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建华说明星书法就是借着名气想在书界混一把。毕建华的这句话,是传统书法界对明星跨界书法的尖锐批判,核心直指明星书法的核心问题,以名气为核心背书,而非书法专业功底,跨界书法的本质是借流量“蹭圈”,而非真正的艺术追求,也是传统书法人对“书法专业门槛被流量消解”的直接反驳。
毕建华口中的“借着名气混”,并非否定明星有写字的权利,而是明确批判两类现象。专业功底缺失,却借名气获书法界认可:明星的书法作品普遍缺乏系统的临帖积淀、笔法/结构/章法的专业训练,笔法生硬、结字失范是常态,却因身份名气被贴上“书法家”标签,甚至进入书法展、获专业领域的不合理追捧;功利性远大于艺术心,借书法变现/立人设:明星跨界书法多为圈粉、商业变现或打造“文化人设”,并非以钻研、传承书法艺术为目的,所谓的“书法创作”只是流量的附属品,是对书法艺术的轻慢。
毕建华的批判,代表了主流传统书法界的普遍态度,其底层逻辑是书法作为一门独立艺术,有不可消解的专业门槛,书法并非简单的“把字写好看”,而是需要数十年的童子功、对经典碑帖的深度临摹、对笔法/墨法/章法的系统掌握,以及对书法文化内涵的理解,这一专业积淀,不会因个人的名气、流量而改变;而明星书法的盛行,本质是“名气凌驾于专业”,消解了书法的专业评价体系——评价标准从“作品的艺术水准”变成了“作者的身份名气”,这是传统书法人无法接受的“行业乱象”。
毕建华这句话也直指明星书法带来的双重负面影响,明星书法作品因名气产生巨额商业溢价,其价格与艺术价值严重背离,挤占了深耕书法的专业创作者的市场空间,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乱象;普通观众因对明星的喜爱,将其非专业的“写字”等同于“书法艺术”,模糊了书法的审美标准,甚至让大众产生“书法无需功底,只要有名气就行”的错误认知,不利于书法艺术的正脉传承。
需要明确的是,毕建华这类传统书法人的批判,并非排斥明星接触、普及书法:若明星以普通爱好者的身份练字,甚至借助自身影响力推广书法文化,是书法界乐见其成的;但批判的核心,是明星以非专业的水平,借着名气试图进入书法界获取专业认可、瓜分书法界资源,也就是所谓的“混一把”,轻慢了书法的专业积淀,也破坏了书法界的专业生态。
毕建华的这句话,是传统书法人对“流量消解专业”的直白反抗,核心立场只有一个:书法的价值,永远只体现在作品的专业水准上,而非作者的身份、名气;名气可以成为流量的背书,却绝不能成为混进书法界的“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