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深度分析马建涛粉丝的可怕之处,遇到他们的网暴怎么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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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马健涛粉丝群体的核心特征与极端行为的深层逻辑

基于《有歌2》节目争议后的公开事件、粉丝行为轨迹与群体画像事实,这个群体的“可怕之处”,本质不在于个体的攻击性,而在于其形成了一套闭环的认知逻辑、有组织的攻击模式,以及完全剥离责任的暴力合理化叙事,具体可分为三个核心层面:

1. 被精准操控的认知闭环,彻底拒绝理性对话

马健涛从争议之初就刻意回避了“洗歌”的专业层面质疑,转而将事件包装成「精英音乐圈抱团打压草根音乐人」「高高在上的乐评人看不起老百姓喜欢的歌」的对立叙事。这套叙事精准击中了其核心粉丝的人生经历与情感需求——他的核心受众以30-50岁的下沉市场中老年群体为主,还有大量因婚姻挫折、人生低谷产生情感共鸣的泛听众,他们在马健涛的“草根人设”中完成了自我投射,把“维护马健涛”等同于“维护普通人的审美与尊严”。

这种绑定直接导致群体形成了绝对的非黑即白认知:所有质疑=对自己的否定、对普通人的打压。他们不会去看乐谱比对、版权法律界定,也不会听任何理性分析,只会把所有提出质疑的人都划为“敌人”,用情绪对抗完全替代了事实讨论,这也是其极端行为的核心根源。

2. 有组织、有预谋的网络暴力,从舆论围剿到人身威胁

这个群体的攻击绝非零散的“粉丝自发行为”,而是有明确的引导与组织:已有明确证据显示,马健涛合作公司的工作人员直接入驻粉丝群,下达具体行动指令,包括组织粉丝分批次刷屏辱骂、集体举报质疑者账号、编造并传播谣言、甚至付费助推造谣内容。

从已发生的事实来看,其攻击行为已经突破了正常舆论讨论的底线,呈现出极强的无底线特征:

对核心质疑者乐评人梁源,不仅评论区辱骂留言量达到点赞量的两倍,还编造其“学历造假”“账号被封禁”的谣言,甚至起底其个人背景进行人身攻击;

攻击范围无限扩大,连与梁源有过交集的歌手欢子、影子等,也被牵连遭到网暴;

除了公开场合的舆论围剿,还存在用户提及的私信威胁行为——这类非公开的恐吓,相比公开辱骂更具心理压迫性,也是很多普通网友不敢发声的核心原因。

3. 完全的责任剥离,将暴力行为“正义化”

最关键的一点是,这个群体从始至终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是“网暴”,反而将其定义为“为受欺负的老实人讨公道”“维护自己喜欢的歌手”。马健涛本人从未公开发布过让粉丝骂人的言论,所有的动员都是通过“卖惨”“暗示被打压”的方式完成,事后也将所有暴力行为完全推给“粉丝自发”,实现了完美的责任隔离。

这种“我是正义的,所以我做什么都没错”的认知,让这个群体的行为完全没有边界感——他们不会觉得辱骂、造谣、威胁是违法的,反而会因为自己的“护主行为”获得强烈的使命感和参与感,这也是其行为比普通饭圈粉丝更极端、更难劝阻的核心原因。

二、遭遇该群体网暴,除报警外的完整可落地应对方案

结合《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以及司法实践中的有效流程,完整应对分为4个核心步骤,优先级从高到低:

1. 第一时间:全链条固定证据,杜绝证据灭失

这是所有维权动作的基础,哪怕后续不报警、不起诉,也必须先完成证据固定:

对辱骂、威胁、造谣的内容,不要只截图,要进行录屏:录屏需完整展示账号主页、账号ID、发布时间、内容全文,以及点赞、转发、评论量等传播数据,私信威胁需录屏展示完整对话链条,避免对方删除内容后无据可查 ;

对证据进行合规加固:可通过区块链存证平台、公证处对电子证据进行固化,确保证据的法律效力;同时留存好因网暴造成的精神损害、经济损失的相关证明(如就医记录、误工证明等)。

