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夏天,我们厂里那台老掉牙的吊扇,转得像个快断气的老头,呼哧呼哧的,吹出来的全是热风。
一九九七年,七月一号。
一个被报纸和广播嚼烂了的日子。
我们车间放假半天,说是要见证历史。
车间主任唾沫横飞,说得好像香港回归是他家亲戚过门。
我没回家,家里那个小黑白电视早就雪花点了,我妈眼神又不好,看了也是白看。
我拐进了巷子口胖子兰开的麻将馆。
一股子烟味、汗味、饭菜馊味混在一起,扑面而来。
胖子兰见我来了,嗓门跟铜锣似的,“哟,文静,今天不陪你妈?”
“她睡着了。”我从兜里摸出几张被汗浸得发软的票子,拍在桌上。
“历史时刻,不看电视?”一个牌搭子斜眼看我。
“历史能当饭吃?”我坐下来,抓起一把麻将牌,冰凉的触感从指尖传到心里,舒服。
麻将馆里就一台电视,十四寸的,搁在墙角,声音开得老大,一个女播音员字正腔腔,激动得跟要生了似的。
我们这桌没人看,哗啦啦的搓牌声,比什么都实在。
“五筒。”
“碰!”
“吃。”
日子就跟这麻将牌一样,你来我往,糊里糊涂就过了一辈子。
我叫李文静,二十七岁,纺织厂挡车工。
我的人生,一眼能望到头。
就像我们厂门口那条路,除了运煤的大卡车,连个骑自行车的都懒得走。
电视里的声音还在响,什么“米字旗缓缓降下”,“五星红旗冉冉升起”。
胖子兰突然“哎”了一声。
“快看快看,大领导。”
我们几个不情不愿地抬了下眼皮。
电视屏幕上,一群穿着深色西装的人,个个表情严肃,走在红毯上。
镜头给了一个特写,正中间那位的确是大人物,我在报纸上见过。
我的视线,却被他身后那个人钉住了。
那个人,站在领导侧后方,大概半个身位。
他穿着一身笔挺的西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戴着一副金丝眼镜。
他没有看镜头,眼神微微垂着,嘴角抿成一条克制的线,一副精明干练、又把自己藏得很好的样子。
我的脑子“嗡”地一下。
手里的“八万”掉在了地上,发出清脆的一声响。
“文静,你干嘛呢?”对家的男人不满地嚷嚷。
我没理他。
我死死盯着那个屏幕。
那张脸。
比记忆里成熟了太多,褪去了青涩,眼角有了细纹,下颌线也变得坚毅。
可那眉眼,那鼻子,那抿着嘴不说话时倔强的样子。
化成灰我也认得。
李文锦。
我的哥哥。
那个在我十三岁那年,留下一张字条就消失得无影无踪的哥哥。
字条上只有一句话。
“妹,照顾好妈,我出去闯世界了。”
这一闯,就是十四年。
音讯全无。
“胡了!”胖子兰把牌一推,兴奋地大叫。
整个麻将馆的嘈杂,在那一刻,离我远去。
我只听得见自己擂鼓一样的心跳。
电视镜头已经切走了,画面上是维多利亚港绚烂的烟花。
可我眼前,还是那张脸。
“文静,给钱啊,发什么呆?”
我哆哆嗦嗦地从兜里掏钱,手抖得像得了帕金森。
胖子兰看我脸色不对,“怎么了你?跟丢了魂一样。”
我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
“没什么,有点中暑。”
我没说,我不是丢了魂。
我是魂被勾走了。
勾到了那个叫香港的地方,勾到了那个穿着西装、站在大人物身边的男人身上。
那天晚上,我破天荒地没在麻-将馆待到半夜。
我几乎是跑着回家的。
推开门,我妈正坐在小板凳上,对着墙壁自言自语。
“文锦啊,你什么时候回来啊,妈给你留了白面馒头……”
我妈的老年痴呆,时好时坏。
但“文锦”这个名字,她从来没忘过。
我走过去,蹲在她面前,握住她干枯的手。
“妈。”
她浑浊的眼睛看了我半天,才认出我来。
“静静啊,你回来了。”
“妈,我跟你说个事。”我的声音都在发颤,“我……我好像看到哥了。”
我妈没什么反应,只是嘿嘿地笑。
“你哥啊,出去了,他说要赚大钱,给妈买新衣裳。”
我的眼泪一下就涌了上来。
十四年了,她还记着这句。
这是我哥当年骗她的话。
我把这个天大的发现,憋在了心里。
我不敢跟任何人说。
他们会觉得我疯了。
一个鸟不拉屎的小城纺织女工,说在香港回归的电视直播上,看见自己失踪了十四年的哥哥,还站在大领导旁边。
这不就是个笑话吗?
