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稽查局发布通报,为鞠婧祎涉税争议一锤定音:自2025年9月起,该局多次收到针对鞠婧祎的涉税举报,经全面核查,均未发现任何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此前已向举报方反馈结果;本次3月30日的实名举报,属同一事项重复检举且无新有效线索,依法不予受理 。这纸官方通报,既是对艺人合规纳税的权威背书,更戳破了恶意举报的闹剧,也让公众直面一个尖锐问题:面对反复、无据的恶意举报,监管部门是否必须次次回应、次次启动调查?
上海市税务局的通报,清晰还原了事件全貌:举报频次密集:从2025年9月至今,针对鞠婧祎的涉税举报并非首次,而是多次、反复出现 。核查态度严谨:税务部门每一次收到举报,均依规启动核查程序,对收入申报、纳税记录、财务凭证等全面核验,不放过任何疑点 。所有核查结果均为“未发现涉税问题”,且已逐一反馈举报方,程序合规、结论明确 。
3月30日的最新举报,属于对已查结事项的重复检举,又未提供新的有效证据,依据《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税务部门依法不予受理,既坚守规则,也避免资源浪费 。这意味着,所谓“鞠婧祎偷税漏税”的指控,从始至终都是无稽之谈。她始终依法履行纳税义务,配合税务检查,清白经得起反复检验。此次事件中,举报方的行为已明显超出“监督”范畴,沦为恶意举报、舆论施压的工具。
举报是公民监督公权、维护法治的合法权利,但反复举报同一事项、无新证据却持续纠缠,本质是权利滥用,将举报变成打压他人的手段 。税务部门肩负税收监管、打击违法的重任,每一次核查都需投入人力、时间、精力。多次核查无据举报,挤占了真正打击偷税漏税、维护税收秩序的资源,是对公权力的消耗。在无实据的情况下,通过实名举报、舆论发酵制造“偷税漏税”的负面印象,对艺人的职业声誉、公众形象造成不可逆伤害,属于典型的恶意诽谤。将合约纠纷等民事矛盾,通过税务举报“升级”为公共事件,试图借舆论裹挟监管、干扰司法,破坏法治秩序与舆论理性。
税务部门的核心职责是查处违法、保护合法,而非为无据举报“无限兜底”。对已查结、无新线索的重复举报,依法不予受理,是对规则的坚守,也是对行政资源的合理配置 。权利不可滥用。合法举报需满足“有事实依据、有新线索、非重复事项”,而非“想举报就举报、反复举报”。恶意举报不仅无法达到目的,还可能因诬告、诽谤承担法律责任。无论是艺人还是普通人,未经法定程序认定,不得被推定违法。反复无据举报,本质是“有罪推定”,违背法治精神。监管部门依规处置,既保护了守法者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税收监管的严肃性 。
对监管部门而言,坚守规则是最大的负责。不被恶意举报裹挟,依规处置、不枉不纵,才能真正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 。上海市税务局的通报,为这场闹剧画上句号。它告诉我们:法治社会,容不得恶意举报横行;清白之人,终将被正义守护。而那些试图用举报打压他人、扰乱秩序的行为,最终只会被规则与舆论共同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