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梁小丑降央卓玛跌落神坛,不会被世界宽容,名誉彻底崩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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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靠翻唱出名的藏族歌手,本来靠嗓子和平台一路爬上来,结果在版权这道坎上栽了大跟头。

事情闹到现在,名声彻底掉地里,谁也拉不起来,这是步步选择积累出来的结果。

1984年2月降央卓玛出生在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德格县一个普通藏族农户家里。家里穷,她初中没读完就辍学了,后来去北京边打工边学电力专业。回县城后在酒店从洗碗工干起,因为唱歌被当地领导发现,20岁考进甘孜州歌舞团。

团里训练后,她被保送四川音乐学院,2005年毕业。那年她参加舞剧《梦幻康巴》,拿到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艺术声乐表演一等奖。2006年又在第三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汇演拿下独唱金奖。这些奖把她推到国家级平台。

后来她发行专辑《这山·这水》,还多次上央视春晚,商演报价一度很高,还当上西藏音乐家协会副主席和理事。早年靠天赋和机会从农村走出来,路走得算顺。

刀郎是《西海情歌》的词曲作者和原唱,降央卓玛翻唱后版本传播广。但她从没拿到授权,就在商业演出里多次唱这首歌。更关键的是,在付费平台上她把词曲标成自己原创,还设置收费。刀郎把歌曲独家授权给北京某音乐文化发展公司,公司发现后从2015年开始起诉。

双方围绕表演权打了九年官司,总共42次庭审,涉及湖北、湖南等多地法院。降央卓玛辩称是主办方安排,她只唱歌,不知情。但法院查明平台标注和收费操作指向她本人控制,侵权事实清楚。

2024年1月,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判决,她和湖北某文化公司共同赔偿7.5万元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这案子是宜昌首例演唱会表演他人作品侵权案,法院强调演出方和演唱者都有审查义务。

判决下来后,降央卓玛的商演邀约大幅减少,过去的高报价直接掉下去,品牌代言也陆续解除。她尝试发原创藏语歌,参加基层活动,但每次露面都带上旧案讨论,资源链条基本断掉。一些报道说她暂时退出歌坛,生活低调很多。

九年官司耗时耗力,公众印象固定在侵权上,洗不掉。 她早年积累的春晚经历、协会头衔,现在看都成了过去式。侵权行为直接影响了商业合作,现实就是这么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