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芭起诉状称鞠婧祎合约至2033年 一场撕破偶像产业遮羞布的罗生门

内地明星 1 0

“鞠婧祎合约将延续至2033年”——上海丝芭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的这一主张,随着其起诉合作杂志的裁定书曝光再度引爆舆论。这场围绕“20年合约”的博弈,早已超出单个艺人与公司的纠纷范畴,成为照见国内偶像产业合约乱象的一面镜子。

事件的核心矛盾堪称“冰火两重天”。丝芭传媒在起诉状中明确表示,2013年与鞠婧祎签订专属艺人合约后,2018年又签署补充协议,将独家经纪权期限锁定至2033年8月15日,据此主张对其姓名、肖像等专有使用权的垄断,并要求合作杂志下架相关内容、赔偿30万元损失。但这一说法遭到鞠婧祎方的全盘否认,其工作室多次强调,原合约已于2024年6月18日到期,所谓“2018年补充协议”系公司捏造,鞠婧祎既未见过也未签署,且已在2024年7月起诉并申请笔迹鉴定 。

这场纠纷的发酵早有伏笔。2024年6月18日,丝芭传媒曾宣布与鞠婧祎进入“第二阶段合作”,但鞠婧祎当即以微博“双问号”表态困惑,随后发文明确告知公司“合约到期不续”的决定,直指“补充协议”与“第二阶段合作”均非其本意 。至2024年11月,丝芭传媒发布声明指控鞠婧祎“私自接受商务活动”构成违约,而鞠婧祎方则反指公司“捏造续约事实,恶意扰乱合作”,双方彻底陷入司法对抗 。原本定于2025年3月18日的庭审因故取消,更让这场“罗生门”增添了几分悬念 。

在粉丝与行业观察者眼中,这场纠纷绝非个例,而是丝芭传媒“解约泥潭”的又一缩影。数据显示,丝芭涉及的法律诉讼中超七成为艺人合同纠纷,从黄婷婷因解约败诉承担高额赔偿,到赵佳蕊指控资源分配不公起诉公司,再到王奕发长文揭露“20年卖身契”下的生存困境,相似的剧本反复上演。这些纠纷背后,是丝芭传媒标志性的“长合约+高控制”模式:签约期限普遍长达10年以上,搭配严苛的竞业条款与模糊的补充协议,艺人成名后极易因自主权与分成问题与公司反目。

更值得警惕的是,此类“超长合约”往往暗藏陷阱。前SNH48成员王奕曾曝光,公司以“三个月上春晚”的承诺诱导16岁的她签下20年合约,合同中“艺人承担培训费”“违约赔偿500万”等条款以极小字体印刷,而艺人每月仅能拿到800元补助。鞠婧祎案中争议的“补充协议”,恰是此类模式的典型体现——当艺人从素人成长为顶流,原有的利益平衡被打破,模糊的合约条款便成为公司维系控制的“利器”。

法律层面的关键落点已然清晰:2018年的补充协议是否真实有效。若笔迹鉴定证实协议为伪造,丝芭传媒的全部主张将失去根基;若协议属实,则需进一步界定签约时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正如上海市宝山区法院此前驳回经纪公司索赔请求时所强调的,合同履行必须遵守公序良俗,任何试图通过不平等条款捆绑艺人的行为都将面临法律审视 。

这场纠纷的走向早已超越个人命运。作为丝芭传媒旗下从SNH48走出来的顶流艺人,鞠婧祎的案例堪称偶像产业“培育与收割”矛盾的集中爆发。公司需要通过长期合约保障前期培养投入的回报,而成名艺人则渴望挣脱束缚获取合理发展空间与收益分成,这种结构性矛盾在法律规范不完善的背景下,最终只能通过诉讼寻求解决。

从王奕揭露的“16小时练舞、800元月薪”,到鞠婧祎争议的“20年合约”,丝芭传媒的连环纠纷正在倒逼行业反思:当“长合约”成为“锁喉链”,当补充协议沦为“糊涂账”,这样的模式终究难以持续。或许正如网友所言,这场官司的终极意义,不在于判定鞠婧祎是否“违约”,而在于能否为偶像产业的合约规范化立下新标杆——毕竟,没有任何一份合约,应当成为捆绑艺人十年青春的“枷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