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1600万,罚款829万,照样直播带货冲双十二!” 近日,5044万粉丝的网红“周周珍可爱625”(实名周珍)涉嫌偷税漏税的消息炸上热搜,税务部门9月就公布了处罚决定,可她至今仍高频开播,近7天热卖超10万件商品。一边是“助农公益大使”“平台国补合伙人”的光鲜头衔,一边是刻意不列收入的偷税事实,更让人费解的是:违法失德的网红为何能继续收割流量?平台的监管责任又去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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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把事件的核心真相说透。周珍名下公司因账簿上不列或少列收入,被查出少缴税款1659万余元,罚款829万余元,这可不是“无心之失”。律师明确指出,这种行为具备主观故意性,企业作为专业经营主体,不可能不懂记账报税的基本义务,本质就是为了规避纳税的刻意为之 。更讽刺的是,她早已退出涉事公司,但仍持有控股集团99%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所谓“甩锅公司”的操作根本站不住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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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拥有5000万粉丝的顶流网红,她的影响力远超普通主播。头顶“吉尼斯水乳精华销量王”的光环,还是地方助农公益大使,本应以身作则传递正能量,却沦为偷税“硕鼠”。要知道,这些税款本应用于公共服务、民生保障,是每个公民的责任担当。普通上班族每月领着几千块工资都依法纳税,而她靠着粉丝信任赚得盆满钵满,却想着钻法律空子,这种行为不仅践踏了税法尊严,更寒了无数守法纳税人的心。
更让人无法接受的是,处罚决定公布3个月后,她依旧活跃在直播间,为“双十二”促销忙得热火朝天。《网络主播行为规范》早就明确,对违法失德、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主播,可封禁账号并纳入黑名单 。此前网红王子柏偷税749万被封号,郭美美因违法失德遭永久封禁 ,为何周珍能成为“例外”?平台作为流量的掌控者,不可能看不到税务部门的公开处罚信息,却选择视而不见,难道真的是为了眼前的销售分成,就可以放任违法失德行为?
这起事件绝非个例,而是网红经济野蛮生长的一个缩影。国家税务总局数据显示,今年1-11月,全国共查处明星网红等“双高”人员1818名,查补税款15.23亿元 。从厦门主播偷税236万被处罚,到南京主播隐匿收入偷税251万遭追缴 ,网红偷税的手段虽花样百出,但本质都是漠视法律、贪婪作祟。部分从业者甚至将偷税漏税等同于“成本优化”,把流量和名气当成违法的“护身符”,这种畸形心态正在破坏行业的公平生态 。
平台的监管缺位,更是让这种乱象有了滋生的土壤。作为连接主播和消费者的关键环节,平台手握交易数据和主播信息,本应履行“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惩处”的全流程监管责任。可现实却是,只要主播能带来销量和流量,就对其违法失德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新修订的网络安全法已将平台违法处罚上限提高至1000万元,若仍不履行监管义务,迟早要为自己的放任付出代价 。
网红经济不是法外之地,流量再大也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税务部门的重拳查处,彰显了“依法治税”的决心;而对违法失德主播的零容忍,才是对守法从业者的公平,对公众信任的守护。周珍的直播间不该继续热闹下去,平台更该立刻履行监管责任,给出明确处置方案。
你觉得该封禁这名偷税网红的账号吗?平台是否该为监管缺位担责?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也别忘了给身边还在为她消费的朋友提个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