鞠婧祎被实名举报偷税漏税,律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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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一张丝芭传媒实名举报鞠婧祎的举报信登上热搜,合约纠纷持续升级,引爆舆论漩涡,双方矛盾已从合约效力争议蔓延至税务问题。该举报信领取日期为2026年3月30日,信上描述鞠婧祎申报1100万元,实际收入超5000万元,瞒报比例超过百分之85%。 3月26日,丝芭传媒发布《关于“丝芭和艺人鞠婧祎纠纷和解”网络不实谣言的声明》,其中提到,丝芭未曾与任何鞠婧祎方的所谓工作室,工作团队,剧宣团队,网宣团队,或任何关联人员,关联组织进行任何方面的治谈和解事宜。我司未与其出演的任何剧集的关联人员,关联组织有任何方面的洽谈或和解。声明中还公布了目前纠纷进展:丝芭与鞠婧祎的经纪合约纠纷正在司法审理阶段,双方从未达成任何和解。 对此,有律师作出解读:若查实鞠婧祎属于通过隐匿收入、虚假申报等方式少缴税款,即涉嫌偷税。税务机关将依法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逃税罪,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纳税人有逃避缴纳税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文字来源:大河报;图片:@ 麻辣大表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