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歌好比春江水》的一段“乌龙”与“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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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歌好比春江水,不怕滩险弯又多……”这首歌的旋律,在中国几乎无人不知。半个多世纪以来,它总与电影《刘三姐》紧紧捆绑在一起,被视作那部经典影片的灵魂之歌。然而,这却是一桩延续了半个多世纪的“乌龙”。

一、被“借来”的灵魂

许多人不知道,在1961年上映的电影《刘三姐》中,从头到尾都没有出现过《山歌好比春江水》这首歌。影片开场,刘三姐撑船而出,唱的是“山顶有花山脚香,桥底有水桥面凉”。整部电影的歌词与曲调,均由乔羽作词、雷振邦作曲。

那么这首歌从何而来?时间倒回1960年——比电影早一年。当时,广西为进京汇报演出,集结全区文艺力量打造了民间歌舞剧《刘三姐》。剧中需要一首既能概括主题又能统领全剧的主题歌。创作团队在柳州彩调剧的“曲二”(改编自民歌《石榴青》)基础上反复打磨,最终形成了这首“山歌好比春江水,不怕滩险弯又多”的词曲搭配。它的词曲作者不是某一个人,而是署名为“广西《刘三姐》会演大会改编”,这是集体创作的结晶。

歌舞剧《刘三姐》进京后一炮而红,这首歌也随之传唱开来。1961年电影上映后,由于电影的影响力远大于歌舞剧,这首歌被“借”来用于电影的宣传、放映和演出,久而久之,人们便理所当然地把它当作了电影插曲。

二、长达半个世纪的“误署”

更严重的问题在于署名。这首歌流传越广,署名的混乱就越严重。在2005年南宁国际民歌节上,宋祖英演唱此歌时,字幕打出的词曲作者赫然写着“乔羽 雷振邦”。这让当年参与歌舞剧创作的老艺术家们坐不住了,他们清楚地记得,这首歌诞生于1960年广西的集体创作,与乔羽、雷振邦的电影版《刘三姐》毫无关系。

此后,类似情况一再发生: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五十周年大庆晚会、2009年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天安门广场联欢晚会、2011年“乔羽作品演唱会”……在这些国家级重要场合,这首歌始终被署在乔羽和雷振邦名下。

三、一场迟来的官司

2012年,参与歌舞剧《刘三姐》创作的宋德祥等四位老艺术家,将乔羽和雷振邦之女雷蕾(继承了父亲著作权)告上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此时,宋德祥已85岁,距离这首歌诞生已过去52年。

官司打了三年。期间,乔羽和雷蕾曾登报发表声明,承认“《山歌好比春江水》不是乔羽、雷振邦创作的”,但措辞用的是“感到不安”,而非道歉,原告认为缺乏诚意。

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乔羽侵权成立,判令其停止在该歌曲上署名。判决生效后,乔羽未提起上诉。这场公案终于画上了句号。但对于许多观众而言,这首歌与电影《刘三姐》、与乔羽雷振邦之间的“绑定”,恐怕还需要更长的时间才能真正解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