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就发生在前几天,深圳那场演唱会,单依纯唱了《李白》,李荣浩直接在微博连问四个“为什么”。不是吵粉丝,也不是拉踩,就一句:没授权,不能唱。
很多人第一反应是:“不就唱首歌吗?至于吗?”但真不是小事。电视上唱,和现场卖票唱,法律上完全是两码事。综艺有音著协打包授权,演唱会没单独签合同,就是没许可。李荣浩早发过邮件拒绝,主办方还硬上,这已经不算“疏忽”,是明知道不行还干。
单依纯说“主办方负责版权”,可她名字挂在总监制、出品人位置上,白纸黑字要担责。演出审批材料里要是漏掉授权证明,按《演出管理规定》,整场都可能被叫停。可现实是,很多团队连合同长啥样都没见过,更别说核对改编权条款。
李荣浩讲得很直:“要是为钱,我早卖了。”一场商演版权费三五万,他这些年卖歌版权几十次都不止。这次不谈钱,就谈一个字:准。准不准你改我的歌,准不准你拿它当主打宣传,准不准你在台上唱完笑嘻嘻下台。
网上有人说他是“小气前辈”,可翻翻他以前帮单依纯录音、给她写歌的记录,就知道这不是翻脸。是对方越过了那条线——把“提携”当成“许可”,把“客气”当成“默认”。结果连宣传海报上《李白》的歌名都撤了,视频也全删干净。
这事儿没请律师函、没起诉,但比起诉更狠:证据甩得清楚,话讲得利落,连“音著协没权限管改编”这种细节都点出来。不是炫法律知识,是让所有人看明白:版权不是模糊地带,是清清楚楚的一道门,没钥匙就不能进。
昨天刷到单依纯新发的声明,没提李荣浩,只说“立刻成立版权核查小组”。后面发的彩排花絮,背景音乐换成了自己写的demo。
微博上那段四连问现在还有两百多万转发。有人截图存下来,说留着以后给新人看。
李荣浩没再更新,单依纯也没再提《李白》。
深圳那场演唱会,最后唱的歌单里,没有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