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已封禁!全网悲痛,“网红”却公开祝贺!豪豪爸爸:气到发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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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平常心

编辑|平常心

豪豪走了,10岁的小男孩,跟癌症抗争了很久。他走那天,网上很多人发消息悼念,说孩子真坚强。可就在大家难过的时候,一个叫“吴新宇”的网红,在好几个豪豪相关的视频下面留言:“太爽了”“祝贺你”“真开心”。他有88万粉丝,简介写着“我要当网红”,IP地址在河北。这事不是发了一次就完,是反复发,还专门挑豪豪家人发话、网友大规模转发哀悼的时候冒出来。

他后来解释说是“另一个豪豪”,但查证后发现根本没这回事。豪豪的事上了好多平台热搜,视频播放量几千万,他评论的那些,全是带抗癌男孩豪豪标签的。不是误点,是主动找上门去说的。

法律上讲,人死了,名誉权还在。《民法典》第994条写得清清楚楚: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这些被侵害了,父母、子女、配偶就能去法院告。豪豪爸妈当然能告他。这不是道德绑架,是实打实的法定权利。他不是发了句牢骚,是故意挑最痛的时候,用最冷的词,往家属心口扎。豪豪爸爸说“气到发抖”,不是夸张,是真发抖,视频里眼泪都止不住。

平台把他号封了,全平台都没了。这是该做的,但封号不是终点,只是起点。平台得把后台数据交出来——发布时间、设备号、IP、互动记录,这些都要给家属,才能打官司。现在有些平台,封是封了,数据却拖着不给,说要等法院调取。可打官司之前,怎么证明是他发的?这些证据,本该早准备好。

这事背后其实挺凉的。一个孩子生病那么久,最后走的时候,还要被人当成流量工具。说什么“做节目效果”,把别人的痛苦当笑料;说什么“我就是开个玩笑”,可玩笑不是这么开的。这不是个别现象,最近好几个类似的事被查出来,比如煽动手机阵营对立的、骂人的、断章取义剪辑的,都是一个路子:越缺德,越涨粉。

更现实的问题是,我们现在有防沉迷系统,有青少年模式,但没人专门管“孩子成了网络热点之后,谁来护他最后一程的清白”。没人定规矩,说确诊重病的孩子相关话题,必须自动限流、加审核标签、屏蔽侮辱性词汇。这不是技术做不到,是没人真去推。

有人问,发几句评论,真能赔钱吗?能。去年海底捞那个案子,法院判赔200万,理由就是商誉受损。人和企业一样,名誉不是空气,是实打实的权益。精神损害抚慰金不一定要天价,但得有。而且得公开道歉,不是私信一句“对不起”,是得在他原来发评论的地方,置顶挂着,挂满30天。

律师说了,家属要是起诉,法院支持的可能性很高。这不是碰瓷,是有依据的。证据也好找,平台有存档,公证处可以录屏,连时间戳都能调出来。

这事儿没那么复杂。就是一个人,在别人最难受的时候,跳出来喊“真开心”。然后别人不干了,平台把他号封了,法律上他该赔的还得赔。

号没了,人还在。

法律没说“封号就完了”。

他删了那几条,可别人截图传得满天飞。

豪豪的照片还在网上,笑容很干净。

那几行字也还在,只是换了个地方挂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