可我知道,那不是幻觉。
第二天,我请了假,坐了两个小时的公交车去了市里。
我跑遍了全市所有的报刊亭。
把昨天和今天所有带图片的报纸,全都买了下来。
我一张一张地翻,一个角落一个角落的找。
终于,在一张《羊城晚报》的角落里,我找到了。
一张很小的照片,是领导们步入会场的侧面照。
他在那里。
虽然只是一个模糊的侧影,但那副金丝眼镜,和那个微微低头的姿态,一模一样。
我把那块报纸剪下来,用塑料纸包好,贴身放着。
像揣着一个滚烫的秘密。
接下来的几天,我魂不守舍。
上班的时候,纺纱机巨大的轰鸣声,都盖不过我心里的念头。
我要去找他。
这个念头像一棵疯狂的野草,在我心里生了根。
我必须去找他。
我要当面问问他,这十四年,他死到哪里去了。
为什么一个电话,一封信都没有。
他知不知道,妈快不认识人了。
他知不知道,我为了照顾妈,初中毕业就进了厂,这辈子也就这样了。
这个念头越来越强烈,强烈到我吃不下饭,睡不着觉。
胖子兰都看出来了。
“李文静,你最近不对劲啊,打牌老是走神,输了好几百了。”
我看着她,突然问:“兰姐,你说,去香港,得多少钱?”
胖子兰像看外星人一样看着我。
“你去香港?你疯了吧?那是什么地方,咱们能去的?”
“我就问问。”
“我哪知道,”她磕着瓜子,“听说得办什么通行证,麻烦着呢。再说了,来回一趟,不得几千块?你有吗?”
几千块。
我当时一个月的工资,三百二十块五毛。
我把家里所有的积蓄都翻了出来。
存折上,一千二百零六块。
是我攒了准备给妈看病的钱。
还差得远。
我开始拼命加班。
以前躲着走的夜班,我抢着上。
车间里最脏最累的活,我闷头就干。
工友们都觉得我吃错药了。
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在为什么拼命。
钱,一点一点地攒。
去香港的门路,我也在悄悄打听。
那时候,我们这种内陆小地方,信息闭塞得很。
我跑了好几趟市里的公安局,人家看我的眼神,就跟看一个一样。
“个人旅游?去香港?没这个政策。”
我碰了一鼻子灰。
我不死心。
我听说,去深圳,机会多一点。
离香港近。
我做了一个最大胆的决定。
我要辞职。
我要去深圳。
我把这个想法跟胖子兰说了。
她嘴里的瓜子都惊掉了。
“李文静,你是不是魔怔了?铁饭碗不要了?你妈怎么办?”
“我带她一起去。”
“你……”胖子兰半天说不出话来,“你为了一个不知道是不是你哥的人,把家底都豁出去了?”
“是。”
我看着她,眼神坚定。
“兰姐,你不懂。那是我哥,我亲哥。就算只有万分之一的可能,我也得去。”
他是我在这个世界上,除了我妈之外,唯一的亲人。
哪怕他是个白眼狼,是个陈世美,我也得找到他,亲口听他说一句。
然后,我才死心。
我递了辞职信。
车间主任把我的辞职信拍在桌子上。
“李文静!你想清楚了!国营厂,说不要就不要了?出去了,你哭都找不到地方!”