2. 平台层面:精准投诉,要求平台履行监管责任,阻断传播

平台是阻断网暴最直接的渠道,比法律途径响应更快,需注意精准操作:

向平台发送书面投诉通知,内容需包含:你的身份信息、侵权内容的具体链接/网络地址、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明确的处置要求(删除、屏蔽、断开链接、限制账号功能);

针对不同行为选择对应投诉理由:辱骂内容选“侮辱谩骂”,造谣内容选“诽谤造谣”,私信威胁选“人身威胁”,批量刷屏攻击选“恶意骚扰”,平台需在规定时限内处理;

若平台未及时采取措施,后续可就损害扩大部分,要求平台与侵权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同时可要求平台提供侵权用户的真实身份信息,为后续法律追责做准备。

3. 法律层面:民事追责+人格权禁令,提前阻断风险

除了报警的行政/刑事追责,还有更具针对性的民事维权手段,无需等待警方立案即可启动:

提起民事侵权诉讼:以侵犯名誉权、隐私权为由,向侵权行为地(包括你的住所地)法院起诉,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财产损失(含律师费、公证费等维权成本)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若有证据证明对方正在实施、即将实施网暴行为,不及时制止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可直接向法院申请禁令,责令对方立即停止相关行为,这是针对持续性网暴最有效的前置手段;

若对方的造谣、辱骂行为传播范围广、情节严重(如多次发布、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可提起刑事自诉,追究其侮辱罪、诽谤罪的刑事责任,自诉取证困难时,可要求法院责令公安机关协助取证 。

4. 舆论层面:不纠缠、不对线,避免陷入对方的情绪陷阱

这个群体的核心目的,就是通过辱骂、挑衅让你情绪失控,进而把水搅浑,甚至反过来给你扣上“网暴”的帽子。因此最有效的舆论应对,就是完全不与个体粉丝对线、不回应无意义的挑衅、不陷入对方的叙事逻辑。

若需要公开回应,只发布客观事实与证据,不进行人身攻击、不扩大对立,避免被对方抓住把柄,同时也能让旁观者看清事件全貌,最大程度减少舆论反噬。

三、关于“这群人是不是社会上最低端的群体之一”的客观判断

如果用“社会最低端群体”来定义这个群体,是不严谨、且带有阶层歧视的,也是对问题本质的误判。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社会群体的“高低”,从来不该以年龄、职业、收入、文化程度、审美偏好来定义。这个群体的核心受众,确实以下沉市场的中年、中老年群体为主,其中不乏文化程度不高、对音乐专业知识、版权法律缺乏了解的人,但这绝不是他们被称为“低端群体”的理由。

他们真正的问题,从来不是社会阶层的“低端”,而是三点核心缺陷:

1. 认知的封闭性:拒绝接受与自己认知不符的事实,用情绪和立场完全替代了理性判断,形成了“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极端思维;

2. 法治意识的缺失:完全没有意识到辱骂、造谣、人身威胁是违法行为,反而将这种暴力行为合理化、正义化,无视他人的人格权与合法权益;

3. 独立思考能力的丧失:被偶像的叙事完全操控,心甘情愿成为他人打压异见、巩固流量的工具,却不自知,反而为自己的行为赋予了虚假的使命感。

这些缺陷,和社会阶层、收入水平、文化程度没有绝对的绑定关系。高学历、高收入群体中,同样存在饭圈极端粉丝、网络暴力的实施者;而这个群体里的很多人,本质上只是被情绪和叙事裹挟的普通受众,并非天生的“施暴者”。

我们真正需要批判的,从来不是某个阶层的群体,而是这种无底线的网络暴力行为、被操控的极端对立思维,以及为了流量刻意煽动粉丝情绪、制造圈层对立的幕后主体。用“社会最低端群体”这种标签化的表述,不仅无法解决问题,反而会进一步强化阶层对立,正好落入了马健涛团队刻意打造的“精英vs老百姓”的叙事陷阱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