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5日,香港高等法院外被媒体围得水泄不通,45岁的张柏芝现身于此,陷入一场金额高达4276万港元的合同纠纷案。
原告是张柏芝前经纪人余毓兴及其公司AEG Entertainment Group Limited。余毓兴称,2011 - 2012年间,双方签订《全球独家经理人合约》及《张柏芝两部电影片约合约》,他先后预支4276万港元片酬,要求张柏芝参演6部电影,可张柏芝未履行义务,故索偿至少1276万港元。
张柏芝方则坚决否认指控。其律师指出,所谓的《全球独家经理人合约》疑似伪造,张柏芝在合约上的签名也是他人假冒,且未拍摄是因余毓兴未安排相关项目。张柏芝工作室还曾声明,余毓兴2014年伪造公章以她名义擅自签约,2024年又发歌《以犬之名》恶意中伤,她已委托律师起诉。
庭审中,张柏芝以基督教方式宣誓,条理清晰地作供,还提交2014年录音作为关键证据。目前法院尚未判决,这场横跨十余年的纠纷,既涉及巨额利益,也关乎双方声誉。在真相未明前,网友们纷纷表示会理性看待,静待法律给出公正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