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央卓玛“跌下神坛”,因侵权名誉崩塌,这次大家不再选择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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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提起降央卓玛,早已不是当年那个被官媒盛赞的“天下最美女中音”了。

打开评论区,满是“偷歌贼”“跳梁小丑”的嘲讽,曾经的鲜花掌声,仿佛一夜之间就烟消云散。

谁能料想到啊。

这位姑娘从四川甘孜的大山里头走出来后。

曾经有着那么耀眼的风光。

在初三的时候她就辍学去打工。

干过洗碗打杂这类的活儿。

后来由于一次偶然的机遇被发觉有歌唱方面的天赋。

然后就一步步地走进了甘孜州歌舞团。

还被保送到四川音乐学院去进行深造。

她的首张专辑《这山·这水》的发行量超过了73万张。

这使得她在藏区是人人都知道。

甚至于有人听她的歌,还错误地把她当作是男生。

那时候的她,确实是特别的风光啊。

人民网宣称她的歌声是浑厚深沉的。

京华时报夸赞她所演唱的《平凡的良心》是温暖又动人的。

她那端庄大气的台风还吸引了许许多多的粉丝。

她多次登上央视春晚的舞台。

还成为了西藏音乐家协会的副主席。

商演的报价一度达到80万一场。

不管走到哪里都被人们围着,就好像众星捧月一般似的。

真正致使她完全走红的《西海情歌》,原本是刀郎为缅怀救助藏羚羊而牺牲的志愿者所创作的。

但是她自始至终都没有获取到刀郎的任何授权。

从2015年起始,两人因为这首歌曲的表演权而打起了官司。

总共打了42回,这一场版权方面的拉锯战持续了有九年的时间。

有人声称演出的曲目是主办方所进行安排的,她自己对此并不知道。

但是法院的判决已经给出了结果:作为一名专业歌手,核实歌曲的版权是基本的职责,如果明明知道没有授权却还反复地进行演唱,那么在主观上就是属于故意的侵权行为。

经过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以及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二审,最终她被判定与湖北某文化公司一同赔偿75000元。

在她处于巅峰时期的时候,这一笔钱对于她来说,甚至连个零头都还比不上。

可是侵权成立这么几个字,就变成了压垮她名誉的最后那一根像稻草一样的东西。

我个人觉得她的那个跌落并不是偶然发生的。

她所演唱的《手心里的温柔》因为没有获得相应的授权被人家起诉了。

早些年她专辑里头有好几首歌曲也存在未经授权被使用的这种情况,只不过是当时对方没有去追究罢了。

更加让人搞不明白的是,她还在宣传的时候谎称自己是国家一级演员,结果被查出来真实的身份是西藏音乐家协会的副主席,这一下子就使得她的口碑变得更差。

判决结果出来了之后,情形就全都改变。

像央视这类主流的平台就停止了所有的合作。

商业方面的代言一个个地都解除了合约。

商演的报价从80万如同断崖一般地降到了20万,即便就是这样,也没有多少主办方想要去邀请她。

各个大的音乐平台也紧接着就下架了她的很多侵权的歌曲。

曾经在QQ音乐上标注成VIP的《西海情歌》,现在没有了原先的那种热度。

网易云音乐上直接就显示没有音乐的音源。

她曾尝试过进行挽回之举,推出了原创的藏语歌曲,还参与了基层的文艺演出。

但是网友们却不给她面子,只要一提到她,侵权的标签就怎么也摆脱不了。

开直播的时候被人刷屏嘲讽。

在县城进行商业演出的场地特别差,观众还很少。

和当年那种万人空巷的热闹景象相比,反差那是相当大,真让人不禁发出感慨。

实际上,关键之处并非是众人不够宽容。

而是她自身把行业的底线给触碰。

版权乃是原创者费了心思的。

不管你名气是大还是不大,才华是高还是不高,要是不懂得去尊重,不坚守住底线,最终肯定是会被时代所淘汰掉的。

曾经她借助着歌声登上了颇为高的位置。

当下由于内心存有贪念而陷入了不佳的处境。

降央卓玛的这一番遭遇,并非是一回偶然之事,而是必然会是这般模样。

参考资料:

《降央卓玛演唱会上唱刀郎歌曲〈西海情歌〉被告侵权,法院判了!》(四川在线)

《降央卓玛被判侵权,赔偿刀郎7万》(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