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计李荣浩怎么也没有想到,因抵制单依纯未授权唱了《李白》这件事,让回旋镖扎到了自己身上。
就在全网都在为他焊在骨子里的版权意识故障时,有关《小眼睛》的版权问题再次被提及。
了解这件事的人大概知晓,这首歌最初被大家熟知的版本是:原曲是《signal》,原作者是平井坚,原唱歌手是新加坡歌后蔡淳佳。
这首歌在酷狗独家首发时,蔡淳佳还邀请了李荣浩进行跨国合作。
其后李荣浩也个人在演唱会上唱了这首歌,版权也登记在了自己所属公司的名下。
也是这一举动,李荣浩被质疑抄袭了,在当时他的回答是:没有仔细去追问,要再问问公司的意见。
有关这首歌是否抄袭,已经吵了有十年之久。就在快要被淡忘的时候,却因为他个人网上维权后再被提起。
而李荣浩向来快人快语,面对质疑也第一时间发长文给予了回应。
首先他明确否认了抄袭一事,承认20年前曾以扒带的形式作为练习曲,有时候会填词唱。
称这首歌当年是因为桌面太乱,误以rar 的文件形式打包给版权公司的。
其后义正严辞的列出三条自己不会抄袭是理由:抄袭不可能100%一样、刚出道不可能调侃自己的小眼睛,也不会给自己挖坑。
他坦诚曾联系过原作者,误发已是事实,该认得认了。
也正是他给出的几个理由,被网友质疑存在漏洞。首先李荣浩所提及的艾回公司行为结业,这家公司仅是做了业务调整。
其次这首歌的版权所有很清晰,并不存在找不到人的情况。
而这首歌的核心版权确实由李荣浩自己的公司在管理。
也因此被网友质疑,就比如论文查重率已经超过了80%,甚至达到了100%。
那很可能不仅仅是抄袭问题了。
无独有偶,《恋人》这首歌也在外网上Track in time被作者挂在ins上。
原作者称这首歌的编曲是他的。
但李荣浩收录的备注编曲人始终是李荣浩一人。
因此原作者也称自己正在找律师。
其实这件事到底是李荣浩真的抄袭,还是存在被针对还没有定论。
回看李荣浩对于版权的重视程度,无论是直播还是综艺节目中,涉嫌他人歌曲首先想到的就是版权。
所以很难相信李荣浩是会明知故犯的人。
细推李荣浩的长文,他的理由也不无道理,自己不太会去调侃自己的小眼睛。
另外,李荣浩的歌曲不少,广为传唱的也不止一首,那么他也没有明知版权有问题还要唱的理由。
当然,凡事都有例外。就如网友所说:在那个年代,照搬国外歌曲似乎是一种趋势。
至于还是否存在反转,还要看李荣浩本人是否会回应。
在前几天回复单依纯的消息都是秒回,这一次就等他如何回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