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评丨李荣浩单依纯版权之争,到底尴尬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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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新闻客户端 评论员 王彬

图源:李荣浩微博

近两天的热搜,绕不开李荣浩与单依纯的版权风波。李荣浩公开喊话单依纯,称对方在李荣浩方婉拒翻唱授权的情况下,仍在深圳演唱会上强行演唱《李白》,并连续发文质问,晒出音著协确认邮件。随后单依纯发长文向李荣浩道歉,表示演出前未核实授权文件,将停止演唱《李白》,并承担全额版权使用费及赔偿。

就事论事,李荣浩本已明确婉拒翻唱,对方却依然强行侵权,在李荣浩看来,这种做法的潜台词无异于“如何呢,又能怎”,自然愤慨。值得追问的是,单依纯的这次“强行翻唱”,到底尴尬了谁?

其一,尴尬了版权本身。有律师指出,擅自在演唱会上翻唱他人作品,属于以营利为目的擅自使用,已然触及著作权侵权的底线。当权利人“著作权许可使用”的权利不被当回事,版权便成了任人揉捏的橡皮图章,创作者的正当权益何以得到捍卫?

其二,尴尬了单依纯及其团队。演出前未核实授权,甚至在明知拒绝后依然上台,暴露出其在版权意识与法律素养上的缺失。这种对他人权益的漠视,不是一句“未核实”就能消解的。

其三,尴尬了部分粉丝。事发后李荣浩直言遭到了单依纯粉丝的私信辱骂,“言语之恶毒,我就不给你公开展示了”。明明是自家艺人侵权在先,却反过来对维权者口诛笔伐,这种不问是非、只论喜好的饭圈陋习,让本应聚焦版权保护的公共事件滑向了无意义的骂战。

既然此事是非曲直已经明晰,那么越是畸形饭圈文化甚嚣尘上,越需要强调和捍卫李荣浩式“较真”的正当性。李荣浩作为一名创作者,拥有版权意识是基本素养,而对侵权行为“零容忍”,亦为社会所乐见。再审视其公开维权行为,只要是基于真实、客观事实,未使用侮辱性语言,也未捏造情节,并以推动问题解决为目的,便无可指摘。

李荣浩公开维权后,填词人吴向飞发文称李荣浩曾公开演唱其创作的《路一直都在》且未取得本人授权。李荣浩回应称,若最终责任人主体是他,一定公开赔偿、道歉并承认错误。目前此事真相尚待厘清,是否构成侵权仍有待明确,“双标”指责不妨暂且搁置。但无论事实如何,社会的态度和底线是一以贯之的:尊重原创与版权,捍卫创作者正当权益。

从更深层面看,版权保护的困境,往往不在于法律条文的不完备,而在于观念层面的“习惯性轻视”。当“翻唱而已,何必较真”成为一种潜意识的共识,真正较真的人反而显得“不合时宜”。可正是这种“不合时宜”的坚持,才构成了创作生态最稀缺的底线意识。李荣浩的“较真”,本质上是在用公众人物的声音,为整个行业补上一堂迟来的版权课。这不是要针对谁,而是要告诉行业乃至社会:利弊之外,还有对错。

另外,在一个情绪极易裹挟理性的舆论环境中,如何让版权议题不被流量与饭圈所淹没,考验的不仅是当事人的勇气,更是公众的媒介素养。支持一个人,不代表要否定另一个人;捍卫权利,也不等同于煽动对立。成熟的粉丝文化,应当有能力将“喜爱”与“是非”分开,支持偶像和尊重规则法律并非两不相容,秉持理性与公正的原则即可。

若每一次版权争议都能回归事实和理性,让法律来一锤定音,而非沦为站队与谩骂的战场,那么李荣浩式“较真”,才算得到应有的回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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