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玛·包法利在那个潮湿的冬夜,终于踏进了沃比萨庄园的舞会大厅,水晶吊灯把她的影子拉得很长,她缩在角落里,看见子爵和侯爵夫人们旋转、调笑、吃石榴,她不知道自己回去之后就把那支舞鞋当宝贝藏起来,直到发霉,她也不知道自己穷尽一生都想再闻一次那股香槟和晚香玉混在一起的味道,可那条路,她连门槛都没能再摸到。
要说艾玛的条件,搁在今天任何一个普通姑娘眼里,那都是相当拿得出手的。
她漂亮,不是那种浓妆艳抹的漂亮,是那种走在街上会让男人忍不住回头多看两眼的耐看型。
她手巧,能把家里收拾得利利索索,能把饭菜做得有模有样,还能给她爹的农场帮上不少忙。
她脑子也不笨,在修道院念过书,虽然学的净是些浪漫小说和祷告词,但好歹算是受过教育的。
这样的姑娘,放在任何一个普通人家,那都是要被人夸一句“这姑娘真能干,谁娶了谁有福气”的。
可她偏偏不认这个命。
她嫁给夏尔·包法利那会儿,心里其实是有过幻想的。她觉得嫁给一个医生,好歹算是个体面人,说不定能带着她往高处走一走。
夏尔这个人,老实、本分、疼老婆,每天从外面回来,第一件事就是问问她今天吃了什么、做了什么、开不开心。
他把艾玛伺候得舒舒服服的,晚上往壁炉边一坐,吃着她做的热乎饭,没一会儿就能靠着椅子睡着,脸上还挂着满足的笑。
在夏尔看来,这日子简直是神仙日子,老婆漂亮、饭菜可口、家里暖和,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可艾玛不满足。
她把家里收拾得再干净、饭菜做得再精致、铜烛台擦得再亮,做完这些,她也就用了个三成的劲儿。剩下的七成劲儿,她不知道该往哪儿使。
她二十出头,精力旺盛,脑子里装满了修道院里读过的那些故事——贵妇人在城堡里等待骑士,公爵夫人在舞会上艳压群芳,爱情、冒险、奢华、浪漫,这些东西像蚂蚁一样在她心里爬来爬去,痒得她坐立不安。
她看着窗外那条灰扑扑的小路,想着这就是她以后几十年要走的路,心里就跟压了块石头似的。
她也想过,也许日子就这么过下去也行,夏尔对她好,家里也不愁吃喝,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可那个舞会,把她心里那点好不容易压下去的火,一下子又给扇旺了。
那是夏尔给侯爵治好了口腔溃疡,侯爵一高兴,请他们去沃比萨庄园赴宴。艾玛到现在也想不明白,治好个口腔溃疡有什么好感谢的,侯爵偏偏就请了他们。
她后来才琢磨过味儿来,其实不是冲夏尔的医术,是冲夏尔前任医生留下的那几棵樱桃树。
侯爵爱吃樱桃,那几棵树结的果子特别甜,侯爵亲自上门讨过枝条。就这么点事儿,侯爵觉得夏尔这个乡下医生还挺顺眼,就顺手请了他们。
艾玛那天晚上穿了什么、梳了什么头,她一辈子都记得。她站在舞池边上,看着那些穿着绸缎裙子的太太们,看着那些端着酒杯说笑的先生们,看着子爵跳完一曲又一曲,香槟的气泡在她杯子里往上蹿,她的心跳也跟着往上蹿。
她第一次知道,原来人可以这样活,原来世界上有这样一种日子,是不用操心柴米油盐、不用算计今天吃什么明天穿什么的。那一夜,她做了个梦,梦醒之后,她就再也睡不着了。
回去之后,艾玛变了个人似的。她看什么都不顺眼,看夏尔吃饭吧唧嘴不顺眼,看家里那堵灰墙不顺眼,看邻居家的胖女人不顺眼,看自己那几件旧衣服更不顺眼。
她开始买那些根本用不着的东西,什么丝巾、小摆件、漂亮的小玩意儿,家里堆得满满当当的,她心里还是空落落的。
她给家里换窗帘、换桌布、换花瓶,折腾来折腾去,就是想复刻一点点沃比萨庄园的味道。
可不管怎么折腾,那股子寒酸味儿就是去不掉。
她后来碰上了莱昂,那个年轻的小文书,跟她一样爱看书、爱幻想、爱聊些有的没的。两个人在一块儿聊小说、聊诗歌、聊远方的风景,艾玛觉得自己的日子又亮堂了一点。
可莱昂是个胆小的,心里有话不敢说,没过多久就跑去巴黎念书了。艾玛刚亮起来的那点亮,又灭了。
然后罗多夫就出现了。这个老手,一眼就看穿了艾玛的心思。
他知道这个女人想要什么,想听什么,想被怎么哄。他说情话的时候眼睛盯着她看,说得跟真的似的,艾玛那颗早就扑腾扑腾的心,一下子就扑到他怀里去了。
她想,这回总算找着真命天子了,总算能过上那种轰轰烈烈的日子了。她甚至开始筹划私奔,连包袱都收拾好了,想着跟罗多夫跑到天边去,从此过上小说里写的那种日子。
罗多夫把她甩了。就在私奔的前一天,他写了一封信,把自己撇得干干净净,然后拍拍屁股走了。艾玛收到信的时候,整个人像被抽了骨头似的,瘫在那儿半天没动。
她大病一场,病好之后,整个人都蔫了。
可她这个人,蔫不了多久就又活过来了。她在卢昂碰上了莱昂,那个当年胆小如鼠的小文书,现在在城里混得人模狗样的,胆子也大了,脸皮也厚了。
