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戏辟谣入学争议!实名举报博主是否面临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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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主实名举报闫学晶之子“违规就读中戏”后,中央戏剧学院很快发布声明澄清相关传言。这一事件引发公众广泛讨论,核心关注点逐渐转向:发起实名举报的博主,是否会因此次举报承担法律责任?

事件起源于闫学晶在直播中的一段表述。她曾提及“‘新疆班’分数线较低,我儿子报考了该班级”,这番话引发网友对其儿子林傲霏入学资格的关注。据公开信息显示,中戏“新疆班”是针对新疆少数民族艺术人才的专项培养计划,招生要求明确——需为新疆少数民族考生,且户籍、学籍需满足“三统一”条件,即考生户籍、高中阶段学籍均在新疆,且高中阶段在新疆实际就读。

而林傲霏的公开信息显示,其民族为汉族,无新疆高中阶段就读经历,且闫学晶曾公开提及家人户籍均为北京,与“新疆班”招生要求存在明显差异。基于这一信息差,1月10日下午,B站博主“大明talk”发布实名举报视频,称已按正规流程向教育主管部门提交举报材料,并获取了接收回执。

该博主在举报中提出三项核心疑问:一是林傲霏是否具备报考中戏“新疆班”的资格;二是林傲霏的户籍与高中学籍信息是否符合“新疆班”招生要求;三是林傲霏的录取流程是否符合教育公平原则,是否存在违规操作。视频发布后,相关话题迅速引发网络讨论,公众对中戏招生合规性的关注度持续上升。

1月11日,中央戏剧学院针对此事发布官方声明,明确回应争议:林傲霏为2012年北京市高中应届毕业生,当年以北京生源身份报考中戏,最终被表演系普通本科班录取;且2012年该校并未开设“新疆班”,不存在“通过新疆班违规入学”的情况,网传相关信息均不属实。

中戏辟谣后,“实名举报博主是否担责”成为新的讨论焦点。从法律层面分析,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邓高静律师此前针对类似情况表示,若举报人基于公开可查的信息发起举报,且按正规流程向监管部门提交材料,未存在故意捏造事实、虚构证据或恶意诋毁他人的行为,其行为本质属于公民依法行使监督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关于公民监督权利的规定。

同时,闫学晶作为公众人物,其家庭成员的相关动态易受到社会关注,根据司法实践及相关法律原则,公众人物对基于公共利益的合理监督与讨论,需承担一定的容忍义务。此次举报围绕“教育公平”这一公共议题展开,未超出合理监督范畴,也未涉及对个人隐私的恶意泄露或人格侮辱。

从公众反馈来看,多数网友认为,博主的举报行为基于公开信息差异,且目的是维护教育公平,属于合理监督;也有部分网友担忧“若举报内容与事实存在偏差,是否会涉及侵权”,但结合中戏声明及法律分析,博主未存在主观恶意,且举报流程合规,目前无明确法律依据表明其需承担责任。

此次事件也折射出公众对教育公平的高度重视。教育领域的招生合规性不仅关乎个体权益,更涉及社会公平正义,因此相关争议极易引发广泛关注。而公民在行使监督权利时,若能基于客观事实、遵循正规流程,既能保障自身行为的合法性,也能为维护公共利益提供助力。

你如何看待此次“实名举报与官方辟谣”事件?若遇到类似涉及公共利益的争议,你认为公民应如何合理行使监督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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