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的才是大爷,这话在张柏芝身上演成了连续剧。4276万港元,够普通人花十辈子,她却说“我没拿完也不想还”,因为对方先动手——伪造签名、放狠话“让你消失”。12月5号香港高院门口,她墨镜口罩焊在脸上,像走红毯,只是红毯那头是法官,不是影迷。
我翻了下旧账,2011年她刚生完二儿子,还在喂奶就被拉去签“全球独家经纪约”,20个代言打底,人还没出院,合同已把档期排到两年后。2000万预付款听着唬人,可细算就是卖身钱:拍一部烂片《河东狮吼2》,票房746万,分账到她手里能剩几个子?还要被公司算成“违约损失”,里外里血亏。
更狗血的是2014年那场“续约”。时间点卡得毒,正是她跟谢霆锋签字离婚那周,情绪崩到极点,对方拿800万“私人借款”当甜头,说“签了就当安慰奖”。她事后回忆,手是抖的,纸是湿的,眼泪掉在签名处,晕开一片。律师直接怼:胁迫合同,签了就无效。
也别光心疼女明星,她团队也不是省油的灯。2013年就退过1200万,银行水单甩在原告脸上,意思很明白:老娘不伺候了,别再吸血。可资本玩的是复利,退一半不算完,剩下那口肉撕了13年,利息滚成雪球,4276万就是这么膨胀出来的。
下午庭审炸裂瞬间,是前任助理周小姐的录像被点名。据说画面里,余毓兴把合同摔桌上,指着张柏芝吼:“不签就让你接不到一场商演。”镜头晃得厉害,能听见她小声抽泣。这录像一旦呈堂,民事秒变刑事,伪造+胁迫,数罪并罚,牢饭管饱。
所以别急着站队。明星被合同套住,和打工人被竞业协议摁死,一个套路:趁你病,要你命。区别只是金额后面多几个零。张柏芝要是赢了,娱乐圈一堆“卖身契”都得抖三抖;输了,就是告诉所有资方:放心压榨,法院替你锁喉。
散庭那刻,她摘掉墨镜,眼尾红得吓人,却朝镜头咧了下嘴,像在说:熬了13年,不差这一会儿。官司输赢天知道,但她至少把黑布撕开一条缝,让后来者看见:合同不是圣旨,眼泪也不是弱证,敢撕就能留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