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歌手李荣浩通过个人社交平台发布长文,正面回应自出道以来反复被提及的《小眼睛》抄袭争议,明确否认抄袭,详细还原事件始末,并表示已委托同事联系海外歌手,不管对方如何决定,都会与这件事中所有被牵连的人道歉并且赔偿。
此次风波源于李荣浩此前就单依纯未授权翻唱其作品《李白》维权,引发网友翻出早年创作争议。2015年,蔡淳佳发行单曲《小眼睛》,由李荣浩担任作曲,歌曲发布后被指与日本歌手平井坚早年发行的《Signal》相似度极高,被质疑抄袭。彼时李荣浩未进行详细说明。
在长文中,李荣浩态度坚决地表示“我没有抄袭”,并坦言《小眼睛》的争议已超越普通抄袭范畴,本质是早年练习曲被误授权商用。他回忆,20年前初到北京时,以“扒带”形式复刻《Signal》作为音乐制作练习,填词后仅用于自我提升,并非商业用途。因电脑文件管理混乱,误将该练习曲打包发给版权公司。
2013年李荣浩出道后,版权公司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该练习曲授权给蔡淳佳演唱并发行。李荣浩称,得知此事时,他首先因歌名《小眼睛》调侃自身外貌而愤怒,核实旋律后立刻要求版权公司联系原作者处理,但后续因该版权公司结业,此事不了了之,成为他心中积压多年的遗憾。
他强调,正常抄袭不会做到旋律100%雷同,且自己刚出道时因外貌被调侃,不可能主动创作并授权此类歌曲,实属工作乌龙。
李荣浩在长文中透露,目前已委托同事主动联络原作者,承认文件由自己误发及发行事实,愿意承担全部责任、正式致歉并进行赔偿。他表示跨境处理需要时间,会持续推进并给公众最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