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雨桐在网上声讨了一天薛之谦,但是她的一些行为非常奇怪,再到后来,甚至说薛涉嫌了重婚罪,这就比较严重了。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一般来说出现以下几种情形就构成重婚:
1、比如甲方已经和乙方登记结婚了,又与丙方登记结婚;
2、比如甲方已经和乙方登记结婚,又与丙方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3、比如丙方没有配偶,但明知甲方与乙方为配偶而与其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另外,重婚罪属于自诉案件,也就是说,如果她证据充分的话,甚至不需要检察院介入,也不需要通过公安,自己就可以去法院对薛提起刑事控告。
明白了这一点,你就会发现,她艾特中国警察网报案的行为更像是一种给网友们的表演,而不像真的要报案。
真要报案,起码应该说清楚,薛属于重婚罪的哪种情形,有哪些证据可供证明,如果没有证据,很有可能会被认定为侵犯他人名誉权,最后还是要给薛公开道歉。
最后,她还说薛通过关系联系到f官才改判的,这话都敢说,要知道这几乎等于是指名道姓说国家司法人员枉法裁判,照这个趋势,估计她和薛肯定要有一个进去了。
你们觉得呢?
欢迎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