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歌的词由耿珞创作,曲和编曲都是孙辉完成的,也就是说,这首歌真正的主人就是孙辉,版权从完成那天起就归他所有,不会因为谁唱得火就变成别人的,这个道理其实挺明白的,可很多人还是搞混了,总觉得“唱红了的就是原唱”。
王麟那边很快给了回复,她说自己确实唱过这首歌,还在央视《开门大吉》节目里演唱过,很多人都记得那个版本,她承认自己不是原唱,但强调当年公司已经买下版权,只是她不了解具体细节,她还提到“这首歌是我唱火的”,所以“原唱”应该看谁让这首歌流行起来,而不是只看版权登记。
现在去网易云音乐和酷我音乐搜《QQ爱》,王麟唱的那个版本已经找不到了,平台上只剩下孙辉和蓝若兮的版本还在,这说明要么是平台主动下架那个版本,要么是版权方提出要求后平台跟着做了处理,不管属于哪种情况,至少行动上已经落实了。
这件事的讨论涉及三个层面,一是法律上的问题,翻唱是否构成侵权,公司购买了授权之后艺人个人能不能随意使用,授权范围是否包含商业演出,二是行业里的习惯,过去大家普遍认为只要歌曲受欢迎谁都可以演唱,很少有人去追究版权归属,如今突然有人提出异议,行业的规矩可能需要调整,三是情感上的反应,很多人将王麟的演唱版本视为原版,现在被告知这个认知有误,心里难免感到不适,毕竟这首歌承载了许多人的青春记忆,在版权归属和情感认同之间确实难以找到平衡。
孙辉以前很少参与这首歌的宣传,歌火了以后也没得到太多关注,这次他站出来维权,可能不只是为了钱,更像是一种被看见的需求,以前创作者总被流量和歌手抢去风头,现在他想让大家知道,这首歌是他写的、也是他编的,这种感觉我能理解,创作的人最怕作品火了,自己却像个隐形人。
王麟的反应也有意思,她不直接回应律师函,只说演出方自己去处理版权问题,这话听着像是推卸责任,但也说明她认为这件事不应该由她一个人承担,毕竟当年她是按照公司安排唱歌的,现在突然要她负责,确实有点委屈,不过从法律上讲,授权的事情必须说清楚,不能只靠个人想法或者行业惯例。
这件事还没结束,接下来要看看会不会打官司,王麟的经纪公司要不要出来说明当年的授权协议,平台会不会继续处理其他翻唱版本,这些都得等着瞧,但可以肯定的是,这首歌的版权问题已经不只是谁唱得好听那么简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