我鞠了个躬。
“主任,我想清楚了。”
我卖掉了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
那台看了十几年的黑白电视,卖了三十块。
我爸留下的一张旧藤椅,卖了十块。
我带着我妈,还有我所有的家当——一个帆布包,和三千多块钱,登上了南下的绿皮火车。
火车上,人挤人,空气里全是汗味和泡面的味道。
我妈很不安,一直抓着我的手。
“静静,我们去哪啊?”
我把她的头靠在我的肩膀上,像小时候她哄我睡觉一样。
“妈,我们去找哥哥。”
深圳。
一九九七年的深圳。
火车一到站,一股湿热的浪潮就把我们淹没了。
高楼,汽车,穿着时髦的男男女女。
这里的一切,都和我生活了二十七年的小城,完全是两个世界。
我像个傻子一样,拉着我妈,站在火车站广场上,茫然四顾。
我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
我租了最便宜的农民房,在关外,一个叫白石洲的地方。
一个月一百五。
房间小的,一张床放下去,就没什么转身的地方了。
墙壁是发霉的,一到下雨天,就往下渗水。
安顿好我妈,我开始找工作。
我没学历,没技术,只能去工厂。
深圳的工厂,和我们老家的国营厂,完全是两个概念。
一天十二个小时,流水线,上厕所都要计时。
我咬着牙干了下来。
工资比老家高,一个月能拿八百多。
但开销也大。
我不敢乱花一分钱。
每天的伙食,就是白饭配咸菜。
我妈的情况,越来越差。
她不适应这里的环境,经常在半夜哭着喊我哥的名字。
我只能抱着她,一遍一遍地跟她说。
“妈,快了,我们很快就能找到哥哥了。”
可我自己心里,一点底都没有。
香港,对我来说,还是一个遥远又模糊的符号。
我只知道,它就在深圳河的对岸。
我该怎么过去?
我又该怎么在几百万人的香港,找到一个我连他现在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的人?
我唯一的线索,就是那张报纸。
我一有空,就跑到市区的图书馆,把那段时间所有关于香港回归的报纸、杂志,全都翻出来看。
我想找到更清晰的照片,或者,关于那个代表团的任何信息。
那段时间,我的眼睛都快看瞎了。
终于,我在一本叫《镜报》的香港杂志上,找到了一个专题报道。
里面有一张大合影。
我一眼就看到了他。
他站在第三排的角落里,还是那副样子,低调,不显眼。
照片下面有标注名字。
一排一排的,全是陌生的名字。
我拿着放大镜,一个一个地对。
当我看到他头顶上那个名字时,我的心,像被针狠狠扎了一下。
Vincent Lee。
李文锦。
Lee,是李。
但他不叫文锦了。
他叫Vincent。
一个我完全陌生的,外国人的名字。
我拿着这个名字,开始了新的寻找。
我托人写信,寄到香港的各种机构、商会。
我还学会了用公共电话亭里那种IC卡电话,打到香港去问。
电话费贵得吓人,我说着一口蹩脚的普通话,对面的人用我听不懂的粤语,很不耐烦地就把电话挂了。
一次又一次的石沉大海。
我的钱,越来越少。
我妈的病,越来越重。
有时候半夜醒来,看着睡梦中还在喃喃叫着“文锦”的妈妈,再看看我们这个家徒四壁的出租屋。
我真的快撑不下去了。
我开始怀疑,我是不是真的疯了。
是不是从一开始,我就认错了人。
就在我快要绝望的时候,转机来了。
我打工的那个电子厂里,有个香港来的工程师,叫阿强。
人不错,没什么架子。
有一次,我鼓起最大的勇气,把那张剪报拿给他看。
“强哥,你能不能帮我看看,这个人,你认识吗?”
阿强推了推眼镜,看了半天。
“不认识。这种大老板,我怎么会认识。”
我的心,又沉了下去。
“不过,”他又说,“Vincent Lee这个名字,有点耳熟。”
我眼睛一亮。
“你想想,在哪听过?”
