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陈行甲的网意有点逆转,因为他辞掉县长后,入职一家公益基金,但是年薪却高达70万。
由公职转公益,本也丝滑,但年薪陡然升至70万就突兀了、乍眼了。网友质疑,既然是公益,管理者就应该有真正的爱心,薪金就不应该太高。如果太高了,那就不是爱心了,而是爱财之心。
进一步,有人质疑,或许,陈行甲对体制的最大不满,就是收入不理想。而他人格的确又太正直,不愿通过非法的方式去搞钱。而是想光明正大、堂堂正正地去挣钱。于是他真正践行了,当官不发财,发财不当官的古训,毅然辞职下海。
因此,应该质疑的是这个公益基金本身,而非受雇者陈行甲。整个事件恰恰能说明,他的确是个正直的人,做官时也的确是拒绝腐败的清官。只是,他不适合做官罢了。这一点又低于网意的预期,然后引发不满和指责。
说陈行甲不适合做官,有两个层面。
一是,做官的核心是和人打交道,各种身份的人,有上级、下级,有人民群众,有商人,有亲朋好友,父母兄弟,等等。如何在复杂的人际关系中,保持清醒的头脑,正确的判断,在与人和谐融洽的同时,又能坚持自己的原则,和贯彻执行国家政策,以致最终达到为人民服务的目的,是不容易的。
需要原则性和变通性的高度结合,是需要定力、胸怀和智慧的。如果他是一个理工男或理工男式的思维,就不适合这样的工作。基本可以确认,陈行甲是原则性有余,而变通性不足;正直有余,而定力和胸怀不足。
他从彻底离开官场,就是用脚投票,说明他个人对整个官员体系是不认可的。这个体系固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需要不断改进的地方,但它整体上是有效的,而且堪称优秀。放在全球更是如此,它是最好的行政体系,没有之一。
原因很简单,正是这套体系,支撑了中国的伟大崛起。不仅实现了对美国的赶超,而且还在中美对抗中大获全胜。
二是,自古以来,中国就实现了义利的分开,这是心性独立和义理独立的结果。这是中国文明最核心、最独特,也是最伟大的地方。
义不仅独立了,而且高于利。这就是所谓的义利之辨。正如孟子所言,“舍生取义”,而生是最大的利,是利的极限。
也正因为义、利分开了,在行业分工上,也就是整体分为两大块,一块是义行业,一块是利行业。
注意,中国不仅自古以来就有自然自发地形成了行业分工,而且在整个行业分工体系中,独立出来一个义行业。这两个都是人类历史上的唯一,尤其是后者。
在中国之外,独立的行业分工是近现代才有的,而且出现在西欧,尤其是英国。所以,主张行业分工的亚当斯密,就成为现代西方经济学的“创始人”,成了行业分工的发明者。殊不知,行业分工自古以来就在中国存在,而且中国还有独立的义行业。
事实上,人类历史上最早提及和论述行业分工的,是中国的孟子。而且,孟子并非象亚当斯密一样,去论述行业分工本身的好处和必要性,这对当时的中国已经是一个基本事实,无需论证。孟子的目的,是用已经存在的行业分工,去论述和说明义行业的存在和必要性。
义行业在中国自古就有,但是,在政府出现之前,义行业都是非职业性的。但政府出现后,义行业职业化了,就是政府。在中国,政府业就是职业化的义行业。孟子所论述的就是这种职业化的义行业,就是政府,也叫治国业。
这也引出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在中国文化中,政府就是职业化的义行业。如果按照这个标准,在整个人类史上,唯有中国存在正在的政府。因为只有中国实现了义理独立和义利分开,然后才有义行业和职业化的义行业。
《大学》的“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就是对政府的定义。这里的“国”就是指治理国家的政府。政府的目的在义不在利,追求义和不追求利。
孟子之所以用行业分工原理去论证政府业也是一个独立的行业,原因在于,自政府在尧舜时期出现后,很多中国人对职业化的义行业一直不接受。这种情况一直维持了近2000年。从尧舜起,经过夏商周三代,在经春秋而至战国。诸子百家的道家和农家都是反对政府的存在的,他们认为任何人都没有权力从别人手中征税去养活自己。
说了这么多,就是告诉大家,在中国,政府是一独立的义行业,而且是职业化的。做官、入仕,就是进入职业化的义行业。
因此,在义利关系中,义高于利,所以义行业也就高于利行业。所以,在行业排序中,政府行业地位最高:士、农、工、商。士就是政府业、义理业。
