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歌星王菲找到歌手李健,说要翻唱他的作品《传奇》,李健二话不说就答应了,说你可以随便唱。
可没想到,王菲把《传奇》唱火了以后,却突然收到了法院的传票。这到底怎么一回事呢?
在2010年以前,李健是一个不怎么知名的音乐创作人,多数作品都难上各大音乐平台的排行榜。
他于2008年作曲和词作者刘冰合作创作了《传奇》,但是他怎么唱,都不温不火,2年下来有点心力交瘁。
对于自己的作品,李健是胸有成竹,他在想要是哪个火热歌星来传唱就好办了。
2010年,王菲受邀参与春晚的演出,但她找寻了好多歌曲,都没有入她法眼。偶然间,天后听到了《传奇》,直接让她拍大腿,就它了。
于是,王菲方找到李健,希望能得到授权在春晚唱《传奇》。李健一听,真是喜出望外,天后在春晚唱自己的歌曲,如果不火就是作品问题了。
果然,2010年春晚后,《传奇》火遍了大江南北,大街小巷都传出这天籁之音。王菲在随后的各大演唱会继续唱这首名曲,可谓名利双收。
可是,歌火了,是非就会有。2012年,王菲方突然收到一张传票,因她“擅自”演唱《传奇》,被要求索赔350万元。
王菲就纳闷了,心想她已经得到李健的授权啊,为什么还会成为被告?百思不得其解中,王菲连忙去问李健。
原来,早在2008年的时候,一个经纪公司名叫老孙文化公司的老板孙涌智就获得了《传奇》的版权,其中协议中规定:仅李健才有权演唱。别人翻唱需经老孙授权。
歌没火的时候,谁会去惦记版权的时候,李健那时也没当一回事。但时来运转,谁知道这歌火得一塌糊涂,版权问题就浮出水面了。
李健在2003年就加入了中国音乐著作协会,王菲也属于会员,协会规定,会员之间互唱歌曲不构成侵权。
不过词作者刘冰并未加入音著协,法院依法判定王菲只要支付词作权的费用,不过这费用并不是天文数字,只有区区的2250元。
最终,经纪公司老孙虽然赢了官司,也得到了这笔赔偿,可他还得支付诉讼费,所以最终是赢了官司却赔了钱,有点让人忍俊不禁。
当然,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让人家的劳动成果能够合法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