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歌手李荣浩发文称,自己曾拒绝歌手单依纯的版权邀约,但单依纯仍在28日深圳演唱会上强行侵权演唱其曲作《李白》。
李荣浩认为,单依纯是翻唱《李白》而非改编,己方已向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反映侵权。
29日下午,单依纯个人微博上回应此事:我会和团队尽快搞清楚状况,给大家一个答复。我对李荣浩老师,和因为这件事造成困扰的老师们,诚恳道歉。
随后,李荣浩再次发文,确认中国著作权协会没有就《李白》发放任何授权。
李荣浩四连质问单依纯:“请问你用什么立场、什么权利、什么角度、什么心态演唱?”
据了解,2025年6月6日晚,《歌手2025》第四期播出,00后歌手单依纯成为观众热议的焦点。她把李荣浩的《李白》改成了一首“游戏战歌”:“我本是辅助,今晚来打野”。
如何认定改编作品是否侵权?
对此,北京京本律师事务所主任连大有律师在接受中青报·中青网记者采访时表示:
根据著作权法第24条、第40条,商业性演出不属于法定许可情形,必须获得著作权人个别授权。
中国著作权协会(音著协)的集体管理仅覆盖其管理作品的一般性使用,但著作权人保留拒绝权,即李荣浩作为版权方有权拒绝授权。
对于著作权侵权的认定,通常考虑以下三个因素:
一、作品接触的可能性,即单依纯方主动申请授权,证明已“接触”作品;
二、作品实质性的相似性,即演唱的是同一首《李白》;
三、无合法的抗辩理由,即授权被拒,不存在合理使用或法定许可事由。同时,单依纯方在明知未获授权的情况下仍进行商业演出,属于故意侵权。
若李荣浩所述属实,单依纯方构成故意侵犯表演权,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及消除影响的民事责任,同时面临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风险。
虽然,单依纯也回应并道歉了,但这不能改变侵权的事实,无论单依纯本人及其经纪公司、演唱会主办方等应当遵守法律法规。
此外,根据《著作权法》第52条,艺人不能仅以“公司安排”为由免责。作为专业歌手,单依纯有义务知晓演出曲目的授权状态,尤其是在已收到明确拒绝通知后。
遭遇侵权行为应如何维权?
律师表示,李荣浩一方可以对演唱会视频、音著协声明、邮件往来等进行证据保全,申请法院诉前禁令,制止3月29日及后续场次的侵权行为。
其次,可以向演唱会所在地的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中国著作权协会等进行投诉,要求查处侵权演出,出具书面侵权认定等。
再次,可以民事起诉单依纯及其经纪公司、演唱会主办方,停止侵权、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对故意侵权且情节严重的,可适用1-5倍惩罚性赔偿。
若侵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具有其他严重情节,可要求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最后,针对这种恶意侵权行为,也向中国演出行业协会举报,要求对违规主体进行行业惩戒,或通过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加强版权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