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曾经在广东卫视荧屏上稳稳站住脚的女主持人,名字叫李泳,东北人,1976年出生,吉林大学硕士毕业,党员身份。她的职业起点不算低,先在吉林电视台做新闻播音,后来通过全国主持人招聘考试,2000年进入广东电视台。
很快她就成了新闻中心的一级播音员,主要负责《广东卫视新闻》,还担任播音组监制,正科级待遇。同时她也接大型晚会和专题主持,被圈内人认作少见的双栖主持人。2004年她拿下广东省金话筒奖,那时候事业看起来顺风顺水。
2003年李泳认识了当时担任广东省委副书记的陈绍基,两人后来发展成情人关系,前后维持了六七年。经陈绍基介绍,她跟香港某公司董事长杨某也熟识起来。
2006年7月到2008年3月,陈绍基利用自己广东省政协主席的职务便利,帮杨某的公司拿到了粤港两地客运直通车的营运指标。2008年上半年,李泳跟陈绍基闲聊时提过台里同事开越野车上下班显得气派,陈绍基听了就记下这件事,后来安排杨某出面给她买车。
杨某以广州良鑫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名义签了购车合同,支付了车款、购置税和保险费,总共136万余元,买下一辆路虎牌越野车。车先挂在公司名下,2008年11月过户到李泳父亲名下,她自己使用。
陈绍基的违纪问题2009年被查出来。李泳察觉到事情要暴露,先向单位请假,还传出要辞职出国留学的说法,手里拿着外国护照。
2009年4月18日,她在北京准备出境去香港时被警方拦截,随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把跟陈绍基的不正当关系和收车的事都交代了。2009年9月11日她被正式逮捕。案子移交重庆审理,2010年9月30日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2011年1月27日法院一审判决,李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没收财产十万元,那辆路虎牌越野车追缴上缴国库。判决时特别提到她自首并如实供述,认罪态度较好,所以依法减轻处罚。
陈绍基本人2010年7月由同一法院一审宣判,犯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没收全部个人财产。李泳服刑三年,2014年前后刑满释放。她改名叫李悦君,重新进入媒体行业。先在澳亚卫视北京制作中心工作了一段时间,负责筹办财经观察室相关事务,后来又调到广州记者站。
2014年11月18日,澳亚卫视举办2015年广告推荐会,她以副台长和澳亚卫视广告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身份出席。从那以后她在传媒和广告领域继续做事,工作安排跟以前在广东卫视时差不多,属于低调务实的类型。
李泳从吉林到广东,从新闻主播到卷入案件,再到服刑后改名继续从业,这中间的变化挺大。权力和金钱交织的关系一旦沾上,带来的后果是实打实的法律责任。党始终把反腐败放在重要位置,法律对任何人都一视同仁,不管职位高低、关系亲疏,违纪违法都要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