“好像……是在一本财经杂志上。”他说,“我们老板很喜欢看,说这个人是商界奇才,白手起家,几年时间就搞了个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
这四个字,像炸雷一样在我耳边响起。
我哥,一个上市公司老板?
这怎么可能?
他当年走的时候,兜里比脸还干净。
阿强看我一脸不信,就说,“我帮你留意一下吧。”
我千恩万谢。
几天后,阿强真的给我带来了一本香港财经杂志。
封面人物,就是他。
西装革履,坐在宽大的老板椅上,背景是维多利亚港的夜景。
标题写着:《商界新贵Vincent Lee的传奇之路》。
照片上的他,眼神锐利,带着一丝疏离的微笑。
和我记忆里那个会爬树掏鸟窝、会为了我跟邻居家孩子打架的少年,判若两人。
我看着那张脸,眼泪止不住地流。
是高兴,还是心酸,我说不清楚。
他过得这么好。
好到,好像已经不需要我们这些穷亲戚了。
杂志里有他公司的地址。
中环,交易广场。
一个听起来就很高档的地方。
我拿着那个地址,手都在抖。
我终于,找到他了。
可新的问题又来了。
我怎么去香港?
我没有通行证。
阿强知道了我的困境,沉默了很久。
最后,他咬了咬牙,对我说。
“我有个远房亲戚,在沙头角那边,开船的。”
我立刻就明白了他的意思。
偷渡。
这是一个危险的,违法的选择。
可我已经没有别的路了。
我把所有的钱都拿了出来,一部分留给我妈,托付给一个信得过的同乡照看。
剩下的,全都给了阿强。
出发前一天晚上,我给我妈洗了脚。
她的脚,因为常年站着干活,已经严重变形。
我一边洗,一边跟她说。
“妈,我要出趟远门,很快就回来。我找到哥哥,就带他一起回来看你。”
她好像听懂了,抓着我的手,浑浊的眼睛里,竟然有了一丝光亮。
“找……找文锦……”
“嗯,找文锦。”
那天晚上,我抱着她,一夜没睡。
第二天凌晨,天还没亮,我跟着阿强,坐上了去沙头角的车。
那是一艘很小的渔船,船老大一脸凶相,船上弥漫着一股浓重的柴油和鱼腥味。
除了我,还有几个跟我一样,要去香港“淘金”的年轻人。
船开了。
我回头看,深圳的灯火,越来越远,最后变成模糊的一片。
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
海上的风,又冷又硬,刮在脸上像刀子一样。
我吐得昏天黑地。
不知道过了多久,船老大压低声音喊了一句。
“到了,快上岸!”
我们深一脚浅一脚地爬上一个荒凉的石滩。
“顺着这条小路一直走,别回头,也别出声!”船老大说完,就开着船消失在了黑暗里。
我们就这样,成了香港的“黑户”。
我按照阿强给我的地址,一路问,一路躲。
我不敢去人多的地方,不敢跟警察对视。
香港的繁华,比深圳更甚。
高耸入云的大厦,像一根根冰冷的柱子,把我这个渺小的人,夹在中间。
我终于找到了交易广场。
那是一座气派非凡的写字楼,玻璃幕墙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穿着高级套装的白领们,进进出出,每个人都步履匆匆。
我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旧衣服,站在大楼门口,像个要饭的。
我连进去的勇气都没有。
我在大楼对面的花坛边,坐了一天。
从早上,到晚上。
我看着那些我不认识的人,进进出出。
我幻想着,下一秒,他就会从那扇旋转门里走出来。
可是没有。
天黑了,大楼里的灯,一盏一盏地熄灭。
我该怎么办?
我就这样,在交易广场门口,守了三天。
饿了,就啃几口干粮。
渴了,就去公共厕所喝自来水。
晚上,就缩在附近公园的长椅上。
我像一条流浪狗。
到了第四天,我身上带的干粮吃完了。
我饿得头晕眼花。
我想,我可能就要死在这里了。
就在这时,一辆黑色的奔驰,停在了大楼门口。
一个司机模样的人下来,拉开车门。
然后,我看到了他。
他从车上下来,穿着剪裁合体的衬衫,手里拿着一个公文包。
他比杂志上看起来更清瘦,也更疲惫。
他正准备往大楼里走。
我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从地上一跃而起,冲了过去。
“哥!”
