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日,
一条热搜看起来特别像愚人节的笑话发生在歌手李荣浩身上。
身为原创音乐人的他被人爆料抄袭……
事情要从三天前说起。
3月29日,
李荣浩在微博上公开指控歌手单依纯在深圳演唱会上“强行侵权”,
未经授权翻唱了他的代表作《李白》。
他连续发文质问,晒出中国著作权协会的邮件截图,
语气之激烈让舆论为之震动。
然而,
就在版权纠纷还在发酵时,
另一场更大的风暴悄然袭来。
有网友翻出李荣浩早年创作的歌曲《小眼睛》,
认为其旋律与日本歌手平井坚的《Signal》几乎完全一致。
一时间,“李荣浩抄袭”的词条冲上热搜第一。
要说李荣浩的回应就是快,
事情发生后没多久,
李荣浩就在微博发长文回应。
他开门见山地表示自己没抄袭。
但对于《小眼睛》,
他承认这是一件“有口难辩的事儿”。
为此,
李荣浩详细解释了这首歌的来龙去脉:
二十年前,
他刚到北京的时候,
靠着“扒带”的方式练习音乐制作,
也就是照着买来的乐谱弹奏、录音,
再回看分析。
有时他也会填词唱进去,
当作练习。
因为电脑桌面管理混乱,
他的歌曲文件名大多是“369”“666”“石榴”“枕头”之类的随意命名。
这首练习作品,
就这样被误打包成一个rar文件,
连同其他原创作品一起发给了版权公司。
让他没想到的是,
这首“练习”在多年后竟被发行。
2016年,当他在唱片发行列表中看到《小眼睛》时,情绪“爆炸”了。
但让他愤怒的第一件事,
甚至不是抄袭——而是歌名。
刚出道的李荣浩,
小眼睛一直是网友调侃的焦点,
他却看到自己名下多了一首叫《小眼睛》的歌:“这样公开调侃我的外貌,我接受不了。”
“我怎么可能自己写了首《小眼睛》,
让别的歌手唱?”他在文中反问。
对于《小眼睛》与《Signal》的相似,
李荣浩给出了一个让外界惊讶的解释:“我认为已经超越抄袭,
这就是那首歌原曲,
100%一样,换了位歌手唱了一遍。”
李荣浩没有为自己辩解。
他承认,
这首练习作品确实用了别人的旋律。
“没办法,rar文件包是我发的,
也成了发行的事实,我一定认。”他说,
自己已经请同事去主动联络那位海外原作者,
向所有被牵连的人道歉并赔偿。
但他要划清的是“抄袭”的边界。
“哪个250抄袭的人会抄得100%一样?”在他看来,
如果真是蓄意抄袭,
绝不可能如此拙劣。
这是一次乌龙事件,而非恶意侵权。
在回应抄袭风波的同时,
李荣浩罕见地袒露了自己的心迹。
他说自己“从出道以来讲话就不太像个艺人”,
曾尝试改变,但“太难受了”。
他不喜欢被神化,
甚至恳请网友不要因为他这几天受到的夸奖而喜欢他,
因为“我没那么厉害”。
他坦言自己“不太适合做艺人”,
早已主动淡出荧幕,
专注专辑和线下演出。“我这几年当面婉拒过很多综艺节目和晚会”,
对于一个处于事业黄金期的歌手来说,
这无疑是极其真诚的自我认知。
在文中他特意提到,
不要去找单依纯的粉丝争执。
他怀疑是有人希望他生气,
从而继续在网上指责单依纯。
即便在回应外界对自己的质疑时,他仍然保持着对同行的体谅。
李荣浩的回应,
引发了无数网友的讨论。
有人为他的坦诚点赞。
在娱乐圈普遍维持人设的环境下,
一个艺人愿意承认自己20年前的失误,
主动承担后果,确实难得。
但也有声音质疑:练习作品就该被发行吗?
版权公司的失职,
就能洗清他作为创作者的责任吗?
更值得深思的是,
李荣浩的“误打包”解释,
揭开了华语乐坛一个隐秘的角落。
在早期音乐工业不规范的时代,
有多少练习作品被包装成原创发行?
有多少创作者为求生存不得不“借鉴”?
这些问题,不是李荣浩一个人的问题,
而是那个时代的集体印记。
李荣浩给出了自己的处理方式:
主动联系原作者、道歉、赔偿。
他承诺“这件事一定会有结果”,
并说“想骂的现在可以开始骂了”。
这样的态度,在近年来的抄袭风波中,
相当罕见。
从指控单依纯侵权,
到被指抄袭,再到公开回应,
李荣浩在短短四天内经历了舆论的过山车。
但他的回应,
让很多人看到了一个“不太像艺人”的艺人的真实一面。
他承认自己“确实该骂”,
却仍坚持为其他被指抄袭的歌曲喊冤:“就是打死我,
骂死我,把我祖坟刨了,
把我头剃了,
我也不认,我没有抄袭。”
这也许就是李荣浩最令人印象深刻的地方,
不完美的诚实,
远比完美的谎言珍贵。
看得出李荣浩的回应就是他本人写的,
不仅言之有物,
还很有态度。
不得不说,
李荣浩不仅做音乐不让别人挣钱,
就连公关也不给公关公司挣钱。
那么,
各位亲爱的朋友,
你们怎么看李荣浩回应抄袭事件呢?
欢迎留言讨论,我们一起交流。
我是榕树洞里看世界,小小树洞纵论天下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