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那位用“粪坑案”、“熊猫追杀能不能反杀”等奇葩案例给我们普法的罗翔老师吗?
他把枯燥的法律知识变成趣味“相声”,瞬间圈粉无数。但当他从法考课堂走向公共舆论场,面对新冠疫情源头争议、西方权贵性丑闻等现实考题时,我们却发现:那个讲台上幽默风趣的法律导师,似乎悄悄换了一副面孔。
曾几何时,罗翔用“张三的奇幻犯罪人生”把晦涩法条变成生活段子,让普通人也能理解正义的边界。他分析“偷毒品算盗窃吗”、“小三索要精神损失费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等案例时,总不忘强调“法律要倡导良善的价值观”。这种用搞笑外壳包装法律内核的传播方式,让千万年轻人主动追更刑法课,甚至称他“讲刑法最好的哲学老师”。
但当社会热点超出课堂范围,罗翔的“法律天平”开始显现诡异倾斜。疫情初期,他严厉批评“新冠病毒是美国生化武器”的说法,直接引用刑法条款定性为“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呼吁警方处理。而面对国内疫情质疑声时,他却画风突变,提出“只要有合理怀疑的证据就可以发声不算谣言”。同一把法律尺子,为何量东量西两个标准? 这种对内宽容、对外严苛的态度,让不少早期粉丝开始警觉。
更讽刺的是,当国际社会对德特里克堡实验室的质疑持续发酵,甚至《柳叶刀》委员会主席也表态病毒可能来自美国实验室时,罗翔早期的斩钉截铁显得格外刺眼。法律人最珍视的“证据说话原则”,在这里似乎选择性失效了。
如果说疫情言论还只是理念分歧,那么2026年初爱泼斯坦案文件解密引发的“萝莉岛”风暴,则彻底撕破了某些法律偶像的伪装。当西方权贵性犯罪链震惊全球,曾热衷点评各类性侵案例的罗翔,却破天荒地保持沉默。
这个曾用“法律要倾听民众声音”教育学生的教授,此刻对受害少女的哭泣充耳不闻;这个多次引用美国法学家德肖维茨观点甚至视其为偶像的学者,在其卷入惊天丑闻时竟无半点批判。更不用说他对中国古典文学《水浒传》中“武松杀嫂”进行现代法治解构时,强调“私力复仇违法”,而对西方同类事件讳莫如深。这种“严于律中、宽于待西”的立场,难道就是所谓的“普世法治精神”?
尤其值得玩味的是,罗翔曾主张“法律天平应适当向女性倾斜”,彰显对弱势群体的保护。但面对萝莉岛事件中权贵对未成年女性的系统性侵害,他的法学理论却突然“宕机”。这种对东西方相似案件判若两人的态度,与其说是法律专业判断,不如说是身份立场先行。
罗翔的案例绝非孤例。他所在的学术圈中,不少人一边用“口袋罪”等概念批判中国司法,一边对欧美“行为不端罪”等更模糊的法条视而不见;一边强调“程序正义”,却对西方精英阶层的司法特权避而不谈。这种思维定式背后,是长期浸润西方法学理论形成的知识盲从。
更要警惕的是,某些法律人打着“专业分析”旗号进行的价值输出。例如罗翔废除“煽动型犯罪”的主张,看似捍卫言论自由,实则抽空国家安全防线;他对“吸毒去罪化”的鼓吹,完全无视中国近代禁毒的血泪史。这种脱离国情空谈理论的做法,本质上是用学术话语消解核心利益。
真正的公共知识分子,应当像《法治的细节》中所说“让知识从书本走向现实”,而非成为西方理论的传声筒。我们需要的是扎根中国大地、具备文化自觉的法律传播者,而不是“满口法言法语,屁股却坐歪”的投机者。当你在短视频平台再听到那些幽默案例时,不妨多问一句:这个段子背后,究竟想把我引向哪种正义?
法律是社会的镜子,法治进步需要批判,但批判的坐标应扎根于这片土地的真实需求——这或许是“罗翔现象”给我们最深刻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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