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真挺魔幻的。崔碧珈2022年5月买了荃湾逸璟·龙湾一套1749万的海景房,当场付了175万订金,还签了个《特许占用协议》——意思就是可以提前搬进去住,但每月得交7万“特许费”,从2022年7月起,一共18期。
她真搬进去了,也按时交钱,交到2025年3月,共17期,大概118万。最后一期7万没交,管理费还欠5000块。2025年4月29日那天,她把钥匙塞进邮箱,连电子锁密码都发给了开发商,说不买了。
开发商不是傻的。立马终止买卖和特许协议,没收了175万订金和那118万特许费。但这还没完。2026年2月5日,他们直接向高等法院入禀,案号HCA235/2026,要她再赔376万。
这笔钱怎么算的?334万是“占用费”,按市场租金算她白住了三年;31.5万是还原费,包括请人测绘、检查、恢复原状;剩下7万是欠的最后一期特许费,5000是管理费。全加起来,一分不差,376万。
她不是没钱。英国伦敦的新豪宅都晒好几条了,车子、旅行、名牌包,样样不落地发。家里做金融生意,自己又当过电影监制,收入渠道不少。没人信她是真缺那1500多万尾款。
可她就是不付。也没回开发商的信,没出庭,没解释,没道歉。连一句公开回应都没有。法院状纸都递了,她还在晒厨房、露台、花园。
这案子最扎眼的,不是金额大,而是她明明懂规则,还是选了最硬的撞法。签协议时没嫌条款多,住三年也没嫌贵,临门一脚却突然撤出,连成本都不算清楚——175万+118万+376万=669万,快占房价四成了。
合同上写得明明白白,提前住=提前担责。不是租,不是试,是把房子当自家用了三年。用都用了,账就赖不掉。
她没说为什么。我们也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