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着黑色西装,佩戴墨镜遮面,在香港高等法院里,45岁的张柏芝面对律师如连续发问般不断追问,情绪终于难以忍受,崩溃大喊,泪流满面:“所有东西都是假的!”
2025年12月8日,香港高等法院气氛特别紧张,戴着墨镜和口罩的张柏芝在几名助理的陪同下快步走进法庭,面对镜头时表情很严肃。
这已经是她和经纪人余毓兴之间关于合约的第三次开庭了。
庭审一开始不久,那位曾经红遍大江南北的女星,在律师反反复复的追问案件细节时,终于忍不住情绪爆发,哭喊着说:“我两天没睡觉,这对我太不公平了,媒体压力也很大,所有的都是假的!”法官不得不好几次劝慰她,提醒她只需要回答“同意”或者“不同意”。
开庭之前,张柏芝看起来疲惫得不行,助理还递过来一瓶可乐帮她打气,穿着黑衣戴着墨镜,一眼就能看出那掩盖不住的疲惫和焦虑。
当原告律师就张柏芝那两份法庭声明里的内容差别进行激烈质问时,她屡次用“不记得”作答,还经常反驳对方的问题,甚至答非所问。
见状,法官不得不站出来劝导她,直接说:“别再反问了,只要回答‘同意’或者‘不同意’就行。”
在法庭上,张柏芝讲到一个细节,她从1998年开始拍戏,期间换过两位经理人,不过她自己觉得,“诚信比任何合同条款都要重要”。
这句话在法庭那冷冰冰的气氛里听起来,挺刺耳的,就像在说:“如果那个人是好人,我会一辈子和他合作。”
这次争执的关键,是一份价值几千万的合同,余毓兴说,他和张柏芝在2011年7月签了为期八年的《全球独家经纪合同》,还预付了4000万港币片酬,约定张柏芝要参加四部电影的拍摄。
一年后,双方又签了一份《张柏芝两部电影片约合约》,里面规定另外两部电影的片酬是2000万港元,余毓兴已经支付了其中的276万港元。合起来预付的金额一共达到了4276万港元。
余毓兴指控张柏芝在拿了这些钱之后,没有按约拍完六部电影,所以他要她赔偿至少1276万港元。
不过,张柏芝的律师持不同意见,反驳称所谓的“全球独家经理人合约”是假的,合同上的签名也不是她本人签的。
律师还提到,余毓兴曾有伪造文件的纪录。
双方在法庭上的说法截然不同,余毓兴自己讲的那一套更偏向人情味一些。
他自己说跟张柏芝的父亲是“多年的好友”,而且张柏芝也叫他“契爷”(干爹)。
他说,2011年因为一些负面新闻,张柏芝的名声受了影响,他就建议她塑造“好妈妈”和“女强人”的形象,想帮她把事业扳回来,之后还被叫去当经理人。
不过,张柏芝在法庭上把这事全盘否认了,她说自己根本不会叫余毓兴“契爷”,至于他是否认识自己爸爸,她坦然表示“不知道”,还说“大家都说认识我爸爸”。
对于那笔2011年的4000万资金,张柏芝说自己只是负责“看楼”,后续的事交给了助手周静仪打理。不过,周后来告诉她,必须准备好4000万的款项,否则银行可能会出问题。
她也承认自己对数字不怎么在行,日常生活事宜以及银行密码什么的,全都靠周静仪打理。
两边的矛盾早就闹到法院之外去了,到了2024年6月,余毓兴推出了新歌《以犬之名》,歌词里暗示张柏芝“过河拆桥、忘恩负义”。
针对这事,张柏芝的工作室发表声明辟谣,强调余毓兴的歌曲和相关说法都是假的,严重不属实,是别有用心地在恶意诋毁张柏芝。
声明中还特别提到,余毓兴在2014年曾伪造公章,冒用张柏芝经纪人的名义私自签约。
余毓兴在回应时否认了伪造张柏芝任何公章的指控,还表示自己手上有录音证据,可以证明张柏芝工作室发布的声明完全不符合实际情况。
张柏芝在开庭的时候,还提出余毓兴在合作过程中多次威胁她,说“不配合就抹黑你”,她还说自己因为不配合,曾经陷入一些负面新闻。
在案件背后,双方对事实给出了截然不同的说法。张柏芝控诉余毓兴在合作时期多次威胁她,甚至谎称自己得了癌症;而余毓兴则坚称自己是在她低迷的时候伸出援手的那个人。
这段长时间的合约争端,不过是张柏芝人生剧中的一小段插曲罢了。
从1998年凭借《喜剧之王》红遍大江南北,到2008年“艳照门”事件之后的低谷,再到现在的法庭对抗,她的人生路程充满了起起伏伏。
出庭前一晚,张柏芝还在社交平台上分享了为7岁儿子庆生的温馨瞬间,蛋糕和笑脸映入眼帘,而一边则是律师和法袍,这样的反差,简直像是一场真实上演的剧情。
在《一路繁花2》录制现场,张柏芝身拖五六个行李箱,拒绝工作人员帮忙搬运。箱子里每套衣服都用真空袋仔细包装,整齐划一。还特意把常用的药品和晕车贴分隔存放,外面还带着一件厚外套,特意为可能会感冒的伙伴准备的。
这些小细节表现出她性格里细腻体贴的一面,与法庭上情绪崩溃的样子形成了很明显的反差。
法院外,媒体的镜头依旧盯着那扇沉甸甸的大门。这场从2020年开始一直折腾到现在的官司,已经开过三次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