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看到网上很多人说李荣浩是个公关大师,甚至我的评论区里也有大量这种论调。但他如果真是公关大师,就不该主动提小眼睛这事。这下好了,对方正愁没有抄袭的证据,李荣浩自己认了。
各位看现在的热搜词条,我感觉很多网红明星都被串子给串信了——好多串子自己觉得没在串,还认为自己的想法对。
我也能理解为什么网友喜欢叫他公关大师,因为大家对模板化的道歉已经感到厌烦,看到李荣浩这么刚、这么有活人感的追问,觉得很爽。但李荣浩在这件事里也确实有点天时地利人和的状态。
天时地利不说了,主要说人和:很多人在李荣浩身上看到了自己想看的东西,这是一种打破规则的爽感,而很多人又以为行为的爽等同于行为的正确,于是就认为李荣浩做得对。
但现在后果来了,热搜上李荣浩负面新闻满天飞,谁负责?网友的夸赞和拱火不需要为结果负责,这些负面舆情的结果只能是李荣浩自己负责。
不管他是相信了别人说自己是公关大师,还是性格使然迫使他回应小眼睛的争议,这时候他就会陷入达克效应——用自己最不擅长的舆论定性能力,去挑战专业公关的最小阻力原则。
最小阻力原则,指舆论危机中的三种阻力:情绪、事实和传播。
情绪阻力,就是公众的愤怒、同情、厌恶等集体情绪——除了粉丝,路人对于单依纯的情绪完全是因为她确实侵权了,李荣浩刚开始硬刚的姿态让舆论场觉得爽,大家就支持他反对单依纯,这很合理。
事实阻力,是法律条文、合同、录音、录像等客观证据,单依纯没有获取授权声明,这是铁的事实。
传播阻力,是平台算法、热搜机制、媒体议程设置——没什么事不要乱说话,负面词条上热搜,越回应热度越高,传播越广。
最小阻力原则要求公关人员在这三类阻力中选择综合阻力最小的路径,而不是最解气或最正义的。公关的目的是为企业营造稳定的舆论环境,说白了,最好的公关就是闷声发大财。
用李荣浩的例子对照:他硬刚单依纯时,事实阻力小(单依纯未获授权,铁证如山),情绪阻力小(公众厌侵权、厌饭圈),传播阻力小(发文就上热搜,很好)。
所以他以版权方身份发了一次事实清晰的声明,让舆论自行发酵,单依纯方道歉,事件结束。他实际发了一篇长文、第二篇四连问、第三篇公布音著协证明,虽然发文稍多,但没偏离最小阻力方向,所以他赢了。
但到了小眼睛这件事,事实阻力大(版权无法律定论,且他自己认了),情绪阻力大(公众刚帮他说完版权,他自己又出版权问题),传播阻力大(热度未过,一举一动被放大)。此时最小阻力的路径应该是冷处理——不回应。
如果非要回应,也不能以个人IP发,而应由工作室发标准律师函或声明,比如“早年练习作品,无主观抄袭,如有版权争议可通过法律途径联系”之类的模板文,然后闭嘴,等舆论自然消退。
或者发简短声明说“小眼睛是早年八代练习作品,误发到公司,早年发现后已书面要求下架”,然后闭嘴,阻力稍大但仍可控。
不过也能理解,公关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管住负面舆情发酵,但公关管不住老板。4月1日上午,李荣浩发小作文自证小眼睛的版权问题,我一看就知道完了。
活人感的公关自由发挥,结果是什么?是爆点了——“超越抄袭”这个词真的让我不知所措。公关文里那些看似不讲人话、加了很多前置词和定义的东西,都是为了尽可能减少公众自由解读的空间,不一定能赢,但出错概率很低。
公关语义学就是研究这个的。所谓的活人感、情绪饱满,很多时候是追求,但不能是目的——你和你对象相处都会有误解,你怎么能相信自己发到平台的内容会得到完全一样的解读?李荣浩自己把饼递出去了,想黑你的人就可以打“李荣浩否认抄袭”的词条。
4月2日,外网音乐人又发文指控他的《恋人》抄袭,工作室回应后再次上热搜。我是做企业公关出身的,基本思路是:做任何公开动作前要先算三笔账。
第一风险账:会不会引发次生舆情、给对手递刀、给群众造新梗?
第二收益账:能直接降低负面舆情指数,还是让利益相关方安心,还是单纯为了出口气、证明自己没错?
第三沉默账:如果不做,最坏结果是什么?我能承受吗?能就闭嘴。
这三笔账算下来,绝大多数硬刚都会被毙掉。因为在公关的世界里,赢不是目的,活下来才是。任何动作都有风险,越引人注目风险越高。
本来李荣浩已经赢了,对方道歉了,但小眼睛一出,节外生枝,舆论从“受害者维权”变成了“狗咬狗”。单依纯到现在也没有回应,隐身了,矛盾转移了。所以,不要戴不属于自己的皇冠。
不要觉得大家都在说你是顶级公关大师,你就真是。当你身边全是对你说好话的时候,你应该感觉有点不对劲。整件事情,即便是打顺风局,也应该想想自己是不是进入了某种拟态环境里。
企业公关的基本思路是低攻高防,保证负面热点事件对艺人后续商业价值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而不是过把瘾就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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