两个人一拍即合,又开始偷偷摸摸地约会。艾玛这回学聪明了,她跟莱昂说好了,两个人要好好过日子,要正正经经地交往。可这事儿哪能正正经经?她是有夫之妇,莱昂是单身汉,两个人的事儿传出去,她就没法做人了。
可她顾不上这些。她每个星期打着学钢琴的幌子,跑卢昂去找莱昂,花钱如流水,住最好的旅馆,吃最好的馆子,买最贵的衣服。她欠了一屁股债,可她不操心,她觉得日子就该这么过,这才叫活着。夏尔那个傻子,在家啥也不知道,还每天乐呵呵地等着她回来,问她钢琴学得怎么样了。
债越欠越多,多到艾玛自己都不敢算了。催债的信一封接一封,法院的传票也来了,家里那点家底根本填不上这个窟窿。
她到处借钱,到处求人,求莱昂、求以前的相好、求那些她以为能帮她的人,没一个愿意伸手的。
她跑去找罗多夫,那个当年说爱她爱得死去活来的男人,现在坐在自己的庄园里,看着她像个叫花子似的求他帮忙,眼皮都不抬一下,说没钱。
艾玛站在罗多夫家门口,看着那扇关上的大门,整个人突然就清醒了。她跑了这么多年,追了这么多年,折腾了这么多年,到头来还是站在一扇关上的门外头。
她穿着那身为了见罗多夫特意换上的漂亮衣服,踩着那双在舞会上穿过的高跟鞋,一个人往回走。
天快黑了,路上没人,她走得很慢,走着走着,突然就想笑了。
她想起沃比萨庄园那个晚上,子爵在舞池里旋转的样子,香槟的气泡往上蹿的样子,那些太太们裙子上的珠光亮得晃眼的样子。
她那时候以为,只要自己够漂亮、够能干、够聪明,总有一天也能过上那种日子。
她到现在才明白,有些门,不是光凭漂亮和能干就能推开的。
艾玛回去之后就死了。她吃了砒霜,死的时候很惨,吐了一床,浑身抽搐,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夏尔趴在她身上哭得死去活来,他到现在都不知道自己到底哪儿做错了,怎么就把老婆给逼死了。他把艾玛欠的债都还了,把家产都卖了,最后自己也死了,死在花园里,手里还攥着艾玛的一绺头发。
艾玛这一辈子,要说运气也不算太差。她嫁了个老实本分的老公,遇上了两个说爱她的男人,还进过一回侯爵的庄园,见过什么叫上层社会。可要说运气,她又确实差了点。差就差在她投胎的时候,没投进那扇门里头。
那些能进那扇门的人,打从娘胎里就知道门里头是什么样子。他们不用攒钱买漂亮衣服,不用费心琢磨怎么说话得体,不用紧张兮兮地学什么礼仪规矩。
他们天生就知道怎么用刀叉、怎么跟人寒暄、怎么在一场舞会上让自己看起来像那么回事儿。他们吃得起亏、犯得起错、输得起,因为身后有的是人给他们兜底。
艾玛呢?她身后空空荡荡。她爹是个农民,她老公是个乡下医生,她这辈子见过的最大世面,就是那场别人随手请她的舞会。她想往上爬,可她手里攥着的那些东西——漂亮的脸蛋、能干的手脚、读过几本小说的脑子——在那扇门里头,根本不值钱。
门里头的人有的是漂亮脸蛋,有的是能干的下人,有的是读过正经书的脑子。艾玛这点本事,在门里头连个水花都溅不起来。
可最要命的是,她偏偏生了一颗不安分的心。她要是傻一点、笨一点、认命一点,老老实实把家里那点日子过好,把老公孩子伺候好,没事儿跟邻居太太们聊聊天、做做针线,她也能安安稳稳过一辈子,到老了也是个儿孙满堂的享福老太太。
可她偏偏不傻、不笨、不认命。她偏偏看见了那扇门,偏偏闻到了门里头飘出来的香槟味儿,偏偏以为自己也配得上进去坐一坐。
这种人就最难受。往前够不着,往后不甘心,悬在半空中,上不去下不来。她那七成的精力没处使,最后全使在歪门邪道上头了。买那些用不着的东西,跟那些靠不住的男人,欠那些还不起的债,把自己活生生折腾死了。
艾玛不是个例。哪个地方都有这样的事儿,哪个年代都有这样的人。有的人生下来就在门里头,有的人生下来就在门外头,门里头的人哪怕再窝囊再废物,那也是门里头的;门外头的人哪怕再漂亮再能干,那也是门外的。
想进去?行,得有那个命。没那个命,就得有于连那样的心机、盖茨比那样的运气、蓓基那样的厚脸皮、雷普利那样的狠劲儿。这些东西,艾玛一样都没有。她有的,不过是一张好看的脸、一肚子浪漫的幻想、一颗不安分的心。
这些东西,在她活着的时候,让她受尽了折磨;在她死了之后,也就够夏尔哭几场,够邻居们议论几天,然后就啥也不剩了。
沃比萨庄园的那个晚上,艾玛看见子爵在舞池里旋转,看见太太们裙子上的珠光亮得晃眼,看见香槟的气泡往上蹿。她以为那是一条路,一条她也能走的路。
她不知道那只是一扇窗,一扇她隔着玻璃看了一眼、然后就再也没机会推开的窗。她这辈子,就在那扇窗外面转悠、折腾、扑腾,最后把自己折腾没了。
那扇窗还是那扇窗,亮着灯,飘着香槟味儿,里头的人还在旋转、调笑、吃石榴。
窗户外头,再也没人知道有个叫艾玛的女人,曾经踮着脚尖往里看过一眼,然后穷尽一生都没能再靠近半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