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5日,香港高等法院的法庭里出现了一幕场景,这场纠纷案的当事人之一终于现身到庭。庭审开始之前,一方带着几名保镖早早地就进入到了法庭内显得有条不紊;而另一方手里拿着咖啡杯、表情十分冷静的样子。在法庭上,双方针对多年来围绕着一份经纪合同以及几笔大额款项所发生的争议进行了对质,法官听完双方陈述及已提交过的证据之后便要求法院继续对材料进行审查,并未当场宣布结束案件审理程序会接着往下走。
回溯到十多年前,纠纷的种子早已种下,2011年时这位女演员刚结束婚姻,正处于事业与经济上的低谷时期,那段时间里她承受着资产分配之后的压力以及生活开支的需求。随后的日子里她同一位曾经担任过其经纪人的男子开始合作起来,对方当时既承诺提供资金援助又负责她的经纪事务并且据说还预支了大笔报酬作为条件要求该女星在一定期限内完成若干部电影的工作任务。
双方所签的合约,在期限和工作量上都有具体安排,合同原本规定的执行期是六年,要在这段时间内拍出四部电影,而且还有延展条款,可以再延续两年,还要多拍两部片子,这样整个任务就变成了六部。经纪人为确保演员能够接受并履行这些要求,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大笔钱款作为预支费,数目高达千万港元。
合作之初没有公开的争吵,随着合同内容开始履行的时候,进展不顺利。原计划要拍摄的电影没能如期生产出来,既没拍出完整的作品,也没有明显的拍片记录。钱花到哪里去了、工作为什么做不完这样的问题渐渐成了双方矛盾的核心,在2013年,演员名下的一个公司被法院命令进行清盘程序,这个公司在清盘之后经纪人就辞职了,表面上看起来两人结束了合作关系,但是关于预支款的责任却没有自动消失。
清盘以后,经纪人一直想要跟演员去交流,解决前面说到的那些债务问题和无法完成合同带来的损失。这些年催了这么多遍都没用过,为了追回欠款他在公开场合发表不满言论,最后选择了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在2020年7月份的时候在香港高等法院提交了一份诉状,起诉演员违约并要求归还之前支付给演员的钱财,同时希望得到2015到2019年7月期间收入账本作为核对资金流向及税务情况之用
诉讼进入正式程序后,争点变得复杂而集中。原告出示了合同文本以及大量银行转账记录,表示这些款项已经全部打到演员名下账户里,并且没有用于制作影片或者达成合同约定的工作。被告方用代理律师表达异议,否定合同真实性,递交笔迹鉴定材料,声称合同上签名不是自己亲自动手写的。被告提供大陆缴纳税款证明,想说明有关收入已经在大陆完成纳税任务,关于香港那边的申报问题不该成为追索根据所在,被告对原告在资金管理和其它行为方面提出质疑,提及原告过去曾涉及伪造公章的事情发生过,在此背景下认为应当影响对自己信誉评价的情况存在。
最开始的时候开庭就是律师双方出头,当事人没来。然后在法庭上争论的点是在签订合同时是怎么回事?钱去哪里了?有没有证据证明合同被执行过呢?原告提供了一份银行付款凭证作为重要的依据,而且对方也通过笔迹鉴定来说签名不是真实的。很多文件互相交换的工作,他们律师就在这些资料之间进行解释上的对抗,在尝试着通过外面联系、反复地做交换之后都没有成功解决问题的办法。
时间线显示,这场纠纷从签约到最新的庭审跨度很长。约定是在2011年签订的,相关公司到了2013年就已经清盘了,在2020年开始诉讼,在2025年又开庭审理,案件持续多年,合同履行以及追索纠纷在娱乐圈有可能会走上漫长的法律程序。双方都在诉讼里用了大量的书面证据和鉴定意见,比如合同、银行转账记录还有笔迹鉴定报告之类的,不过这些证据之间存在明显的对立甚至矛盾的情况。
庭审当天,原告在法庭上再次陈述自己的观点,他说自己按约在合同期内支付了预支款项给被告,现在被告没有完成约定的影视作品,并且钱款也没有用到指定的地方去,所以他认为自己有权要求返还或者赔偿。他提交的一些转账记录被用来证明这笔款项确实到了对方名下的账户里头去了。而被告当庭也依然不承认合同有效并表示签名可能是假的,再一次出示了其在大陆缴税的证明材料以说明国际间的税务处理和资金申报存在差异情况;此外还提到因为公司在清盘后经纪人辞职之后双方代理、经纪责任也就相应发生了改变这一事实应该会影响对于后续执行合约效力的认知。
法庭没有当天就给出最后判决,法官说还要仔细审查双方提交的材料,才能确定下一步是不是要补证据或者再多开庭审。从现在公开的信息看,案子核心就是两条平行线上的法律问题:合同文本是不是真的有法律效力,原告有没有权利根据这个合同追回已经付出去的钱。解决这两个问题需要考虑合同签的时候背景资料、银行转帐记录、笔迹鉴定报告还有税单这些各方面的东西才行。
这起纠纷带来的启示在娱乐行业内引起议论,经纪公司同艺人之间签订的大额预支以及长期履约安排,在缺乏有效监督手段和公开合同过程的情况下,日后或许会埋下争端的隐患。当出现争议的时候,保存证据的情况、财务透明度还有签字确认都会影响到法律判定的方向,长久悬而未决的纠纷既浪费双方时间金钱又会影响大众对行业运作方式的信心。
案子现在还在程序里,到底会不会再举证、安排更多次庭审或者达成庭外和解,都取决于法院怎么看待手上的材料以及双方接下来会提交哪些证据。不管最后结果怎样,这个案例还是显示了在经纪关系当中,合同是否真实存在,履约证明资金走向检查有多么重要。对于圈子里的人来说,小心签合约,保留完整的凭证还有尽快解决纠纷或许是避开长期打官司的现实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