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有保障方能催生更多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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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微短剧行业快速发展,不仅丰富了大众娱乐生活,还吸纳大量影视人才,成为视听领域极具潜力的就业赛道。行业火热之下,如何建立透明规范的保障机制,依法保护创作者权益,成为一个亟待重视的课题。近日,中国网络视听协会微短剧工作委员会发布自律公约,倡议所有微短剧演职人员、用工单位、剧组、制作机构等主体,做到约定留痕确权责、按时足额付薪酬、防范风险保安全、协同服务护权益。这一举措为行业规范发展注入了正向力量。

微短剧行业用工模式灵活,剧组多临时组建,实行项目制,人员流动性强。这种模式下,劳动报酬支付不及时、合同签订不规范、工伤保障缺位、超时工作等问题时有发生。现实中,部分中小剧组或制作机构存在口头约定、霸王条款甚至恶意欠薪等现象。这些乱象既损害从业者切身利益,挫伤创作热情,更扰乱行业秩序,阻碍其长远健康发展。

我国民法典、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对合同签订、劳动者权益保护、工资支付、劳动安全等已有明确规定。微短剧从业者与用工方的权利义务,理应严格遵循这些规定。此次自律公约的制定,正是行业强化自律,推动相关规定在微短剧行业落实落细的重要体现。根据自律公约,用工前双方应协商并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时长、薪酬标准、支付方式等权责内容;用工方应按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演职人员劳动报酬。针对高危拍摄任务,需安排专业人员全程盯场监督;合理规划制作节奏,保障演职人员休息时间。这些具体规定,既有助于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也能从源头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有利于从操作层面规范行业用工行为。

权益有保障,方能催生更多精品。规范微短剧行业用工行为,不仅事关从业者权益与尊严,更关系到整个行业能否行稳致远。自律公约的发布是行业自我规范的重要一步,但绝非终点。有关部门也要进一步加强指导与监督,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畅通维权渠道。唯有行业内外形成合力,才能推动构建依法用工、权责清晰、保障有力的健康生态,让微短剧在法治轨道上持续绽放光彩,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林楠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