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柏芝法庭落泪!遭前经纪人讨1276万,张喊冤4000万预支片酬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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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号,张柏芝去了香港高等法院,她不是去拍戏也不是去领奖,而是去打官司,对方是她以前的经理人余毓兴,要求她还1276万港元,理由是2018年给了她4000多万预支片酬让她拍几部电影,结果她没有拍,算作违约,张柏芝这边说那份合同根本不是她签的,签名是假的,合同也是伪造的。

原告方提交了银行转账记录和合同文件,声称款项已经支付但未收到影片,张柏芝方面对此予以否认,并指出该当事人在2014年曾因伪造公章被举报,当时张柏芝团队已发送律师函,2020年其工作室也公开驳回了对方说法,更在2024年6月该当事人发布歌曲《以犬之名》,歌词中影射张柏芝“装狗博取同情”,张柏芝方面随即以诽谤罪名提起诉讼。

开庭那天,张柏芝显得疲惫,法官问她问题,她总回答不记得或不知道,法官三次提醒她只需要说同意或不同意,她一直强调所有合同都由助手周静仪处理,自己没有签字也没有管钱,说到激动的地方,她哭了起来,说自己两天没睡觉,所有事情都是假的,但没有说明钱怎么使用,也没解释为何让别人全权代理。

这事不是突然冒出来的,从2014年第一次有人伪造公章开始,到2020年张方正式出来回应,再到2024年那首歌引发大家热议,整个过程里矛盾一直在堆积,现在法院开庭审理,媒体报道之后,热搜一下子就爆了,其实大家在乎的不是钱的问题,而是想知道那份合约到底存不存在,张柏芝本人有没有在这事上吃亏。

这件事暴露了娱乐圈的老问题,很多艺人把签约和谈钱的事都交给助理或经纪人处理,自己不去管细节,张柏芝把所有事情交给周静仪打理,法律上这算不算默认授权,目前还没有明确说法,余毓兴早已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经纪人,现在他通过发歌和视频来吸引流量,把商业纠纷变成道德评判,这个行业变了,过去靠合同办事,现在要靠讲故事。

张柏芝在2000年代演喜剧片出名,那时候拍戏主要谈片约和档期、片酬这些事,现在年轻人更喜欢玩直播和短视频、打造人设,她还在用过去的方式处理问题,比如保持沉默或推给助理去应对,结果遇到一个擅长写歌又会炒作的前经理人,一下子被卷进舆论的漩涡里。

这其实不只是她一个人的困境,而是整个行业里老一辈和新一代之间出现的代沟问题,老办法解决不了新情况,信任一旦失去,再想补救就变得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