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李荣浩与单依纯因音乐作品使用引发的争议持续发酵,迅速从文娱话题演变为公共舆论事件。有人围观艺人是非,有人跟风站队互撕,更有谩骂造谣、人肉搜索等网络乱象随之蔓延。跳出娱乐化视角,这起事件本质上是一堂面向全社会的生动法治课,既关乎知识产权保护的底线,也检验着网络空间治理的成色,更映照出普通大众对公平正义、文明向善的朴素期待。
一、
版权不是“小事”,是受法律守护的劳动尊严
一首歌曲从灵感萌发到最终传唱,凝聚着创作者的心血与智慧,受我国《著作权法》严格保护。《著作权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表示,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法律明确赋予著作权人表演权、改编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专有权利,无论是商业演出、公开传播还是改编使用,都必须获得权利人授权,这不是斤斤计较,而是现代社会最基本的法治规则。
现实生活中,不少人存在认知误区:觉得作品火了就能随意翻唱,节目里唱过就等于默认许可,商用借用一下无伤大雅。事实上,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演出,并不属于合理使用范畴,权利人完全有权拒绝授权。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尤其是明知未获授权仍执意表演,已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侵权,依法需要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触及刑事犯罪。
对普通人而言,版权并不遥远。尊重原创,就是尊重他人的智力劳动;守护版权,就是守护整个社会的创新活力。只有让侵权行为付出代价,让守法者得到应有保障,文化创作才能生生不息,文艺市场才能健康发展。
二、
网暴绝非“自由”,是触碰法律红线的伤人之举
比版权纠纷更值得警惕的,是事件发酵后蔓延开来的网络暴力。辱骂诅咒、P图丑化、编造谣言、泄露隐私、恶意攻击……不少人躲在屏幕后宣泄情绪,把法不责众当作借口,把伤害他人当成“正义”。
从法律层面看,网络暴力从来都不是小事,而是实实在在的违法行为。民事上,肆意辱骂、造谣诽谤会侵害他人名誉权,非法曝光手机号、住址等信息,则侵犯公民隐私权与个人信息权益,受害者可依法要求删帖、道歉并索赔精神损失。行政上,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公然侮辱、骚扰他人正常生活,可被处以拘留、罚款。若情节特别严重,如诽谤信息大量传播、造成当事人身心严重伤害,还可能构成侮辱罪、诽谤罪;非法获取、传播公民个人信息,更涉嫌刑事犯罪,将面临牢狱之灾。
网络空间有表达自由,但更有法律边界。每一条留言、每一次转发都可溯源取证,一时的口舌之快,可能换来难以挽回的法律后果。以暴制暴从来不是正义,跟风谩骂更不是担当,守住言语底线,既是尊重他人,也是保护自己。
三、
理性方显素养,文明才是社会最足的底气
热点当前,围观可以有,偏激不可取;讨论可以有,戾气不可取。艺人之间的纠纷,自有法律程序与行业规范裁决,公众不必陷入非黑即白的对立,更不必将负面情绪发泄到当事人及其家人身上。
对普通大众而言,真正该从事件中读懂的,是规则意识与文明素养。面对侵权乱象,我们要树立版权观念,自觉抵制盗版侵权;面对网络舆论,我们要保持独立思考,不造谣、不传谣、不参与网暴。弘扬社会正气,从来不是空洞口号,而是体现在敬畏法律、尊重他人、理性包容的一言一行中,体现在面对热点不盲从、面对情绪不失控的日常选择里。
法治是社会稳定的基石,文明是舆论场最好的底色。版权有界,方能守护创新;网暴有法,方能清朗空间;文明有度,方能凝聚正气。愿我们都能从公共事件中汲取法治养分,守住法律底线,涵养文明心态,让尊重成为习惯,让理性成为常态,共同守护一个公平有序、向善向上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