我用尽全身力气,喊出了这两个字。
声音沙哑,又尖利。
他停住了脚步。
他回过头来。
他的目光,穿过人群,落在了我的身上。
那一瞬间,他的眼神里,闪过一丝无法掩饰的震惊。
然后,是警惕,和冰冷的审视。
他朝我走了过来。
每一步,都像是踩在我的心上。
他站在我面前,比我高出一个头。
他身上有很好闻的古龙水味,和我身上的酸臭味,格格不入。
“你……认错人了。”
他开口了,声音低沉,带着一丝刻意的疏离。
他说的是普通话,但口音已经完全变了。
我的眼泪,刷地就下来了。
“我没认错!你就是李文锦!我是文静啊!你不认识我了吗?”
我的声音很大,引来了周围人的侧目。
他的眉头,皱得更紧了。
他的司机,一个高大的男人,立刻上前一步,挡在了我们中间。
“小姐,请你离开,不然我们报警了。”
报警?
我听到这两个字,心里一慌。
我是偷渡来的。
我不能被警察抓到。
可是,我好不容易才找到他。
我怎么能就这么走了?
“哥,你看看我!我是文静啊!”我哭着,想绕过那个司机。
他脸上的表情,没有一丝动容。
只有不耐烦。
他从钱包里,抽出一沓港币,递给司机。
“给她,让她走。”
说完,他转身就走,没有再看我一眼。
那沓钱,被司机塞到了我的手里。
厚厚的一沓,至少有一万块。
我捏着那沓钱,像是捏着一团火。
我看着他决绝的背影,消失在旋转门里。
我的心,在那一刻,碎了。
我追了十四年,找了十四年。
找到的,却是这样一个结果。
一句“你认错人了”,一沓打发叫花子的钱。
我蹲在地上,放声大哭。
像个疯子。
我不知道哭了多久。
直到一个穿着制服的保安过来,不耐烦地驱赶我。
“这里不准哭!要哭到别处哭去!”
我擦干眼泪,攥着那沓钱,离开了。
我没有地方可去。
我在街上游荡,像个孤魂野鬼。
香港的夜景很美,霓虹灯闪烁。
可没有一盏灯,是为我亮的。
我找了个小旅馆住下。
老板娘看我的眼神,充满了鄙夷。
我把那沓钱,一张一张地铺在床上。
这是我哥给我的。
我该怎么办?
拿着这笔钱,回深圳,然后回老家,就当从来没有过这个哥哥?
不。
我不甘心。
我一定要问个清楚。
第二天,我又去了交易广场。
这一次,我没在门口等。
我花钱,在楼下的咖啡厅,买了一杯最便宜的咖啡。
我就坐在那里,看着大门口。
一连等了三天。
他都没有再出现。
我快要放弃了。
这天下午,我正准备离开,咖啡厅里走进来一个人。
是那个司机。
他径直朝我走来。
“李小姐,我们老板想见你。”
我的心,又提了起来。
我跟着他,上了一部需要刷卡的电梯。
电梯一直升到顶楼。
门打开,是一个装修得极其奢华的办公室。
巨大的落地窗外,是整个维多利亚港的景色。
他,Vincent Lee,李文锦,就坐在那张巨大的办公桌后面。
他摘了眼镜,正在揉着眉心。
他看起来很累。
他示意我坐下。
我们之间,隔着一张宽大的红木办公桌。
就像隔着一条无法逾越的鸿沟。
“说吧,你想要多少钱。”
他开门见山,声音里没有一丝温度。
我看着他,这个我既熟悉又陌生的哥哥。
“我不要钱。”我说,“我只想问你一句话。”
“为什么?”
