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啊呀公司针对云朵事件的“情况说明”有哪些妙笔生花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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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刀郎的复出,云朵事件逐渐升温,到了2024年9月份,关于云朵“大闹灵堂”“威逼解约”“争夺版权”“背叛师门”“忘恩负义”的网暴作品层出不穷。

山雨欲来风满楼,黑云压城城欲摧。

在此危急之际,啊呀啦嗦公司为了澄清事件真相,于2024年10月17日,也就是云朵首场昆山演唱会前两天,发布“情况说明”。

啊呀公司发布这份情“情况说明”的客观效果,大家都已经看到了,不再赘述。

“我司作为曾经的合作伙伴,真诚地祝福云朵女士,演唱会取得圆满成功,演艺事业蒸蒸日上,创造属于自己的辉煌。”(情况说明原文)

啊呀啦嗦“情况说明”的这份真诚祝福,确实让人感动。只怪云朵不争气,“情况说明”发布后,她的演绎事业似乎并未“蒸蒸日上”并“创造属于自己的辉煌。”,这一回,云朵又辜负了啊呀啦嗦公司的厚望。

当然,也不能说云朵就此凉凉了。

“情况说明”字斟句酌,妙笔生花,值得欣赏,只是不知是否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妙笔1:“自合约解除后,云朵女士的工作安排、个人生活与我司和刀郎先生无关。”(情况说明原文)

这句妙就妙在它固定了帝都韩引以为傲的“刀是刀朵是朵”的独创性发明。

不过其中所言云朵个人生活与刀郎先生无关却引来无数质疑:(1)2015年刀郎云朵一同出席南京歌迷见面会视频,刀郎伴奏,云朵演唱牧羊人。(2)2018年,刀郎云朵一同出席樊总女儿婚礼,并合唱“爱是你我”。(3)2019年,刀郎云朵一同出席宁波寺庙活动,云朵演唱刀郎作品“圆满”。

很多人据此指责啊呀公司睁眼说瞎话,一些人则站出来辩解说:那是师徒不约而同的偶遇,两人事先并无联系。

哈哈哈哈哈哈哈!有点意思。

本人斗胆,建议啊呀公司把这句改为:“自合约解除后,云朵女士的演艺事务与我司和刀郎先生无关。”

妙笔2:“我司成立时间为2010年03月,自成立以来,刀郎先生的所有版权作品均由我司独家全权运营,刀郎先生的版权不在任何第三方公司持有。”(情况说明原文)

这句最妙!妙不可言!

为什么?

当时盛传云朵争夺刀郎作品版权,啊呀公司还为此与云朵大打版权官司。

那么,这一句妙在哪里呢?

首先,它明确无误地告知刀郎先生的版权没有被任何人夺去,也就是说云朵并没有夺走刀郎先生的版权。

其次,那么是否有人(云朵)想夺走版权,啊呀公司不得不与之(云朵)打官司,才争回版权呢?

这个你们自己去猜,我司不知道。哈哈哈哈哈哈哈!妙哉!

在“情况说明”发布不久,云朵公司发布官方“严正声明”,指出:

“云端音公司已就云朵女士商业演出的全部歌曲签署了相关协议,均获得了版权方的授权认可 ,从未牵涉任何版权纠纷,云朵霸占歌曲版权乃至诉讼之谣言,纯属恶意诋毁。”

为什么迄今为止,仍有脑残粉信誓旦旦义正辞严地指责云朵抢夺版权并打官司呢?哪怕专门从事版权官司的业内人士姬坤一再解释版权就像你家的房产,不可能别人能抢去,不管什么时期的版权法,都无这种可能性。

本文下面的留言,你仍有可能看到这样的留言:云朵利用旧版权法争夺版权。

妙笔3:“我司与云朵的合约已于2014年07月01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友好解除。”(情况说明原文)

当时盛传云朵强烈要求并用暴力手段逼迫刀郎解除合约,抖音主播郭志凯是其中的代表之一。

请欣赏他在直播间慷慨激昂的演讲:

“请问问我们的谢老板:为什么2005年跟刀郎签约只签了四年?!……我可以毫不忌讳地跟你说,我也没看过谢老板的合约,我想跟家人们说说,谢老板跟刀郎的合约至少10年以上。谁逼着刀郎去跟你解的约?!你觉得刀郎会狠心跟你解约吗?!NO,是谢老板逼着刀郎解的约!……对不对?如果我说错了,我去问刀郎拿她的合约。解约的目的是什么?还不是为了自己去开公司吗?!”

究竟是否存在郭志凯们所说2014年云朵要求解约?“情况说明”没有做出澄清,只是笼统地说,双方协商一致,友好解约。

“情况说明”发布后不久,云朵官方发布就此作进一步澄清:

“2014年,从云朵女士演艺事业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北京啊呀啦嗦音乐文化发展有限主动提出希望其独立发展,此后双方友好解约。”

2018年,云朵在内蒙古电视台“马兰花开”节目中曾坦言:她担心解约后,刀郎老师不再管她了,师娘鼓励安慰她说,以后有困难可以找他们。

刀郎巡演结束后,樊总受费佬邀请进直播间为他证明,多伦多巡演是费佬个人承担亏损六七百万的事实,樊总说回来后,刀郎把云朵及他的作品签给费佬的城乡行,让费可以“挣些钱”。

至此,2014年解约真相才逐渐浮出水面。

本人之所以就云朵事件发声,实在看不惯主播及其粉丝为了流量颠倒黑白的丑恶。鞭挞假恶丑,弘扬真善美,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