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凌晨两点,大多数人已经进入梦乡。但易烊千玺工作室的官方微博突然弹出一条消息,措辞罕见地严厉。
声明只有几百字,却直接引爆了热搜。核心意思就一句话:那些正在各大平台热播的AI短剧里出现的“易烊千玺”,跟他本人没有任何关系。
你没看错。一个活生生的人,没有进组,没有签合同,甚至压根不知道这件事——却已经“主演”了多部点击量惊人的短剧。
事情要从几天前说起。
有网友在红果短剧平台上发现了一部叫《骗我投个好胎?行,你们别后悔》的作品,热度接近7500万。点开一看,男主角的脸让人瞬间愣住:这不是易烊千玺吗?再翻翻,还有一部《午夜公车:她捉诡超凶的!》,热度近4000万,同样是那张脸,同样是那个声线。
可仔细看几眼,不对劲。某个镜头里,角色喉结滚动的角度比正常人慢了半拍;某些微表情的转换,带着一种说不出的“塑料感”。这不是真人演的,是AI生成的。
所谓AI换脸短剧,简单说就是制作方用深度合成技术,把明星的脸“贴”到演员身上,再用声音克隆模拟出相似的声线。整个过程,被“换脸”的明星毫不知情,更别提授权了。
易烊千玺不是第一个受害者。此前迪丽热巴、肖战、王一博等艺人都遭遇过类似侵权。就在一个月前,北京互联网法院刚通报了一起AI换脸短剧“神似”迪丽热巴的案件,法院明确认定构成肖像权侵权,播出方未尽审查义务也得担责。
但这次的不同之处在于,侵权作品的热度高得离谱。一部7500万热度的短剧,意味着数以千万计的播放量。制作方靠着这张“脸”赚足了流量,而易烊千玺本人却连知情权都没有。
工作室的声明来得不算慢,但也不算快。4月5日凌晨,当大多数人还在睡梦中时,维权的大幕正式拉开。声明引用了《民法典》第1018条和第1019条,明确指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授权使用AI合成明星肖像,就是违法。
同时声明正告所有相关主体:立即下线、停止传播,否则将依法追究全部法律责任。
第一个响应的平台是红果短剧。
4月4日到5日,红果短剧紧急下架了所有涉及易烊千玺AI换脸的侵权作品,并表示对相关出品方保留追责权利。紧接着在4月6日,他们发布了一份详细的专项治理公告,披露了更惊人的数据:已完成1.5万部作品的全面核查,依规处置违规作品670部。
公告还曝光了四类典型违规案例,包括擅自使用卡通形象、AI品牌商标、游戏原创角色,以及这次最受关注的——AI生成冒用演员形象。红果短剧明确表示,坚决打击无授权盗用行为,并要求所有出品方提供素材合规使用证据,建立72小时审核期。拿不出证据的,一律下架,暂停上传权限。
与此同时,平台还宣布将开发AI换脸识别技术,建立白名单制度,未来只有获得明确授权的素材才能使用。
但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有网友发现,百度等其他平台上,部分侵权内容仍然存在,并未被下架。这意味着,维权之路才刚刚开始。
这件事之所以引发广泛关注,不只是因为易烊千玺是顶流明星。更深层的原因是,它撕开了AI技术野蛮生长时代的一个残酷真相:当技术门槛低到任何人都能“换”一张脸时,我们的肖像权还剩下多少保障?
有人可能会说,AI合成一看就是假的,不至于认错。但这次被下架的那些短剧,很多普通观众从头看到尾,都没意识到那不是易烊千玺本人。微表情的瑕疵、喉结滚动的延迟,只有逐帧细看才能发现。大多数人刷短视频只是一扫而过,根本不会在意这些细节。
更可怕的是声音克隆。制作方只需要几段公开采访的音频,就能训练出高度相似的声线。你听到的每一句台词,都不是本人说的,但听起来就是“他”说的。
这已经不是简单的“恶搞”或者“二创”了。这是赤裸裸的盗用,是拿着别人的脸和声音,为自己的生意引流变现。
易烊千玺工作室在声明的最后提醒公众:警惕AI合成技术带来的侵权风险,共同抵制无授权使用他人肖像的行为。这句话不只是说给粉丝听的,也是说给每一个普通人的——今天被换脸的是明星,明天可能就是你、我、他。
好在,法律正在跟上技术的步伐。《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已经明确禁止利用深度合成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北京互联网法院的判例也证明,法院不会因为“这是AI做的”就网开一面。制作方要赔钱,播出方也要担责。
红果短剧的反应速度和治理力度,算是给行业打了个样。但仅靠一家平台的自查自纠,远远不够。真正的解决方案,需要从源头抓起:AI素材的授权链条必须透明,制作方必须证明每一张脸、每一个声音都有合法来源。
截至4月6日晚,易烊千玺方面尚未公布具体的诉讼进展。但可以确定的是,律师团队已经进场,证据保全正在进行。这场维权战的结果,将直接影响未来整个AI短剧行业的游戏规则。
你怎么看待AI换脸短剧?如果你发现自己的脸被陌生人拿去商用,你会怎么办?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