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曝光:明星网红等1818名“双高”人员被查处!补税超1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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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8日),国家税务总局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

在发布会上,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戴诗友介绍,今年前11个月,税务部门共查处3904户高风险加油站,查补税款41.63亿元;查处1818名包括明星网红在内的“双高”(高收入、高净值人群)人员,查补税款15.23亿元。今年以来,共检查涉嫌虚开骗税企业6.96万户,挽回出口退税损失86.06亿元。

此外,税务部门积极支持引导纳税人主动纠正失信行为。今年以来,共有1168户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取自我改正措施后,实现了信用修复,提前移出“黑名单”,同比增长40%;超过1300件经核查未发现检举人反映的涉税问题,各地税务部门均依法出具了无问题税务稽查结论。(以上内容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央视新闻)

双高人士注意!

双高人士收入来源复杂(股权、投资、劳务、经营等)、资产形式多样、跨境交易频繁,是涉税风险的高危群体,自然成为税务部门精准监管的“重点人群”

过去,税务机关对“双高”人士复杂的、跨区域的、隐秘的收入往往难以掌握。

现在,通过金税四期、大数据、部门信息共享(银行、证券、海关、工商等),税务机关有了“透视”的能力,在“以数治税”的精准监管时代,传统的避税手段风险剧增。

01. 个人所得税风险

这是风险最集中的领域。

(1)隐匿收入,私户收款

将个人提供服务(如演出、直播、咨询、代言等)获得的劳务报酬,或经营所得,要求支付方打入本人、亲属或控制的个人银行卡、微信、支付宝,不在纳税申报中体现。

税务部门与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数据共享已常态化。个人账户频繁接收大额对公转账,极易触发预警。这是目前风险最高、最易被查实的行为。

(2)转换收入性质,“偷梁换柱”

将本应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税率最高45%)或“工资薪金所得”(税率最高45%)的收入,通过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伪装成“经营所得”,从而适用核定征收税率极低。

这是近年税务稽查的重点,税务部门会穿透审查业务实质。如果个人工作室、独资企业没有实质经营、没有合理成本,仅为开票和“走账”而设,其收入将被重新定性为劳务报酬,补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2021年以来众多网红、明星被查,多与此有关。

(3)滥用税收洼地政策

在地方性税收优惠地区注册空壳公司,仅为了享受当地的财政返还或核定征收政策,但实际业务、人员、办公地均不在当地。

这种“注册式”避税已被国家严查。税务总局明确要求清理不当税收优惠。一旦被认定为滥用政策,不仅优惠被取消,还需补税并受罚。

(4)股权转让中的涉税风险

阴阳合同:签订两份股权转让协议,以低价合同用于工商变更和纳税申报,实际按高价合同交易。

虚假评估:通过不正当手段低估被转让企业的资产价值,从而降低股权原值,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工商、税务、证券登记机构信息已打通。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净资产或公允价值,会直接触发税务稽查。相关部门也会从资金流向上追查真实交易价格。

02. 经营主体相关的风险

许多双高人士同时是企业家或股东。

(1)公私财产混同

将个人或家庭消费(如买房、买车、旅游、家庭开支)记入公司账目,作为公司成本费用列支。

这不仅导致少缴个人所得税(视同分红),也使公司虚增成本,少缴企业所得税。税务和银行数据可清晰追踪资金最终用途。

(2)不合理的“借款”长期不还

从自己投资的公司借款,长期(超过纳税年度)既不归还,也未用于公司经营。

根据税法,此类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未归还的,视同对公司分红,需按20%税率补缴个人所得税。

03. 其他资产与跨境涉税风险

(1)不动产、金融资产交易隐匿

买卖房产、股权、大额理财产品等产生的收益不申报。尤其需注意境外资产(如海外房产、股票、保单、信托收益)的申报义务。

(2)利用“税收筹划”外壳进行恶意避税

一些所谓的“税务筹划”方案,实质是利用法律漏洞和复杂架构进行恶意避税,如滥用信托、多层嵌套等。在国家“穿透式”监管下,这些架构的税务风险极高,可能被税务机关调整。

结语

这次税务部门的行动传递了一个明确信号:

大数据时代,税务监管越来越“聪明”,也越来越公平。

对普通人来说更公平规范,明星、网红、大老板等高收入人群偷税更难了;平台也不能再随意把税负转嫁给外卖小哥、网约车司机,保护了灵活就业者。

对市场而言,加油站、高收入人群不能再搞“私账收款”、“阴阳合同”等小动作,大数据一查一个准。

企业诚信纳税、规范经营是唯一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