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谎称可买周杰伦等明星演唱会门票诈骗他人43万余元,被判7年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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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红星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上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一起诈骗罪二审刑事裁定书,“95后”男子张某某因承诺可以购买周杰伦等明星演唱会门票,骗取他人43万余元,被判有期徒刑七年八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并向被害人王某退赔损失430048元。

▲资料图

二审刑事裁定书显示,一审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5月,被告人张某某和被害人王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王某询问购买演唱会门票事宜,张某某在没有购买能力的情况下,承诺可以为王某购买周杰伦等明星演唱会门票。2023年5月至8月期间,王某通过银行转账,向张某某转账430048元用于购买演唱会门票,张某某伪造购票成功截图以及虚假顺丰单号提供给王某,实际并未向被害人提供演唱会门票。张某某将收到的购票款项用于个人使用,无法退还被害人。另查明,2024年4月18日福建省莆田市霞林派出所将张某某抓获。

一审法院根据相关证据认为,被告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430048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遂做出以上判决。

一审宣判后,原审被告人张某某不服,提出上诉。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审理,于2026年2月25日做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红星新闻记者 蒋麟

编辑 郭宇

审核 何先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