我的声音在颤抖。
“为什么十四年,一点消息都没有?你知不知道妈……”
“妈怎么样了?”他打断我,语气里终于有了一丝波动。
“妈病了,老年痴呆,有时候连我都不认识了。但她天天都在念叨你,李文锦。”
我把“李文锦”三个字,咬得特别重。
他沉默了。
办公室里,只有空调的嗡嗡声。
过了很久,他才重新开口,声音沙哑。
“我对不起她。”
“一句对不起就完了?”我激动地站了起来,“十四年!人生有几个十四年?你在这里当你的大老板,住你的豪宅,你有没有想过我们?”
“我每个月,都有往家里的旧地址寄钱。”他说。
“寄钱?”我冷笑,“我们早就搬家了!老房子都拆了!你连问都懒得问一句吗?”
他无言以对。
他从抽屉里拿出一根雪茄,点燃,深深地吸了一口。
烟雾缭绕中,我看不清他的表情。
“文静,”他突然叫我的名字,“有些事,你不懂。”
“我不懂?那你告诉我啊!到底发生了什么,让你连家都不能回?”
他弹了弹烟灰,看着窗外。
“当年,我不是自己要走的。”
他的声音,变得很轻,很遥远。
“我得罪了人,县里一个领导的儿子。我把他打成了重伤。我不走,下半辈子就得在牢里过。”
我愣住了。
这件事,我从来都不知道。
“我一路南下,躲躲藏藏,最后跟着一个蛇头,偷渡到了香港。”
“那时候的香港,遍地是机会,也遍地是危险。我打过黑工,睡过天桥,被人骗,也被人打。为了活下去,我什么都做过。”
他的语气很平淡,像是在说别人的故事。
可我能想象,那背后,是怎样的血泪和辛酸。
“后来,我跟了一个老板,他很赏识我。我帮他做事,一步一步,才有了今天。”
“我不是不想联系你们。可是,我不敢。”
“我的身份是假的,我的过去,是不能见光的。我一旦跟你们联系,就等于把我的软肋,暴露给我的对手。”
“在商场上,一步走错,就是万丈深渊。”
他说完,办公室里又陷入了长久的沉默。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我恨了他十四年。
我以为他是个薄情寡义的白眼狼。
可现在,我发现,我好像从来没有真正了解过他。
“那……现在呢?”我问。
“现在,我站稳了脚跟。但危险,也更大了。”他看着我,“文静,我不能认你。”
“为了妈,也为了你,我们不能有任何关系。”
他的话,像一把刀,插在我的心上。
“什么意思?”
“我会安排一笔钱,足够你们下半辈子衣食无忧。我会请最好的医生给妈看病。但是,你必须答应我,从今天起,忘了有我这个哥哥。回到你的世界去,不要再来找我。”
“凭什么?”我终于忍不住,又哭了起来,“你以为有钱就了不起了?钱能买来亲情吗?钱能换回妈失去的记忆吗?”
“文静,你成熟一点。”他的语气,又恢复了冰冷,“这不是电视剧。这是现实。”
“现实就是,我们已经是两个世界的人了。你回到我身边,对你,对我,都没有任何好处。”
“我给不了你想要的亲情,你也适应不了我的生活。”
“我们,回不去了。”
“回不去了……”
这四个字,彻底击垮了我。
是啊,回不去了。
十四年的沟壑,怎么可能轻易填平。
他不再是那个会给我买糖葫芦的哥哥。
我也不再是那个跟在他屁股后面的小丫头。
我们之间,隔着金钱,地位,隔着两个完全不同的人生。
“我明白了。”
我擦干眼D:\a\1\s\zh-CN\md_prompt_instruction_following_and_writing_prompt_response_generation.md泪,站了起来。
“钱,我不要。我来香港,不是为了你的钱。”
“我只是想,亲眼看一看,你过得好不好。”
“现在我看到了。”
“你放心,我不会再来打扰你。李文锦,早就在十四年前,就死了。”
说完,我转身就走。
我没有回头。
我怕一回头,我的伪装,就会全线崩溃。
我走出了那栋冰冷的大厦。
香港的阳光,刺得我眼睛疼。
我漫无目的地走在街上。
我该回去了。
回到那个属于我的,灰扑扑的世界。
