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央卓玛:最美女中音跌落神坛,不会被世界宽容,名誉彻底崩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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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央卓玛商演报价跌到20万,一场版权官司撕开行业旧伤疤,翻唱时代真的结束了?

2024年,湖北省高院判定降央卓玛侵犯《西海情歌》版权,赔偿七万五千元,钱不算多,影响很大。

降央卓玛几乎失去所有工作机会,以前她接商演能拿到八十万一场,现在连二十万的场次都难找,央视不再邀请她,所有代言也都撤掉,就连抖音评论区也刷满“偷歌贼”这样的留言,整个行业开始认真对待版权问题。

她碰上了规则变化的空档期,降央卓玛从四川甘孜农村出来,初中没毕业就离开学校。

她的路子就是靠民间传唱积累人气,再通过商演和平台推荐一步步往上走。

2000年代,演出方只关心观众爱不爱听,歌是谁写的无所谓。

她和刀郎关系很好,刀郎还当过她婚礼的伴郎,但两人之间没有签过任何授权协议,在当时不算什么,现在看就成了大漏洞。

刀郎赢了这场官司,不光是因为证据充分,2023年他靠《罗刹海市》重新火起来,正好赶上《著作权法》修订之后,平台开始强制标注原作者,观众也更认同原创作品了。

胜诉后他把七万五千元捐给可可西里保护机构,形象一下子就树立起来了。

降央卓玛那边几次开庭都不露面,声称是主办方安排的,就是没把版权当回事,这种态度在新的规则下根本站不住脚。

还有很多人像她一样,没有正规学习经历,靠着民族特色或者草根传播走红。

他们翻唱老歌、民歌,觉得大家都会唱的歌曲自己也能唱,问题在于,现在法律不考虑大家会不会唱,只看有没有得到授权。

2024年文旅部发布了《基层文艺演出版权指南》,但没有给这类歌手提供便宜又方便的授权渠道。

地方春晚、民族节庆还在随便使用《父亲的草原母亲的河》这类歌曲,连词曲作者的名字都不注明,降央卓玛不是第一个遇到这种情况的歌手,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2005年她拿到少数民族艺术奖,2006年专辑卖出73万张,那时候翻唱算是本事。

2015年刀郎第一次提起诉讼,双方拉扯了九年,打了42次交锋,2023年刀郎靠新歌再次翻红,2024年法院最终判决侵权成立,之后她彻底从主流视野消失。

有人翻唱歌曲却没被批评,比如阿兰·达瓦卓玛和泽旺多吉,她们即使演唱同一首歌,也会明确标出原作者的姓名。

她们始终清楚一件事:在今天这个时代,不署名就意味着默认自己才是原创者,这种认知上的差距,比歌唱技巧的差异更为关键。

我翻过她早年的采访,她说自己只会唱,不懂版权。

以前翻唱是捷径,现在可能变成雷区,那些还在靠老歌混场子的歌手得想清楚,观众记得住你的声音,但法律只认纸上的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