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娜发文控诉,用了68个感叹号!张杰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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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谢娜突然在社交平台发文,用了68个感叹号:“恳请不要再将镜头对准未成年孩子!她们需要的是安静正常的学习与生活!请守住边界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和成长环境!”

当日早些时候,有自媒体博主在微博曝光了谢娜和孩子同行的视频。

网友纷纷在评论区指责:“请不要把镜头对准未成年人,这是为了流量不择手段。”“删掉!”

随后,谢娜的丈夫张杰也通过微博发声:

此前,知名女演员赵丽颖也曾在社交平台发文呼吁:

媒体记者不要把镜头对准未成年人!

公开资料显示,2011年七夕,谢娜与张杰正式对外公布婚讯。2018年2月1日,谢娜产下了与张杰的一对双胞胎女儿。2021年1月1日,谢娜发文宣布怀二胎的喜讯,并在同年9月透露自己二胎生的是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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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部立法保护填空白

《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全文共二十九条,从儿童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转移、披露等方面作出了系统全面的规定。

《规定》于2019年10月1日施行,标志着我国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进入新阶段,对保护儿童个人信息安全以及为儿童营造一个健康的数字成长环境意义重大。

对于这样一个儿童保护伞,以下做了简单梳理,帮助大家掌握“5个明确”,用好这个法律武器,保护儿童隐私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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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儿童年龄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儿童,是指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

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身心发育尚不成熟,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等思想体系也正处在形成之中,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较弱,个人信息一旦遭到不法者利用,可能导致极为严重的后果,需要立法给予特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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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适用范围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网络从事收集、存储、使用、转移、披露儿童个人信息等活动,适用本规定。

《规定》的空间效力仅限于我国境内,而且并不适用于在线下从事的儿童个人信息收集、存储、使用、转移、披露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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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监护人权力

第九条 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转移、披露儿童个人信息的,应当以显著、清晰的方式告知儿童监护人,并应当征得儿童监护人的同意。

第二十条 儿童或者其监护人要求网络运营者删除其收集、存储、使用、披露的儿童个人信息的,网络运营者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删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三)儿童监护人撤回同意的;

《规定》明确了监护人的权力:征得同意时同时提供拒绝选项;明确告知儿童个人信息的存储地点和到期后的处理方式、安全保障措施等事项;告知事项发生实质性变化时,需要再次征得儿童监护人的同意;因业务需要,确需超出约定的目的、范围使用儿童个人信息的,应当征得儿童监护人的同意。

“撤回同意”,即当监护人认为有必要删除儿童个人信息时,即可要求网络运营者删除相应的儿童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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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特殊保护原则

第十八条 网络运营者不得披露儿童个人信息,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披露或者根据与儿童监护人的约定可以披露的除外。

除了法律法规规定等例外情形之外,网络运营者一律不许披露儿童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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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信息泄露知情权

第二十一条 网络运营者发现儿童个人信息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泄露、毁损、丢失的,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补救措施;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立即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将事件相关情况以邮件、信函、电话、推送通知等方式告知受影响的儿童及其监护人,难以逐一告知的,应当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发布相关警示信息。

一旦出现儿童个人信息有可能出现或者已经发生泄露时,除了采取必要的预防、补救措施之外,必须及时告知监护人,不得隐瞒。

《规定》最大限度的体现了对儿童个人信息给予充分和特殊保护的立法目的,将会成为保护儿童信息一把结实的大伞,为儿童的健康成长遮风挡雨。

谁懂这一篮的含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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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梁剑锋 编辑/江冰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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