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号晚上,赵露思开车回家,发现有人一路尾随,那人跟到小区后直接开进封闭车库,又闯进酒店区域想偷拍她,但没成功,工作室在第二天凌晨发布声明,说已经保留证据并准备走法律程序,声明里没有点名是谁干的,也没说明是狗仔还是私人纠纷。
现在拍明星变得很简单,手机配上高清摄像头只要几十块钱,再加个行车记录仪和GPS定位功能,用个APP就能识别车牌号,一个人就能做完过去需要一队人做的事,有些自媒体专门等着明星私下里出现,越是私密的场面越敢发出来,流量上来了钱也就到手了,法律上“偷拍”和“监督”之间的界限越来越不清楚,大家好像都默认了,只要没动手打人,拍了也就拍了。
赵露思遇到这种事已经不是头一回,去年王鹤棣在地下车库被堵住,虞书欣在电梯口被人蹲守,张新成在餐厅吃饭时也被偷拍,法院去年判过一个狗仔拘留十五天,但实际赔钱或坐牢的情况几乎没有,问题出在法律条文上,《治安管理处罚法》没有明确规定尾随算不算违法,《民法典》提到的生活安宁权在实际案件中用到的不超过百分之五。
粉丝总说想看明星真实的样子,平台为了吸引观众就放任不管,法律也没有专门针对偷拍的条款,日本那边泄露隐私能判到三年刑期,韩国要求酒店车库必须安装防偷拍设备,我们这里只能靠艺人自己去报警,再靠着网友在网络上帮忙发声。
还有更隐蔽的环节,有人花钱买明星入住信息,前台、网约车司机和物业都可能卖消息,一条“明天几点住哪间房”的情报能在黑市卖到五百到三千块钱,赵露思那次冲进酒店,很可能不是临时起意,而是按照流程来的。
少数团队用上了反追踪车和信号屏蔽器,但大多数人没有这些设备,我偶尔会想,今天他们追拍明星,明天就可能轮到普通人,下班途中被偷拍,家门口被人盯着,连车库也变得不安全,技术让拍摄变得简单,却让人越来越无处可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