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娱乐圈简直比《甄嬛传》还精彩!李荣浩老师刚因为单依纯"强行侵权"唱《李白》而怒发冲冠,转头自己就被网友扒出"撒谎"实锤——这波"回旋镖"来得也太快了吧!
从"维权斗士"到"被维权对象",只需要一个热搜的距离,事情是这样的:前几天李荣浩刚硬刚完单依纯,义正言辞地晒出音著协邮件,四连质问"用什么立场、什么权利、什么角度、什么心态"唱《李白》。网友们纷纷点赞:"浩哥真刚!""内娱版权卫士上线了!"
结果话音未落,就有眼尖的网友扒出:李荣浩回应《小眼睛》抄袭平井坚《Signal》时说自己"20年前扒带练习,误打包发给版权公司",但中华音乐著作权协会的登记信息显示,《小眼睛》的版权登记方正是李荣浩自己的公司!
好家伙,这剧情反转得比过山车还刺激!网友直接炸锅:"所以是自己登记自己的歌,然后说是误发?""这波自曝我给满分!""李荣浩:我举报我自己?"
《小眼睛》罗生门:练习作品还是"故意碰瓷"?
让我们复盘一下李荣浩的回应版本:他说《小眼睛》是20年前刚来北京时扒带练手的作品,文件名还是"369""石榴""枕头"这种迷之代号,结果误打包成rar发给版权公司,2016年被蔡淳佳稀里糊涂发行了。
他还金句频出:"哪个250会抄得一模一样?我又不是傻子"。网友当时还觉得这人挺实在,敢作敢当。但现在一细品:既然是"误发",为什么版权登记在自己公司名下?既然是"练习作品",为什么还能走完整的发歌流程?
更绝的是,网友发现李荣浩的版权公司"酷亚音乐"成立于2013年,而《小眼睛》2016年发行——时间线一对,这"误发"的说法怎么听怎么像"薛定谔的误发":发之前不知道自己发了,发之后也不知道自己发了,直到被网友扒出来才知道自己发了?
网友辣评:这波是"严以律人,宽以待己"?
评论区已经变成了段子手大赛现场:
"李荣浩:我维权的时候逻辑清晰,我被维权的时候装傻充愣"
"单依纯:原来这就是传说中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建议李荣浩起诉自己侵权,完美闭环!"还有网友翻出李荣浩回应吴向飞维权时的"教科书式四问",现在看简直是大型打脸现场——当初要求别人"列明证据、明确责任"的时候多威风,现在轮到自己被扒登记信息时就装鹌鹑?
不过也有粉丝出来洗地:"登记在公司名下不代表是他亲自登记的""版权代理公司操作艺人不一定清楚"……但网友不买账:"那单依纯也可以说'是主办方的问题不是我的问题'啊,双标不要太明显!"
内娱版权大战:谁才是真正的"250"?说真的,这波瓜吃下来,最大的感受就是:内娱的版权意识,就像薛定谔的猫——在维权的时候存在,在被维权的时候消失。
李荣浩一边喊着"尊重原创",一边对自己"练习作品"的版权登记含糊其辞;一边要求单依纯"总监制要担责",一边对自己公司的登记信息表示"不知情"。这套"弹性版权观",属实把网友们看乐了。
现在事件还在发酵,李荣浩方面尚未对"登记在自己公司"这一实锤做出回应。网友已经搬好小板凳坐等后续:"看看这次浩哥怎么'中译中'自己的声明"。
要我说啊,娱乐圈维权这事儿,最怕的就是"五十步笑百步"。今天你扒别人侵权扒得欢,明天网友就能把你老底掀个底朝天。李荣浩这波"自曝",给所有明星提了个醒:在互联网时代,撒谎的成本可比版权费高多了!
毕竟,哪个250会把自己的"误发作品"登记在自己公司名下呢?哦,可能是"误登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