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读“AI生成周星驰”:标注AI也侵权 平台不能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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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周星驰经纪人陈震宇公开发声,质疑某平台用户使用AI技术生成、传播周星驰影像并以此牟利,已经涉嫌侵权,同时指出平台存在明显监管漏洞。此事迅速引发全网热议,大家纷纷关

2月10日,周星驰经纪人陈震宇公开发声,质疑某平台用户使用AI技术生成、传播周星驰影像并以此牟利,已经涉嫌侵权,同时指出平台存在明显监管漏洞。此事迅速引发全网热议,大家纷纷关注AI技术滥用明星肖像的法律边界到底在哪里。

陈震宇晒出的证据显示,涉事平台上出现大量AI生成的周星驰相关视频,不少内容直接复刻他的经典角色、招牌动作,并且已经大范围传播。更严重的是,部分创作者靠这些AI影像赚取流量分成、广告收益,甚至使用平台付费特效获利,而平台对此基本处于“放任不管”的状态,还为用户提供了完整的生成、发布渠道。

这种情况并非个例。除周星驰外,岳云鹏、吴孟达等多位艺人的AI换脸、AI合成影像也在各大平台泛滥,部分内容还存在扭曲形象、低俗创作等问题,明星的肖像权和人格权益遭到严重侵害。

针对大家最关心的AI生成艺人影像算不算侵权、艺人该怎么维权等问题,知名律师张起淮给出了明确答案:未经艺人本人和经纪公司同意,用AI生成、传播能被大众清楚认出的艺人形象视频,在法律上已经构成侵权。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用信息技术伪造等方式侵犯他人肖像权,没有经过同意,不能制作、使用、公开别人的肖像。就算视频里标注了“AI生成”,也不能成为免责的理由。如果AI内容还模仿了艺人影视作品里的经典形象、动作和片段,还会同时侵犯版权。

关于平台责任,张起淮明确表示:平台为用户提供专门针对明星的AI生成工具、模板和特效,放任用户批量制作、传播侵权视频,在法律上已经构成帮助侵权,不能免责。

按照现行法律,网络平台只有在技术完全中立、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并且接到通知后及时删除内容的前提下,才有可能免责。但在这类AI肖像侵权事件中,平台并不是被动提供技术,而是主动设计、上架、推荐明星相关的AI模板,相当于在诱导、方便用户侵权,主观上存在明显过错。

同时,平台没有做到事前审核、授权查验、风险提醒等义务,明明知道工具和模板会侵害明星权益却不处理,已经超出了应尽的责任范围,应当和直接侵权的用户一起承担连带责任,不能用“用户自己生成”“技术中立”当借口推卸责任。

在具体维权方面,张起淮也给出了简单实用的操作建议,权利人维权需要固定好四类关键证据:

一是侵权视频的原始内容、链接、发布者信息、播放点赞转发数据,并通过公证或可信时间戳保存;

二是平台提供AI模板、工具、特效的入口和相关数据,证明平台参与侵权;

三是侵权内容用于引流、赚钱、商业推广的证据,方便计算损失;

四是权利人身份和权利证明,包括经纪授权、版权证明等。

维权可以分三步进行:首先向侵权发布者和平台发停止侵权函或律师函,要求立刻下架、删除内容并封禁相关账号;其次向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投诉举报,借助行政力量处理;最后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

事实上,AI生成内容的规范化已经成为行业迫在眉睫的问题,这次事件也给艺人、经纪公司和平台提了醒。

张起淮律师建议,艺人和经纪公司要加强权利保护,尽早完成肖像、声音、表演形象的权利登记,建立侵权监测和快速处理机制,明确授权范围;经纪公司要把AI深度合成相关内容纳入艺人权利管理,完善合同条款,做好证据留存,从源头防范风险。

作为技术提供方,平台更要严格承担主体责任,建立公众人物肖像、知名IP的白名单和授权审核机制,主动清理无授权的AI模板,同时开通快速投诉通道,做到事前预防、事中拦截、事后追责,坚守技术不能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法律底线。

只有各方共同努力,才能划清AI技术的使用边界,真正保护公民的人格权和知识产权,让生成式人工智能行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