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票房消费死者,这值得吗?

内地明星 2 0

近看到一种越来越明显的风气,让我觉得特别不吐不快,甚至可以说有点愤怒。

这股风气不仅在电影圈,在我们整个的娱乐、内容生态里,都像毒藤一样蔓延。

那就是:为了流量,为了票房,为了所谓的“关注度”,毫无底线地消费逝者,甚至消费他人的苦难和悲剧。

这不是什么捕风捉影,而是真切切发生在我们眼前的事。比如,有些电影、电视剧,在宣传时会有意无意地把“根据真实事件改编”当成最大的噱头,海报上可能印着“XX事件首次揭秘”、“XX惨案银幕再现”这样耸动的字眼。

他们消费的,是那些事件背后,真实受害者家庭尚未愈合的伤口,是整个社会曾经的集体伤痛。

再比如,一些网络电影或低质网剧,会直接碰瓷已故的传奇人物。

我见过最离谱的,是一部粗制滥造的电影,海报上赫然印着“低配版林正英”主演,演员的妆发、姿态都刻意模仿,试图用这种“像”来欺骗观众,榨取我们对已故艺术家的怀念之情。

这不叫致敬,这叫亵渎

甚至在一些社会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涌现的不是理性的分析和关怀,而是一大批打着“深度解读”旗号,实则用夸张标题、煽动性剪辑、片面信息来制造恐慌、激发对立、收割流量的短视频和文章。

他们消费的,是事件本身的悲剧性,是公众的正义感和同情心,将其迅速转化为自己账号的点击率和打赏。

这种风气,已经成了一种“潜规则”,一种被许多人默许甚至习以为常的“流量密码”。但今天,我想大声地说一句:这不对。这何止是不对,这是极其卑劣、短视且无耻的行为。

我们先来看看,这种“消费逝者/悲剧”的生意,通常是怎么做的。

就像前面提到的,用“低配版XXX”来吸引眼球。这不仅仅是电影圈的问题。短视频平台上有大量模仿已故歌手、演员的账号,用AI换脸、对口型等方式,制造“XX还在”的幻象,骗取打赏和关注。

这种行为,是对逝者艺术生命的二次掠夺,用他们残存的名气,为自己卑劣的引流生意添柴加火。

恶劣的是,有些内容会刻意挖掘、编排甚至虚构逝者的隐私和所谓“秘闻”,用猎奇和八卦来满足一部分人的窥私欲。

很多根据真实案件改编的影视作品,初衷可能是为了警示世人。但问题往往出在“度”的把握和动机的纯粹性上。

有些作品,在宣传时极力渲染案件的残酷、血腥细节,把受害者的痛苦和施暴者的残忍当做卖点。

在改编过程中,为了戏剧冲突,肆意篡改事实,甚至美化加害者、污名化受害者。

这对于受害者家属来说,无异于在尚未结痂的伤口上,又撒了一把盐,是赤裸裸的“二次伤害”。他们把别人的毕生噩梦,当成了自己博取票房和奖项的垫脚石。

每当有社会悲剧发生,总有一批“内容秃鹫”第一时间蜂拥而至。他们不关心真相的调查,不关心问题的解决,不关心当事人的感受。

他们只关心如何用最快的速度,炮制出最能激发愤怒、恐惧、同情的“爆款”内容。“震惊!”“内幕!”“不转不是中国人!”。

这些熟悉的标题党背后,是把复杂的悲剧简单化、标签化,用极端情绪取代理性思考,最终目的只是为了那几秒的停留、一个点赞、一次转发。他们消费的是公众的善意和正义感,透支的是整个社会的信任。

这些行为的逻辑内核其实是一样的:将他人的苦难、社会的伤痛、公众的情感,视为可以明码标价、快速变现的“商品”。

在这个逻辑里,没有对生命的敬畏,没有对逝者的尊重,没有对受害者的共情,只有冷冰冰的流量数据和财务报表。

每次看到这样的事情,我心里都堵得慌,继而是一种压不住的愤怒。我想问问那些策划、执行、默认这种操作的人:

那些被你们拿来当海报背景的惨案,背后是一个个破碎的家庭,是至今无法走出阴影的亲人。你们轻飘飘的一句“改编”,可能是他们夜夜惊醒的梦魇。你们在庆功宴上开的香槟,可能混着他们流不尽的眼泪。

那些被你们“碰瓷”的已故艺术家,他们留下的作品曾温暖、激励过一代人。他们本该安息,却还要被你们从尘土中拉出来,披上滑稽的戏服,成为你们敛财的工具。这不是纪念,这是侮辱

那些被你们煽动起来的公众情绪,像野火一样蔓延,烧掉了理性讨论的空间,烧出了更多的误解和戾气。

你们赚得盆满钵满,留下一个更加对立、浮躁、充满戾气的网络环境,让真正需要被关注的问题,反而在喧嚣中被淹没。

这让我想起鲁迅先生那个著名的比喻。“人血馒头”。为了治自家孩子的痨病,去蘸革命者的鲜血。今天这些行为,何其相似!

