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虚拟演员亮相,被赞神似多位明星

港台明星 2 0

最近,AI仿真走进娱乐圈的一幕引发热议。3月18日,耀客传媒宣布签约两位AI数字艺人秦凌岳与林汐颜,并计划推出首部AI剧集。据悉,这两位AI演员已在抖音和小红书开设账号,宣布将分享“日常”并与网友互动。看到这种新闻,我不禁想象,技术和戏剧的边界正在被重新勾勒成一条新曲线。

然而消息一出,很多网友直言不想看AI演的电视剧,觉得“假人感”太重、没有灵气。更有观点指出,这两位AI演员的长相、五官、神态甚至声音都与多位明星高度相似,引发广泛抵制。对于公众来说,“撞脸”本身就不是一个小问题,它把肖像权和商业信誉的问题摆到了台面。少数人担心,若只是合成影像却有明确的指向性,观众很容易把它误认成明星代言或官方合作。

法律界的声音也在不断聚焦这道新题。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副总裁陈燕红对中青报表示,未经许可使用AI生成的高度相似面孔进行商业活动,可能构成侵犯肖像权。在公众能否明确识别出对应明星的前提下,虚拟形象就可能落入肖像权保护范围。即使AI被标注为“合成”或“虚构”,只要其与某明星的面部特征、神韵存在高度、稳定的指向性,风险就会显现。此外,若以AI明星进行同领域的宣传、直播带货等,误导消费者认为存在代言或合作关系,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

最近还有一件备受关注的案例:一部播放量超过2300万的AI生成短剧《鲛珠引》,疑似盗用摄影师原创模特形象与妆造,引发侵权争议。模特马女士表示,剧中造型是她与摄影师的原创,维权后平台将该短剧下架。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的顾玺曦律师提醒,短剧制作方可能同时涉及肖像权与著作权侵权。遇到AI侵权,应第一时间通过网页截图、录屏等方式固定证据,并尽快寻求律师帮助。

作为观众,作为一个写作者,我在权衡技术红利与风险时感到复杂。AI带来了创作的新边界,但也把隐私、人格权等传统底线放在聚光灯下。我希望行业规范能在保护原创与推动创新之间找到更清晰的底线,让创作者的权利与观众的信任都得到尊重。你怎么看待AI演员的商业化?你愿意为这种新形态买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