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再骂刀郎了!他收回版权,其实是在教整个乐坛“尊重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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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郎是第一个收回原唱歌手版权的艺人吗?给别人写歌,完了又收回版权,这吃相是不是有点难看……

这话说的,授权本身就是有授权日期的,到期了如果一方不想要续约了,自然就算是结束了,作为原唱(版权人)撤回歌曲的授权也很正常嘛!

娱乐圈有很多这样的现象,例如:因为原唱争议,汪苏泷方面决定正式收回《年轮》授权,暂不开放任何形式的演唱。的事件。张碧晨后面就再也不能唱这首歌了!

而为什么不授权给某一个歌手,这背后也是有一些争议事情的,当然某一个歌手看到这样的形式,可能也不想要续约了,不然可能会让她在舆论漩涡里面更难走出来!这也许是双方共同追求的最合适的处理方式!

刀郎收回云朵歌曲演唱版权并非临时起意,而是有着清晰的合约背景与事实依据:2014 年刀郎与云朵解除经纪合约时,便明确约定将《我的楼兰》《爱是你我》《西海情歌》《云朵》四首歌曲的演唱授权期限至 2024 年底,这十年的授权时长已是刀郎对昔日徒弟的额外关照,远超行业内 3-5 年的常规授权周期;

而 2024 年 10 月授权到期前三个月,刀郎公司曾三次发函提醒续约却未获云朵方回应,加之云朵被指私自将刀郎作品表演权转售第三方致使刀郎陷入版权诉讼被动局面,且在授权到期后仍违规进行商业演唱,再加上 2025 年某网红不当使用刀郎作品的 “大眼睛” 事件发酵,多重因素共同成为了版权收回的导火索;

依据中国政府网公示的《著作权法》相关规定,词曲作者享有作品的表演权、复制权等核心权利,在授权约定期限届满后,著作权人完全有权选择不再续约,这是法律赋予创作者的合法权利,也是契约精神的直观体现,与 “忘恩负义” 的指责并无关联。

这方面的案例还有很多,例如:

在华语乐坛中,词曲创作者收回歌曲演唱授权的案例并非个例,类似的版权维权与合约到期收回权益的事件早已屡见不鲜:

2025 年 7 月,因网红争议引发原唱归属纠纷,汪苏泷正式收回张碧晨对《年轮》的演唱授权,也让张碧晨自此无法再演唱该作品,其相关商演收入受到千万级影响;

2025 年 6 月,邓紫棋因与前公司蜂鸟音乐存在版权纠纷,且六年未获得旧歌版税,最终收回包括《泡沫》《光年之外》在内的百余首经典旧作,并宣布重录专辑《I AM GLORIA》以夺回自身创作权益;

2021 至 2023 年,周杰伦与索尼音乐的版权合约到期后,通过杰威尔音乐收回早期作品版权,重新上架个人作品并调整了版权合作模式;

2020 年,王力宏也因部分经典曲目版权合约到期,重新规划作品授权体系,以此规范演出市场授权行为,充分保障自身的创作收益。

结合乐坛各类版权案例来看,词曲作者与演唱歌手在授权到期后选择不续约,往往是双方综合权衡后达成的最优解,从多个层面来看都具备合理性:

一方面能有效规避舆论风险,就像汪苏泷收回《年轮》演唱授权,既彻底止住了原唱归属相关争议的持续发酵,也让张碧晨彻底脱离相关舆论漩涡,不用再深陷负面风波中挣扎,是对双方都友好的及时止损;

另一方面也能助力版权价值重估,创作者可以借此重新规划作品的授权路径,或是合理调整授权费用、挑选更契合的合作方,也可以收回版权后自行重新演绎,全方位挖掘并提升作品的商业价值;除此之外,也能贴合歌手的个人发展需求,很多演唱歌手会不想长期被单一老歌绑定标签,借助授权到期的契机,专注打磨全新个人作品,摆脱旧曲标签束缚谋求长远职业转型,这也是乐坛十分常见的良性发展策略。

总而言之,刀郎这类版权收回行为绝非外界指责的“吃相难看”,而是著作权人依法行使自身合法权利的正常举动,更是华语乐坛版权意识觉醒、行业走向规范化成熟化的重要标志,歌曲授权到期不续约,就如同日常租房合约到期不再续租一样稀松平常,既完全符合著作权相关法律规定,也是双方恪守契约精神的直观体现。对此大家是怎么看的,欢迎关注我“曲事”和我一起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