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弃领256亿!闵熙珍盼NewJeans「5成员」重回舞台 要求HYBE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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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筱涵/综合报导

前ADOR代表、现任OK Records代表闵熙珍25日召开记者会,抛出震撼提议,表示愿意放弃一审胜诉可拿到的约韩币255亿元(约新台币5.6亿元)卖回选择权价款,换取与HYBE之间所有民事、刑事诉讼全面落幕。

闵熙珍希望NewJeans可以以完全体回归舞台。(图/翻摄自闵熙珍IG)

闵熙珍在最新一次记者会中直言:「我愿意放下256亿韩元,但希望HYBE也停止目前所有进行中的诉讼与纷争。」她强调,这项提议不只关乎她个人,也包括NewJeans成员、外部合作伙伴公司与ADOR员工所涉及的所有告诉与告发。

一审判闵熙珍胜诉 HYBE已提上诉

本月12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一审判决支持闵熙珍,认定HYBE必须支付约韩币255亿元(约新台币5.6亿元),另须分别支付前副代表韩币17亿元(约台币3740万元)、前理事韩币14亿元(约台币3080万元)。不过,HYBE已在19日提出上诉,并申请停止强制执行。法院于23日裁准,在二审结果出炉前,暂停支付这笔卖回选择权款项。

此外,为了避免一审判决被立即强制执行,HYBE已向法院缴交韩币292亿5000万元(约新台币6.44亿元)的保证金。依照一般民事程序,败诉方若提出停止执行申请,法院多半会要求缴交一定金额作为担保。

争议源于股东合约与NewJeans

双方争议起于ADOR成立初期签署的股东间合约。依约,若闵熙珍行使选择权,可依公司近两年平均营业利益乘以13倍计算,向HYBE收回她所持股份75%的金额。

HYBE主张,闵熙珍曾策划「挖走NewJeans」,已构成重大违约,因此合约早已解除,无须支付款项。但闵熙珍反驳,相关指控并不成立,合约仍然有效,因此她有权请求这笔钱。

一审法院认为,HYBE提出的理由不足以证明闵熙珍有重大违约,像是讨论ADOR独立发展、或质疑其他团体抄袭问题,都属于经营判断范围,不能据此解除合约。

为NewJeans喊话 愿以放弃金额换和平

闵熙珍在记者会上多次提到NewJeans,表示提出和解建议的最大原因就是成员们。「有人在舞台上,有人却在法庭上,这样的状况让人很难受。」她希望双方停止争斗,让艺人能回到创作与舞台,希望「五人」能在自由的环境下继续追梦,被外界解读为盼NewJeans完整体活动。

闵熙珍强调:「256亿韩元,对我来说,没有比K-POP健康发展与艺人平稳生活更重要。」另一方面,她已成立新公司OK Records,并宣布将培养新人男团,未来希望把重心放在创作与培育新艺人,「希望不再有消耗性的记者会,我想在创作舞台上和大家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