近日,丝芭传媒起诉状称鞠婧祎合约至2033年引发热议。12月15日,鞠婧祎方发声明,称与丝芭传媒的经纪合约已于2024年6月终止,同时指控丝芭传媒伪造艺人签名及授权。16日,丝芭传媒晒笔迹鉴定报告否认伪造艺人签名及授权。
刚刚,鞠婧祎代理律师杨曙光针对相关事实及案件情况发表声明。鉴定意见一栏显示,“根据现有样本,无法判断检材《〈专属艺人合约〉补充协议》上需检的 “鞠婧祎” 签名是否鞠婧祎本人所写。
详细声明如下:
据此前报道,12月15日,鞠婧祎方发布声明,称鞠婧祎与丝芭传媒的经纪合约已于2024年6月终止,合约原定2024年6月18日到期终止,但因丝芭传媒存在多项违约行为,甚至伪造补充协议,因此艺人在2024年6月15日要求解除合约。
声明中还指控丝芭传媒伪造艺人签名及授权,甚至无差别“骚扰”合作方,称对于丝芭传媒的恶意诉讼行为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16日稍早,上海丝芭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就鞠婧祎方所发《补充协议》签字等事宜发布声明,具体内容如下:
2024年8月2日,鞠婧祎向法院起诉我司,其单方面先后提出终止、解除、终止艺人经纪合约的请求,审理中经法院指定且其本人确认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未得出鞠婧祎于2018年9月10日所签《补充协议》不是鞠婧祎本人签署的鉴定结果,2025年9月鞠婧祎主动向法院申请撤诉。
此前针对其不实言论,我司亦曾委托具备专业司法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就其笔迹进行了笔迹鉴定。2025年9月鞠婧祎撤诉后,我司于2025年9月30日再次委托具备司法鉴定专业资质的鉴定机构就其笔迹进行鉴定,并于2025年10月30日收到的再次鉴定结果为:“署期2018年9月10日的《补充协议》中落款乙方签字处的鞠婧祎签名字迹与样本中供比对的鞠婧祎签名字迹是同一人所写。”据多次鉴定结论可以确定,鞠婧祎方近日就笔迹鉴定所陈述内容与目前为止的有关文书完全不符,纯属歪曲事实恶意误导公众。我司会依法向相关部门完整提交上述鉴定报告文件。
丝芭传媒公布的鉴定报告
据封面新闻此前报道,企查查APP显示,近日,法院公开上海丝芭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与新视线杂志社、《精品购物指南》报社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裁定书。
内容显示,原告丝芭集团诉求:判令被告立即下架含鞠婧祎肖像和姓名的杂志并删除宣传内容;赔偿损失共计30万。事实和理由:2013年8月16日,丝芭集团与第三人鞠婧祎签订专属艺人合约,又于2018年9月10日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其是鞠婧祎唯一独家经纪公司,同时,独家拥有鞠婧祎姓名、肖像、形象及声音等专有使用权。丝芭集团对鞠婧祎的独家经纪权属期限为2013年8月16日至2033年8月15日。在独家代理经纪合同有效履行期间内发现,被告擅自与鞠婧祎合作,为杂志拍摄了多张封面照片、内页照片及大量宣传物料,并公开发售。故诉至法院,请求判如所请。
被告方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申请移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裁定该异议成立。
鞠婧祎(Cecily),1994年6月18日出生于四川省遂宁市,中国内地影视女演员、流行乐歌手。2013年11月2日,鞠婧祎凭借SNH48《剧场女神》团体公演正式出道。2016年,主演个人首部玄幻剧《九州·天空城》,还曾出演《芸汐传》《热血长安》《新白娘子传奇》等作品。
来源:综合@杨曙光律师、@丝芭传媒、@鞠婧祎_Official、@封面新闻、荆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