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西装,墨镜遮面,香港高等法院内,45岁的张柏芝面对律师连珠炮似的提问,最终情绪崩溃,声泪俱下大喊:“所有东西都是假的!”
2025年12月8日,香港高等法院的气氛格外凝重,戴着墨镜和口罩的张柏芝在多名助理的簇拥下快步走进法庭,面对镜头时神色严肃。
这已经是她与经纪人余毓兴之间合约纠纷的第三次庭审。
庭审开始不久,这位曾经红极一时的女星面对律师对案件细节的反复盘问,终于按捺不住情绪,声泪俱下地喊道:“我两天没睡觉,对我很不公平,媒体给我很大压力,所有东西都是假的!”法官不得不数次安抚她的情绪,并明确提醒她只需回答“同意”或“不同意”。
开庭前,张柏芝已经显得疲惫不堪,助手甚至递上可乐帮她提神,在黑衣和墨镜的掩盖下,是掩藏不住的憔悴与焦虑。
当原告律师就张柏芝两份法庭声明文件内容的差异展开激烈盘问时,她多次以“不记得”回应,并时常反驳对方的问题,甚至答非所问。
法官不得不出面干预,明确指示她:“不需要反问,只需回答同意或不同意。”
张柏芝在庭审中透露了一个细节,她自1998年入行以来,先后有过两位经理人,但对她而言,“诚信比任何条款更为重要”。
“如果那个人是好的人,我会一辈子与他合作。”这句话在法庭冰冷的气氛中显得格外刺耳。
这场纠纷的核心是一份价值数千万的合约,余毓兴声称,他与张柏芝于2011年7月签署了为期8年的《全球独家经理人合约》,并预付4000万港元片酬,约定张柏芝参与4部电影拍摄。
一年后,双方再签署《张柏芝两部电影片约合约》,约定另两部电影片酬为2000万港元,余毓兴已支付其中的276万港元。总计预付金额达到4276万港元。
余毓兴指控张柏芝在收取这些费用后,未履行拍摄六部电影的合约义务,因此要求她赔偿至少1276万港元。
然而,张柏芝的律师提出了完全相反的说法,他反驳称涉案的“全球独家经理人合约”是伪造文件,合同上的签名并非张柏芝本人签署。
律师还指出,余毓兴有伪造文件的前科。
双方在法庭上的陈述描绘出两个截然不同的故事,余毓兴向法庭陈述了一个更具人情味的故事版本。
他声称与张柏芝父亲是“多年好友”,张柏芝曾称呼他为“契爷”(干爹)。
他表示,2011年张柏芝因负面事件名声受损,他建议张柏芝塑造“好妈妈”和“女强人”形象,以帮助其重整事业,随后获邀出任经理人。
然而,张柏芝在庭上完全否认了这一说法。她表示不会称呼余毓兴为“契爷”,对于余毓兴是否认识自己的父亲,她表示“不知道”,并说“大家都说认识我爸爸”。
关于那笔2011年的4000万资金,张柏芝称自己只负责“看楼”,后续由她的助手周静仪处理,但周后来告知需准备4000万款项,否则银行会出问题。
她坦言自己对数字不敏感,生活事务和银行密码等均交由周静仪处理。
双方的纠纷早已延伸至法庭之外,2024年6月,余毓兴发布歌曲《以犬之名》,在歌词中暗指张柏芝“过河拆桥、忘恩负义”。
对此,张柏芝工作室发布声明回应,称余毓兴歌曲及相关言论均为虚假,严重不实,是有计划地恶意中伤张柏芝。
声明中还指出,余毓兴曾于2014年伪造公章以张柏芝经纪人名义擅自对外签约。
余毓兴则在回应中否认伪造张柏芝任何公章,并称自己握有录音材料,可证明张柏芝工作室所发的声明内容完全与事实不符。
张柏芝在庭审中更指控余毓兴在合作期间多次威胁“不配合就抹黑你”,并称自己曾因不配合而遭遇负面新闻。
案件背后是两人对事实截然不同的描述。张柏芝指控余毓兴在合作期间多次威胁她,甚至谎称患癌。而余毓兴则坚持自己是在张柏芝低谷时伸出援手的人。
这场持续多年的合约纠纷,只是张柏芝人生戏剧的一小部分。
从1998年《喜剧之王》让她红遍大江南北,到2008年“艳照门”事件后的低谷,再到如今的法庭对峙,她的人生轨迹跌宕起伏。
就在出庭前一晚,张柏芝还在社交平台晒给7岁小儿子过生日的温馨画面,一边是蛋糕和笑脸,一边是律师与法袍,这种反差像极了一出活生生的现实剧。
在《一路繁花2》节目组录制时,张柏芝曾拖着五六个行李箱现身,拒绝工作人员帮忙。箱内每套衣服真空封装排列,常备药与晕车贴分格收纳,额外厚外套专门为可能受凉的同伴准备。
这些细节展现出她性格中细致周到的一面,与法庭上情绪崩溃的形象形成鲜明对比。
法院外,媒体镜头依然对准那扇沉重的大门。这场从2020年打到现在的官司,已经进行了三次庭审。
张柏芝身穿黑色职业套装,在四位助理的护送下迅速坐入车内。法官的声音仍在法庭内回响,提醒双方律师关注笔迹鉴定的进展。
她或许不再是当年那个惊艳观众的柳飘飘,但在历经人生起伏后,多了一份沉稳与坚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