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柏芝人到中年被告上法庭,当场泪崩

港台明星 2 0

今天张柏芝去了香港高等法院,她不是拍戏也不是领奖,而是去处理官司,原告是她以前的经理人余毓兴,对方说她2020年左右拿了四千多万港元预支片酬,但没有拍之前说好的几部电影,现在要她赔偿一千二百多万,还要她公开收入账目。

张柏芝当场说合同是假的,她指出签名不是自己签的,也根本没看过那份全球独家经理人合约,她把责任推给私人助手周静仪,表示所有签约都是助手办理,自己完全不知情,法官问她是否签字时,她反复回答记不得,法官多次打断她的话,要求她只回答同意或不同意。

庭审过程中她情绪突然崩溃,说自己已经两天没睡觉,媒体带来的压力太大,哭着喊出所有东西都是假的,法官立刻叫停庭审,告诉她法庭上不能这样表达情绪,只能回答事实问题,她点点头说可以,庭审才继续下去,这种画面很少见,明星在法庭上这么失控,说明法律程序确实很严肃。

这件事其实早有迹象,2024年6月余毓兴发布歌曲《以犬之名》,歌词暗示张柏芝靠扮演可怜博取同情然后违约,引发网友热议,张柏芝工作室随即发表声明称内容不实,早在2020年就已向对方发出警告,更早的2014年余毓兴还被指控伪造公章,冒用张柏芝名义签订合同,当时已有律师函送达给他。

这个案子不只是两个人的事,它暴露了娱乐圈一个老问题,很多艺人把合同交给助理处理,出了事就说自己不知情,法律上这叫表见代理,意思是别人看起来你授权了,你就得负责,张柏芝不是第一个这么做的,但她是少有在法庭上直接哭出来的。

余毓兴这个人很会玩花样,他不通过律师函的方式,而是直接写歌来骂人,把商业上的纠纷变成了艺术创作,这样就能吸引更多人的关注,现在这种做法变得越来越常见,说明如今打官司也得靠舆论来帮忙,明星和经纪人之间的信任早就破碎了,剩下的只有合同和证据这些东西。

张柏芝今年四十五岁,演过《喜剧之王》和《河东狮吼》,现在她还在拍戏,不过这次上法庭的事,估计比哪一部戏都更让她累心,不管最后谁输谁赢,这件事已经让很多人看到,娱乐圈幕后的事比台前还要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