就在我准备去码头的时候,那个司机,又追了上来。
他递给我一个信封。
“李小姐,这是老板让我给你的。”
我没接。
“我说了,我不要他的钱。”
“这里面不是钱。”司机说,“是一张卡,还有一封信。”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接了过来。
我找了个公园的长椅坐下,打开了信封。
里面有一张银行卡。
还有一封信。
是他的笔迹,和我记忆里的一模一样,只是更加遒劲有力。
信上写着:
“文静:
见字如面。
对不起。这三个字,我欠了你们十四年。
当年的事,我无法回头。走到今天,我也身不由己。
我不是一个好儿子,也不是一个好哥哥。
卡里有一百万。不是打发你,是我的补偿。用它给妈治病,给你自己买套房子,别再住宿舍了。密码是妈的生日。
以后,每年我都会往这个卡里打钱。
不要再来找我。忘了我。
照顾好自己,照顾好妈。
哥,李文锦。”
信纸上,有一滴晕开的墨迹。
不知道是不是他的眼泪。
我捏着那封信,那张卡,坐在长椅上,从白天,坐到黑夜。
最后,我还是决定,收下这笔钱。
不是为了我自己。
是为了我妈。
我需要钱,给她一个安稳的晚年。
我坐上了回去的船。
来的时候,我满怀希望。
走的时候,我心如死灰。
我找到了我的哥哥。
可我又一次,永远地失去了他。
回到深圳,我用那笔钱,给我妈找了最好的医院。
医生说,病情很难逆转,但可以延缓。
我在深圳买了一套小小的房子,不大,但干净明亮。
我把我妈接了过来。
我没有再回老家。
那个地方,承载了太多回不去的记忆。
我找了一份清闲的工作,在一家超市当收银员。
每天,我照顾我妈,陪她说话,虽然她大部分时间,都听不懂。
日子,就这么平淡地过着。
卡里的钱,我一分都没动。
我还是过着最朴素的生活。
我总觉得,那不是我的钱。
那是我哥,用十四年的亲情,换来的。
一年后,我妈走了。
走得很安详。
临走前,她好像清醒了片刻。
她拉着我的手,轻轻地说了一句。
“静静,别等了……你哥……他回不来了……”
我抱着她,哭得撕心裂肺。
办完我妈的后事,我把那张卡,销户了。
里面的钱,连同后来打进来的,我以我妈和我哥的名义,全部捐给了一家孤儿院。
我觉得,这才是它最好的归宿。
我一个人,继续生活在深圳这座陌生的城市。
有时候,我会在电视上,或者财经杂志上,看到他的消息。
他的公司,越做越大。
他成了香港商界的风云人物。
他身边,有了一个很漂亮的女明星。
他们看起来,很般配。
每次看到,我的心,还是会微微地疼一下。
但我已经能很平静地,换一个台,或者合上杂志。
我们,终究是两条无法相交的平行线。
他有他的阳关道,我有我的独木桥。
这样,也挺好。
二零零八年,汶川地震。
我在电视上,看到他们公司捐款的新闻发布会。
他站在台上,表情严肃。
他说,“我是从内地出来的,我的根,永远在这里。”
那一刻,我突然就释怀了。
也许,他从来没有忘记。
只是,他用了一种我无法理解的方式,在守护着他的过去,和他仅有的亲人。
这就够了。
后来,我遇到了一个人。
是我的一个邻居,一个老实本分的男人,离了婚,带着个女儿。
他对我很好。
我们结了婚。
生活,平淡,但很安稳。
我再也没有去过香港。
那个地方,像我心口的一道疤。
不碰,就不疼。
有时候,女儿会问我。
“妈妈,你有没有兄弟姐妹啊?”
我会摸着她的头,笑着说。
“我有一个哥哥。”
“那他在哪里呀?”
“他在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变成了一颗星星,在天上看着我们呢。”
是啊。
他就在那里。
在那个璀璨的,遥远的,我永远无法触及的世界里。
闪闪发光。
而我,就在这片平凡的土地上,过着我的市井人生。
我们各自安好,互不打扰。
这,或许就是最好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