为了治自己“流量贫血”的“病”,就去啃食逝者的名声、受害者的苦难、公众的良知。

我愤怒,更是因为这种风气正在毒害我们整个的内容生态。当“消费逝者/悲剧”成为一条被验证的、低成本的“成功”路径时,还有多少人愿意去潜心做真正有创意、有深度、需要时间沉淀的好内容?

劣币驱逐良币,最后我们看到的,将是一个布满“尸臭”和“血腥味”的文化市场。我们的情感被一次次廉价地贩卖和透支,最终变得麻木不仁。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刨根问底,是两个核心问题:

第一,是深入骨髓的“流量焦虑”和“短期变现”思维。 在一切都被数据化的时代,点击量、票房、热搜排名成了唯一的KPI。

资本要快速回报,平台要日活月活,创作者要一夜爆红。在这种高压和急功近利下,“走捷径”就成了最诱人的选择。挖掘一个陈年惨案,比原创一个好故事容易。

碰瓷一个已故巨星,比培养一个新演员风险小。煽动一种极端情绪,比进行理性科普传播更快。在“快钱”面前,道德、伦理、职业操守,都成了可以暂时搁置的“奢侈品”。

第二,是对生命、对苦难、对历史缺乏最基本的敬畏之心。 这是更可怕的一点。当决策者和创作者内心,不把那些悲剧中的生命视为值得同等尊重的同类,不把他人的痛苦视为需要谨慎对待的禁区时,消费起来自然就毫无心理负担。

他们把一切都“物化”了:逝者是“IP”,悲剧是“素材”,公众情绪是“韭菜”。没有敬畏,就没有底线。没有共情,就只有算计。

我们常说“艺术来源于生活,高于生活”。但“高于生活”绝不意味着可以随意践踏生活本身的沉重与真实。真正的创作,应该是对生命的凝视、对苦难的思考、对历史的负责,而不是对它们的轻薄消费。

改变这种风气,难吗?很难,因为这涉及巨大的利益链条。但容易吗?也容易,因为最终的决定权,其实在我们每一个普通人手里。

下一次,再看到那种明显在消费苦难、碰瓷逝者的电影海报或宣传文案,不要好奇,不要点开,更不要贡献票房和流量。

你的每一次点击,都是在为这种无耻行为“纳税”。转身离开,就是对它最有力的惩罚。去支持那些认真创作、尊重观众、敬畏题材的作品,哪怕它小众,哪怕它不够“刺激”。

流量很重要,但有些钱,不能赚;有些热点,不能追。在你决定把一个悲剧、一个逝者当成素材时,请扪心自问:我的创作,是在帮助人们记住和反思,还是在撕裂伤口、满足猎奇?

我是在表达对生命的尊重,还是在亵渎它?才华和影响力,应该用来照亮黑暗,而不是从黑暗中榨取利益。

不要只看短期的流量暴增,要看到这种“毒流量”对平台生态的破坏、对品牌声誉的长期损害。建立更严格的审核机制,对明显消费苦难、亵渎逝者的内容进行限流甚至下架处理。

去鼓励和扶持那些真正有价值、有温度的创作。一个健康、可持续的内容生态,才是长久生存的根本。

说到底,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体现在它如何对待弱者,如何铭记历史,如何尊重逝者。当我们对“消费死者/悲剧”的行为感到麻木甚至习以为常时,我们就已经丢掉了作为人最基本的一些东西。

最后,我想问问大家:

你有没有遇到过让你反感的、“消费逝者或悲剧”的内容?当时你是怎么做的?面对这种现象,你觉得作为普通观众,我们除了不看不转,还能做些什么来抵制?

在评论区说出你的看法和经历吧。只有当我们都意识到这个问题,并开始有意识地说不,这股歪风邪气,才有可能被刹住。

我们或许无法立刻改变大环境,但至少,可以从自己开始,不再做那“沉默的大多数”,也不再做那“流量的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