后来更接地气的“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也是基于这一点。这里的书不是后来的一般的书,而是特质讲义理的儒家经典,四书五经,也被称之为圣贤之书。其他书都称不上书。读书可以参加科举,做官,进入义理业,政府业。
科举考试的本质,是选拔官员的制度性测试。其考核的标准就是,一个人的义理属性和义理水平的高低,也是德性、心性水平的高低。既然政府业就是义行业、义理业,也只有义理属性和义理水平最高的人,才有资格去做官。
这就是所谓的“学而优则士”。这里的学也是特指义理之学、心性之学。
所以,读书也属于广义的义理业。而“万般”则是整个的利行业,是利行业中的各行各业。它们都排在义理业之后,“皆下品”。
当职业化的义行业、义理业出现后,即政府出现后,为了保障其行业独立性,也进行了一个至关重要的制度安排,就是董仲舒在给汉武帝的“天人三策”所说的,“不与民争业”,后来被说成不与民争利。
“不与民争业”是说,官员既然从事了职业化的义行业,既然政府已经发给他们工资了,而这些工资则又来自人民的税收,官员就不应再从事其他任何的利行业。
用现在的权力思维,就是官员被剥夺了从事利行业的权力,唯有人民才拥有从事利行业的权力。这样作为义行业的政府业就与利行业实现了分离,成为一个独立行业,获得独立。
汉朝以后,这种政府业与利行业的分离的行业关系,就被说成“官商关系”,主张维护官商分离,已维护双方的独立,反对官商勾结。
现在又被说成政商关系。更通俗的说法就是钱权关系。权之所以高于钱,其原始根源就是义高于利。权钱关系也是做官和发财的关系,其本质就是义利关系。
陈行甲辞职后,选择了年薪70万的工作,这个事实说明,在个人偏好上,是利大于义的。所以,他更适合利行业,而不适合义行业。
贺娇龙也是体制内的国有网红。尽管她对体制的适应性比陈行甲高,但从结果看却殊途同归,都结束了做官的生涯。只不过陈行甲是辞职,而贺娇龙是辞世。
很多人会觉得,将陈的辞职和贺的辞世放在一起非常不妥,事实上两者之间存在着本质上的相同。陈行甲辞职是因为他并不适合做官,更重要的是,这种不适应让陈行甲出现了焦虑和压力,使得意识到这一点,然后勇敢做出了辞职的决定。
但就这一点来说,还是可以称赞的。如何他不辞职,出事的概率会很大。对挣钱的欲望,要么压抑自己,躺平抑郁,要么释放出来,成为贪官。
事实上,贺娇龙和陈行甲一样,也是不适合做官的,不适合义行业的。
所有的贪官和腐败分子都是不适合做官,不适合义行业的。贪官的真正错误不再贪婪,而是入错了行。在利行业,对利润和任何技能的贪婪反而是优点。
注意,不仅金钱财富是利,义之外的任何技能都属于利。一个篮球爱好者,执着和贪婪于篮球技术的提升,也是求利,但我们觉得,这是好事,值得鼓励。所有的个人爱好,也都是属于利的范畴。包括骑马。
作为一名曾经的分管旅游的副县长,骑马的个人爱好对贺娇龙而言,既幸运,又不幸。幸运的是,骑马为其博得巨大流量,而成为网红。不幸的是,最终坠马而逝。
毫无疑问,贺娇龙骑马是为了工作,她的离世也是因公殉职。只是,对她升职后的工作而言,骑马并非必要的,甚至说是不必要的。
在升职后的新的工作岗位上,贺娇龙依然冒风险而执着于拍骑马视频。原因可能有二。
一是,她个人太爱好骑马了。二是,她太过于重视和依赖流量了。
每年都有一些人因为自己的爱好而死去。爱好骑行的人,因车祸而亡;爱好探险的人,失温、坠崖而亡。只是,他们都是单纯地爱好,没有和工作挂钩。
单纯就个人爱好来说,对于贺娇龙有一点是说不清的。到底是为了工作而骑马,还是为了骑马而工作。骑马和工作,孰轻孰重,谁服务于谁,是说不清的。
如果说贺娇龙爱骑马,不是因为骑马本身,而是因为骑马可以搏求流量。也存在着一个同样的问题,流量和工作之年的关系是含混不清的,谁服务于谁也是说不清的。
骑马、流量都属于利,而工作和为人民服务是义。本来是分的很清的,一旦分不清了,就是问题了。坦率地说,即便贺娇龙不过早去世,这种潜在的问题也会以其他形式爆发。而过早去世本身也是问题的爆发。
这就是孟子批评春秋五霸是“假仁义”的根源所在。“假”既有假的含义,也有假借之义。“假仁义”,就是以仁义为工具,以服务于个人私利,就是假公济私。假仁义其实也是混同义利,混同以行业和利行业,背离传统和古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